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的故事丨当事人倾诉时捕捉调解突破口

时间:2025-08-25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日前,绥中县万家镇某村村民常某亮和常某军一同到绥中县司法局万家镇司法所投诉,称其邻居徐某明在自家院内安装太阳能光伏板严重影响两家的采光,多次与其交涉未果,申请司法所介入调解。
常某亮与徐某明为东西邻里关系,两家之间相隔一条两米多宽的村路。常某军与徐某明为西东邻里关系,两家只有一墙之隔。经司法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和根据国家采光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得出结论,徐某明安装太阳能光伏板并不影响两家采光。常某亮和常某军根据司法所所长的提议向律师进行了咨询,咨询结果让他们无话可说,常某亮不再提出异议。
然而,此次矛盾是“压下葫芦起了瓢”。当天下午,常某军又投诉徐某明,不过这一次所说不是采光问题,而是要求解决光伏板安装的安全距离问题。他的顾虑在于,太阳能光伏板安装位置过高,而且距离常某军家房屋较近,担心设备脱落造成人身安全等问题。司法所所长马上打电话向专业人士咨询,得出准确的安全距离信息。经调解,徐某明同意将设备降低到安全距离以排除安全隐患。
然而两天后,徐某明打来电话,称常某军阻碍其施工。徐某明称已经降低了光伏板高度,但常某军认为光伏板过宽,要求安装位置再让3米,本身两家只有一墙之隔,再让3米设备可能无法正常运转。
所长马上联系派出所指导员再次到达现场。常某军称,两家房子紧挨着,徐某明家光伏板过宽,雨水可能直接流到自家房顶,造成房顶漏雨。徐某明则称,高度现在已经降了,宽度也没有超出自家院墙,就算是雨水滴流也只会流淌到两家之间的胡同里面。
屡次三番遇阻,徐某明已经快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与其沟通中,他像竹筒倒豆子一样诉说自己的委屈。在谈话中,工作人员捕捉到一个信息。徐某明说,自家的房子曾经闲置很多年,常某军的父亲就长期在这房子里养驴。自家人合计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就没有计较。
这条信息使办案思路豁然开朗。所长再次找到常某军一方核实,常某军及其父亲都承认确有此事。于是所长从情理方面出发相劝——“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案件终于出现了转机,最终成功调解,徐某明将光伏板缩到自家房檐内,保证雨水刚好落入胡同,常某军也再无异议。
此后一周内司法所工作人员又进行了3次回访,确定各方均按照调解协议约定而行,这场一波三折的邻里纠纷圆满画上了句号。


原文链接:https://sft.ln.gov.cn/sft/ywgz/dwsxjs/2025081215203060484/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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