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部署加快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 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仲裁高地

时间:2025-08-26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8月12日,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在深圳召开广东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这是广东连续第三年召开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司法部涉外仲裁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实施“五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大会精神,聚焦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仲裁高地,更好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是护航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支撑点,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重要联结点,是牵引提升广东涉外法治整体水平的重要切入点。今年的会议明确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布局,积极培育一批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切实提升广东仲裁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推动仲裁更好服务广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党的领导是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会议提出,要坚持党对仲裁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仲裁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仲裁制度改革部署的具体举措。会议强调,要在深入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试点建设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努力打造国际领先、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商事仲裁高地。推动统一大湾区仲裁服务标准,加快建立统一的仲裁示范规则、大湾区仲裁员和仲裁秘书名册、大湾区仲裁及仲裁司法审查案例库,加快编制并统一发布大湾区仲裁服务和仲裁司法审查白皮书,为国际社会提供高效、统一的仲裁解决方案。深化粤港澳三地交流合作,加强与香港、澳门仲裁机构的务实合作,推动区域仲裁服务一体化发展。建立粤港澳仲裁机构定期磋商机制,推动在仲裁规则衔接、裁决相互认可和执行、人才交流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促进仲裁机构协同发展,广州仲裁委、深圳国际仲裁院等头部机构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及时总结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的制度性成果,打造全球性、区域性仲裁品牌;其他地区仲裁机构要结合区域经济结构、产业特点及社会需求,构建独具特色的专业化发展路径,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仲裁机构的内部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是提升仲裁公信力和质效的核心要素。会议提出,要提升仲裁机构建设水平。强化内部治理,深入推进仲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探索适应仲裁工作特点、有利于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内部管理机制;赋予仲裁机构在人事、财务、薪酬制度等方面相应自主权,在案件管理、资源配置、服务定价等方面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提升仲裁机构的活力与效率。强化科技赋能,加强数字智能平台建设,实现案件管理、电子卷宗共享和远程视频庭审功能,完善文书电子送达和数据跨境传输规则,确保跨境仲裁的便捷性。积极参与国际跨境商事纠纷在线争端解决机制建设,推介互联网仲裁、AI辅助仲裁等模式,不断提升广东线上仲裁影响力。强化行业监管,加强对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健全完善仲裁员的聘任资格审查、日常管理、监督考核等机制。加快成立广东省仲裁协会,制定仲裁行业规范和指引,强化仲裁从业人员行为守则,规范行业标准,提升对仲裁机构及仲裁从业人员监督管理。

  仲裁机构的服务能力是核心竞争力。会议明确,要从案件办理、规则制定等多维度增强仲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广东仲裁的规范化、国际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规范当事人选定仲裁员程序和利益冲突审查机制,完善仲裁裁决核阅、重大疑难案件专家咨询等制度,制定严格的案件流程管理规范,不断提高裁决质量和仲裁公信力。提升规则国际化水平,充分发挥广东在电子商务、新能源、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优势,强化尖端领域争议的前瞻性规则研究,制定相关领域仲裁规则和标准。提升仲裁专业化水平,针对海事海商、航空航运、证券期货、跨境投资等重点专业领域,制定专业仲裁规则和专业领域仲裁员名册,树立广东仲裁在专业领域的权威品牌形象。提升服务社会化水平,推动仲裁融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加强仲裁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切实把仲裁服务延伸到基层。

  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人才是关键。会议强调,要加强仲裁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引进机制,拓宽仲裁员聘任渠道,鼓励仲裁机构建立境外仲裁员资源共享、互推或互认的合作机制。推进仲裁秘书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强专业仲裁秘书队伍。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与港澳仲裁行业、高校、法治实务部门协同育人,联动港澳举办大湾区讲堂和专项培训,携手打造高素质仲裁队伍。健全人才输送机制,积极向国际组织、境外知名仲裁机构输送广东优秀仲裁人才,深度参与国际商事仲裁、调解争议解决规则、标准制定,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推进广东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有力的支撑保障。会议提出,要落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厚植广东仲裁工作优势,支撑广东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在人才引进、资金投入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地要按照“一城一策”抓紧制定出台培育方案,研究配套支持举措。司法行政机关要将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作为重点任务,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任务督办,确保中央部署落到实处。强化司法保障,深化司法与仲裁的良性互动机制,指导各地法院实施好开具调查令协助仲裁机构调查取证的规定。积极推动大湾区仲裁机构全部接入裁审对接平台,全面提升裁审对接效能。建设仲裁司法审查案例库,统一裁判尺度,打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强化政策倾斜,积极引导企业优先选择粤港澳仲裁机构。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qmyfzs/content/post_4758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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