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个人和集体推荐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5-08-26 来源:吉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经逐级推荐和审核,我省拟推荐5名人民监督员、1名人民监督员工作者、1个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参评“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个人和集体”。

  现将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25日至8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人选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传真等形式向吉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部门)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一、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5名):

  1.省级人民监督员苗晓磊长春市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九级科员

  2.长春市人民监督员于昊田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3.吉林市人民监督员任辉北华大学师范教育工作办公室主任

  4.四平市人民监督员孙晓静双辽市辽西街西环社区书记、主任

  5.白城市人民监督员曹建刚白城市信访局三级调研员

  二、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者(1名):

  于英吉林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一级主任科员

  三、表现突出的人民监督员工作集体(1个):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接收反映意见的部门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联系人:吴铎

  联系电话:0431-82750377

  传真:0431-81330345

  电子邮箱:jiceng82750358@126.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新发路992号吉林省司法厅

  邮政编码:130051

  来源: 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初审:于英

  复审:贾艳来

  终审:李云峰

  

  吉林省司法厅

  2025年8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ft.jl.gov.cn/zwgk_158944/gsgg/202508/t20250822_93086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法制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