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赴多地调研法律援助机构及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情况

时间:2025-08-25 来源: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推动西藏自治区法律援助机构恢复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优化升级,5月19日至29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组织专项调研组,赴广东、广西、内蒙古等省区开展学习考察工作。调研组先后走访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管理处、广东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局、内蒙古自治区法援中心等20余家单位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覆盖省、市、区(县)级法律援助机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开展座谈交流11次,实地考察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7个,全面深入学习先进地区在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及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运营管理中的创新经验。

  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研讨、资料查阅等方式,重点剖析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在组织架构、人员配置、经费保障、服务机制等方面的实践模式。例如,广东省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机制,优化人员专业配置;内蒙古推行“一站式”法律援助服务,实现流程标准化、透明化,为西藏机构恢复建设提供可借鉴的范本。

  

  聚焦12348法网功能升级、线上线下协同机制、智能服务应用等领域,学习各地在法律咨询效率提升、用户体验优化、技术赋能服务等方面的先进做法。调研发现,广西南宁等部分地区通过AI法律咨询、大数据分析精准匹配法律服务需求,显著提升平台服务效能。

  同时,深入研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及投诉受理制等法律援助配套制度的落地实践,挖掘制度运行中的成效与经验,为完善西藏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系提供参考。

  此次调研收集的先进经验为破解难题提供新思路,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调研经验,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司法厅党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zwyw/202506/t20250611_4834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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