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六脉皆通海,青山半入城。从唐代首设中国市舶使机构,到海上丝绸之路的前身——万里“通海夷道”的起点,从广州十三行行商制度缔造“金山珠海,天子南库”的贸易神话,到如今“一带一路”的重要枢纽……两千余年商脉绵延,广州始终以开放胸襟拥抱世界。
当前,大湾区经济总量突破14万亿元,跨境投资、贸易、技术合作呈几何级增长。在此背景下,构建高效、公正的争议解决机制,既是优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必答题,更是大湾区迈向全球创新要素汇聚高地的关键棋。
“近年来,广东锚定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大力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旭东这样评价,“广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全省涉外法治工作会议精神,联动港澳,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将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及法律服务中心作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一体做好统筹协调、机构建设、供需对接、人才保障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级,有力推进国际商事争议化解,打造了一批广州经验,为全省提供了良好示范。”
制度先行 系统筹划引领发展
如何一体推进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建设?广州司法行政系统给出了答案——制度先行。
2024年3月,广州市司法局举行涉外法治工作处揭牌仪式,全国第一家涉外法治工作专门机构应时而生。
广州市司法局局长邓中文谈到,涉外法治工作处的成立一是适应全球治理变革的需要,二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需要,三是广州“走在前列”总目标的需要。“通过积极参与涉外法律服务交流合作,推动商事争议解决机制、规则的制定,我们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发出了更多‘广州声音’。”
设立伊始,涉外法治工作处立即着手加强对全市涉外法治工作的统筹协同,明确职责。印发涉外法治工作年度工作要点,指导全市8个区成立区级涉外法治协同工作小组,基本形成全市涉外法治建设一盘棋的新局面。
2024年5月,广州率先建立涉外法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广州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形成协同联动机制,涵盖司法、外事、商务、贸促、教育等部门共40家单位,其中中直单位驻粤省级、省直、市直单位29个,各区委依法治区办11个。
“各单位之间的协作形式多样。”邓中文告诉记者,针对具体议题,召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规则衔接等专题会议;通过司法部门、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沟通对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调解、仲裁、司法审判等领域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协同整合涉外法律服务资源,为企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增强企业“走出去”风险防控能力;建立“校政企”联合培养机制,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库,系统提升涉外法治人才水平……
广州司法行政系统立足宏观视角,加强整体谋划,充分引领激发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活力。至此,由广州市委统领抓总、市政府职能部门协调推进、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涉外法治大协同工作格局已经铺开。
创新驱动 擦亮仲裁“广州品牌”
2024年12月,一宗涉澳门投资纠纷,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南沙中心通过庭审标准、仲裁庭室、仲裁员名册、服务窗口“四个共享”机制,便利内地当事人立案,转递到澳门世贸仲裁中心,适用“广州模式”审理,仅用80天即高效结案。
“从适用广仲庭审标准到作出裁决,标志着澳门世贸仲裁中心与广州仲裁委全流程、深层次的规则互通和业务共享,更是粤港澳大湾区仲裁机构高水平协同发展的生动实践。”澳门世贸仲裁中心秘书长黄淑禧表示。目前,已有近100家境内外机构与广仲签订“四个共享”合作备忘录,还利用伊朗商会仲裁中心服务窗口完成了一宗标的近800万元的涉伊朗案件送达。
作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力量,广仲近年来以改革创新为双翼,在规则制定、机制探索、技术应用上屡开先河。其“广州扎实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试点建设”案例获评“中国改革2024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市域案例”,是全国30例中唯一的一个仲裁改革案例。
面对粤港澳“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性,广仲首创“3+N”仲裁庭审模式,融合内地、香港、澳门庭审特点并向国际开放,倡导庭审标准、庭室、名册、窗口“四个共享”合作机制,促进区域资源协同,将“制度之异”转化为“制度之利”。
在互联网仲裁领域,广仲正走在全球前列。2019年,广仲成功进行全球首次跨国远程庭审,实现云上仲裁“不打烊”。总结成功经验,广仲在司法部指导下于2020年发布全球首个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规范国际互联网仲裁技术指标、程序要求。2022年8月,再次发布“广州标准”,针对性破解互联网仲裁中身份识别与电子送达两大难点,获得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官网推介。
目前,“广州标准”已获150余家境内和50余家境外机构认可推广,覆盖美国、瑞典、西班牙、迪拜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依托优势,广仲成为亚太经合组织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平台(APEC-ODR)全球首批官方合作方,平台受理案件量多年居全国第一。
“我们将持续探索既符合中央部署、又极具广州特色的改革之路,将仲裁改革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和南沙开发开放发展大局,一体谋划推进。”广仲主任王天喜说。
依托规则创新与科技赋能,广仲正不断提升其国际竞争力与公信力,为广州建设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贡献力量。
协同发展 调解网络多元并进
调解以其灵活高效、节省司法资源的优势,在纠纷化解中发挥着独特作用。广州积极构建多元化调解体系,着力发展专业化、市场化商事调解,形成优势互补、衔接顺畅的多元解纷新格局。
2024年5月,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一宗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诉前委派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达2.28亿元,涉及十方当事人,横跨广州湛江两市。调解员王瀚凭借专业能力与耐心沟通,促成各方达成和解并完成司法确认,高效化解了这起复杂案件,彰显了专业调解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价值。
作为全国首个由市级律协设立的商事调解机构,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自2020年成立以来,聚焦国内外贸易、投资、金融、知识产权等商事争议,探索“专业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提供市场化有偿服务。
“专业的商事调解机构可以为诉至法院的当事人提供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专业性纠纷化解服务,并借助‘调解+司法确认’衔接机制解决争议。”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副主任钟瑜说。
据了解,广州国际商贸商事调解中心现有502名调解员,其中143名具备涉外调解能力,包括27名港澳及外籍资深调解员,能够满足复杂跨境纠纷调解的需求。中心还积极拓展国际合作,提升跨境调解服务能力。
2024年12月,广州市调解协会及其设立的广州市多元解纷中心揭牌运行,下设特殊资产、知识产权等工作站,负责处理具体案件,拥有调解专家342名。
“揭牌当天,市司法局就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进一步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力求把市多元解纷中心打造成为商事调解的标杆品牌和涉外纠纷化解优选地,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广州市调解协会副会长陈华平说。
此外,广州还在黄埔设立大湾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在南沙搭建海事海商纠纷解决平台、在外籍人士聚集区设立涉外调解室等,全市已建有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241个。通过专业化与普惠性并举,广州正织密多元化纠纷解决网络,为各类主体提供更丰富、更便捷的解纷选择。
聚智赋能 一流人才提供一流服务
一流的争议解决中心离不开一流的法律服务与人才支撑。广州大力培育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为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奠定坚实基础。
4月15日,第137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又称广交会)于广州盛大开幕。作为全球最大的贸易博览会之一,广交会不仅是国际贸易合作的重要平台,更是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会展上,为重大涉外经贸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争议解决的专业团队备受瞩目。
>>2025年4月15日,第137届广交会开幕,出口展参展企业首次突破3万家。新华社记者 邓华/摄
作为连续三届参与广交会法律服务的“老熟人”,杨小莲律师成功处理了迪拜采购商和山东供应商之间的一起纠纷。
“双方就轮胎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由于供应商回避沟通,采购商感到不满,纠纷程度逐渐加深。”得到双方同意后,杨小莲作为中立第三方,引导协助双方深入沟通,最终供应商给出满意答复,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从展会现场便捷及时的法律服务,到合同磋商过程中的争议解决,广州法律服务团队细心负责的态度得到各国客商广泛好评。自第134届广交会起,广州市司法局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域外法查明等资源,设立“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为全球展客商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服务团队专业多元,突出港澳元素,启用大湾区律师现场服务。”邓中文向记者介绍,在连续三届广交会中,服务港已累计为1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展客商提供超1600人次咨询,涉及国际贸易、知识产权、投资合规等领域,有效维护了会场交易秩序。
同时,广州还积极服务企业“出海”,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开展马德里和海牙体系宣讲、合规指引编制和专项培训,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
据了解,广州全市现有超290家律所开展涉外业务,境外律所驻穗代表处18家,本土律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达16家,粤港澳合伙联营所7家;全市10家公证机构可办涉外业务,5家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年办理量近9万件,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力量持续壮大。
“我们一直将涉外人才培养视为战略重点并持续投入。提升广州在国际法律服务领域的整体竞争力,还需全市法律同仁携手并进,共同为广州涉外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颜勇说。
广州大力实施涉外法治人才引育计划,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设立广州涉外法治全球高端智库。广州市司法局推动国信信扬、广东广信君达、北京大成(广州)等3家律所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引进培养高端复合型人才。目前,广州拥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入选者61名,占广东全省一半以上,135名大湾区律师在穗执业,全市已形成一支规模可观、结构优化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潮涌珠江,法治领航。“下一步,广州市司法局将继续秉持开放、创新、合作的态度,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与区域重点特色经济产业融合,着力打造广州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及法律服务中心,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更大贡献。”邓中文说。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fzgz/xzfy/content/post_470518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工作证是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
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
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
答 根据案情和所办工作的需要使用即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和《法制内参》编辑部以调研内容为主,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做舆情监测用的,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以信息化服务为主。4本介绍信有一定区别,需要一事一说。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
答 核心网站总共有14个,分别是法治内参、社会内参、法制内参、法制调研网、法治调研网、民生调研网、法制调查网、社会调查网、法制舆情网、法治纪实网、法治动态网、法制在线网、法治资讯网、法制政讯网。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
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
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
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