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参评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5-08-25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根据《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做好“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25〕43号),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逐级推荐、审核把关,并报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奖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初审,广东省司法厅拟推荐广东博厚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穗军参评广东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0日至7月1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联系电话:020-86398916,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51号,邮编:510405。

  

  

  

  广东省司法厅

  2025年7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zwgk/tzgg/content/post_4742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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