滁州市夯实基础强队伍 扎根基层促化解

时间:2025-08-26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滁州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镇村位于治理末端,地广人多、社情复杂、矛盾多发等问题,发挥人民调解“稳压器”功能,通过党建引领、配强队伍、网格化解、多元共治、专业支持、制度规范,强基层厚基础,将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打造成为人民群众信赖的“诉诉苦”“撑撑腰”的娘家人,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矛盾纠纷排查出、化解好,风险隐患有效解决在基层,形成全域立体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新格局,将人民调解做成新时代的“民心工程”。

  着眼引领聚力 全覆盖构建调解组织体系

  突出网格化,实现精准共治,将党的建设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划分市域网格8708个,市域网格和党建网格融合联动,调解员有机嵌入网格之中,持续深入开展“六亮”行动,推动调解员在网格中聚齐,作用在网格中发挥,民心在网格中凝聚,矛盾纠纷在网格中化解。全市2153名党员调解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末梢神经”扎根在老百姓家门口,让群众感受到党组织,看得到党员。

  整合资源,实现调解组织建设全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同频共振,推进全市8个县(市、区)、116个乡镇(街道)集受理接待、协同指挥、分流转办、调处化解、跟踪督办、评估反馈为一体的“一站式”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体网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6816名镇村调解员(其中专职调解员1109名)持证上岗,实现矛盾纠纷调处“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全省首创“枫桥式”税务分局(所)27个,“警民联调室”实现全覆盖,把为民办实事、助企解难题落到实处。

  突出专业化,强化后援支撑,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与实践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用公平公正的服务标准,严谨规范的流程化解矛盾纠纷。聘请具有社会工作、法学、心理学等专业人才272人,市、县分类组建“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24个。突出“专业化”“实战性”“广覆盖”,将调解技能竞赛与岗位练兵结合起来,41名镇村调解员先后在省、市“比武擂台”夺得佳绩。

  着眼满足需求 均衡配置调解服务资源

  延伸服务支点拓宽服务维度,“寻”人而建,“点”随人设,打造了“香樟树下”“老墙根”等“百姓评理说事点”1402个,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在“唠家常”的过程中,将群众诉求和意愿收集上来、将党的惠民政策宣讲出去、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收集纠纷线索3.2万余条,化解矛盾纠纷2.01万余件,开展法治宣传0.9万余次。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有机融合,深化皖苏接边地区联合调解成效,今年以来,联合排查矛盾纠纷4500余次,调处成功2700余件,有力促进皖苏接边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培育品牌引领服务升级,近年来,全市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运用到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进一步培育滁州调解文化元素,持续深化富有地域特色的多元调解品牌建设,打造“爱不释手”“皖枫苏畅”“儒林所愿”“连心谯”等既彰显中华民族“和”文化又凸显地域民风民俗特色的市域调解品牌,充分挖掘“明星调解员”,培育品牌调解室,以品牌化为牵引推动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形成调解工作的示范效应、联动效应、辐射效应和品牌效应,有效助推平安滁州、法治滁州建设。2025年6月24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发布2025年首次“中国好人榜”,安徽12人荣登榜单,其中,明光市“爱不释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人民调解员王玲上榜,充分彰显了特色调解品牌发展魅力。

  打通堵点补齐力量短板,将活跃在群众身边、群众认可、热心调解的“能人”“五老”等人员聘为专职调解员,全市116个乡镇(街道)均配备2名以上,692个村(社区)配备1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印发《关于健全“调解+信访”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实施意见》,汇聚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参与初信初访工作合力,对具有信访倾向的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预防和减少信访矛盾上行。今年以来,共化解信访事项矛盾纠纷207件,引导信访人选择人民调解化解信访事项矛盾纠纷29件。

  着眼提质增效 多维度优化管理制度

  搭建统一管理平台,依托促进法治工作信息平台,对调解员人员信息,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约定等履职情况、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记录、典型案例等进行在线动态管理,定期分析形势,调整工作重点,确保调解资源和调解力量有效下沉一线。

  统一绩效考评,规范调解员行为准则,教育调解员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树立廉洁自律良好形象,培养优良作风。制定《滁州市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将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综合考评调解员服务首选率、知晓率和满意率,提升考核评价体系的客观性、科学性。注重经验推广、典型选树,不断提升调解员的服务水平和工作影响力。

  统一保障标准,出台《滁州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统筹考虑调解员调解纠纷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大小以及调解的规范化程度,安排和发放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严格执行补贴标准,真正实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7953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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