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严格区分失信、失能被执行人强化信用修复典型案例
时间:2025-08-2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2024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指导全国法院扎实开展“失信”与“失能”分类管理相关工作,在严厉打击严重失信行为的同时,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人员纾困解绑,帮助“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走出债务困局,回归正常生活。全国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适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和信用修复措施,帮助努力偿债的被执行人经济再生,失信惩戒工作整体呈现“减存遏增、标本兼治”的良好态势。2024年,全国法院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5.7万人次,同比下降23.4%;282.1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同比增长35.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数十年来首次下降。既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为有发展潜能的市场主体“造血再生”创造条件,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有效缓和社会矛盾,为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贡献了司法力量。
实践证明,失信惩戒制度是推动执行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有效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解决执行难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以构建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为基础,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畅通信用信息共享渠道,提升失信惩戒信息化建设水平,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强化联合惩戒、发布典型案例等举措,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2013年10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有1710万人次迫于信用惩戒和限制消费压力自觉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前,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问题依然突出,人民法院仍需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对于存在恶意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强化失信惩戒,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
为强化区分“失信”与“失能”相关工作,持续提升失信惩戒工作的靶向性、精准度和便捷性,指导各地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公正适用失信惩戒制度,把信用惩戒聚焦到对少数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上来,实现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最高人民法院选取并发布九个严格区分失信、失能被执行人强化信用修复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以下特点:
一、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在审查是否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通过分析案件具体情况,核实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综合判断被执行人是否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失信情形。对于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充分考量其是否具有失能的情形,杜绝不区分实际情况的机械执法和简单粗放执法,避免将“失能”但无“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蒋某忠等与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中,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由于生活陷入困境,属于客观上无履行能力的“失能”情形,通过执行和解、司法救助的方式,最终实现案结事了,兼顾了执行的“力度”与“温度”。
二、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人员纾困解绑。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存在困难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积极适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予被执行人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主体合法权益的影响,被执行人最终由拒不履行转变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积极履行。在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某汽车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龙岩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于某与长春某物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某施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中,人民法院充分考虑被执行主体面临的实际困难,采用“活封活扣”、给予失信惩戒宽限期等措施,既让陷入资金流动性危机的被执行人得以继续生产经营,又最大程度保障所涉案件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让执行措施的温度唤醒更多主体遵守规则的向善本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三、坚决惩治恶意失信行为。实践中,有的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行踪,下落不明;有的公司停业、歇业,而原企业主另行注册公司继续经营原业务;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逃避责任,将年近九旬的老母亲变更为法定代表人;有的依然大肆高消费,过着穷奢极欲、纸醉金迷的生活;有的公开肆意对抗甚至使用暴力抗拒执行。这些恶意失信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坚持对此类严重失信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在陈某与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中,狄某某以自己身患癌症,需要不定期前往北京等地治疗为由申请解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措施,执行法院依法予以临时解除,但被执行人却利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措施被临时解除的机会,多次前往香港、澳门等地消费、赌博,执行法院发现后,移送相关线索,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控制,对其拒执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2: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某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暂缓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助力高新科技企业健康成长
案例3:蒋某忠、蒋某平、蒋某国与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精准甄别失能情形,多方联动化解涉民生案件
案例4: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龙岩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善用失信惩戒宽限期,让“强制腾房”变“续租多赢”
案例5:于某与长春某物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发挥失信惩戒宽限期警示作用,促进供暖企业主动履行护民生
案例6: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某施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按下失信“暂停”键,“慢功夫”促成企业“快发展”
案例7: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与芜湖市某菜篮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放水养鱼”促成和解,司法为民守护“菜篮子”
案例8:陈某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失信惩戒宽限期内自动履行,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高效化解
案例9:李某与职工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执行法院柔性执法,助力诚实守信被执行人“重获新生”
案例1
陈某与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以治病为名申请解除失信惩戒措施实则赴澳赌博,依法被以拒执罪追诉
【基本案情】
陈某与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陈某依据生效判决向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溧阳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狄某某归还借款125000元。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因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溧阳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狄某某以其身患膀胱癌需要不定期前往北京等地治疗为由,向溧阳法院申请解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溧阳法院依法审查并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依法予以解除,同时告诫其具备履行能力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狄某某病情稳定后,并未及时向执行法院报告并积极履行义务,而是利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措施被临时解除的机会,多次前往香港、澳门等地消费、赌博。2024年2月29日,溧阳法院接到“执行110”电话举报,称狄某某近期前往香港、澳门等地消费、赌博,并将于3月1日晚上搭乘飞机至南京。溧阳法院立即出警,与机场公安联动执法,被执行人走出机舱后被依法控制。将狄某某拘传到法院后,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搜查措施,在其随身携带的包裹中搜查到了名牌烟酒及大量现金,同时发现被执行人实际使用的他人微信账号收支金额超三百万元,微信聊天、支付记录证实了其近期前往香港、澳门等地进行消费及大额赌博的事实。狄某某主动承认规避执行的违法行为,筹措钱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当场履行完毕。鉴于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拒不履行情节恶劣,溧阳法院将相关拒执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已就狄某某涉嫌拒执犯罪立案侦查。
【典型意义】
本案中,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执行法院在考虑到被执行人需赴外地治病的特殊情况,依法解除失信惩戒等措施,目的在于保障被执行人的生存权、健康权,为后续执行创造有利条件,但被执行人违背法院解除失信惩戒等措施的初衷,辜负执行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的信任,严重影响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溧阳法院接到线索后立即出警,会同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控制,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了拒执行为。
案例2
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某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暂缓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助力高新科技企业健康成长
【基本案情】
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某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宁法院)于2024年7月11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两被执行人表示,目前公司陷入融资困境,正在不断寻找融资途径,并向执行法官承诺,只要钱一到账就还款。其后两被执行人均未在承诺的付款时间节点履行还款义务。上述被执行人在该院还有多起作为被执行人的劳动仲裁案件。
执行法官还了解到,被执行人系上海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因其承诺履行而未履行的行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影响其正在进行的融资,进而影响后续执行进程。为了督促履行,同时也为了综合评估被执行人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经营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企业的核心技术及实力,核实相关融资合同,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估。结合调查情况,执行法官认为企业存在暂时融资困难,尚有继续经营的可能,决定暂不对其采取失信惩戒措施,而是以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提供执行担保并限制其出境的方式,取代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措施,以此适当约束被执行人。后执行法官通过具体细致做工作,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2025年3月底,被执行人顺利获得融资后,主动支付了600余万元的执行款,本案执行完毕。多起劳动仲裁执行案件也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针对被执行人承诺履行而未及时履行的情形,需综合判断被执行人不履行的原因,系“失信”还是“失能”,不宜简单机械执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之。本案中,长宁法院针对创新能力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尚处于成长期的高新科技企业,在其暂时面临融资困难时,为避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融资受到影响,决定暂不对其采取失信惩戒措施,而是采取执行担保、限制出境等对被执行人经营发展影响更小的执行措施,推动案件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案例3
蒋某忠、蒋某平、蒋某国与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精准甄别失能情形,多方联动化解涉民生案件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黎某驾驶摩托车与行人蒋某珍相撞,造成蒋某珍当场死亡。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黎某、蒋某珍承担事故同等责任。黎某驾驶的摩托车未购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黎某掏空积蓄,筹遍亲朋好友,凑齐5万元赔付给受害人家属。在治丧期间,黎某变卖家中物品,多方筹款后又赔付了5万元。后受害人家属诉至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醴陵法院),经法院审理和调解,黎某须再赔偿受害人家属25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对其财产进行查控。经线上查询、上门走访、实地调查等,均未发现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了解到,黎某的妻子患有癌症,家中尚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其早年外出务工的积蓄也已全部用于本次事故赔偿。当地村民联名出具困难情况说明,希望醴陵法院酌情处理。一边是痛失亲人且家庭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一边是诚实履行但也面临家庭困难的被执行人。在“两难”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多次与受害人家属沟通,并会同当地交警队、村委会组织调解,帮助解决双方实际困难。经多方协调,受害人家属对黎某的家庭境遇表示理解,在通过司法救助、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等弥补了部分损失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受害人家属仅要求黎某再支付6万元。几个月后,黎某筹集并付清了款项,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系涉民生执行案件,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难点之一。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针对被执行人黎某主观上有履行意愿、客观上无履行能力的“失能”情形,执行法院积极搭建双方当事人沟通的桥梁,并会同交警队、村委会共同参与实质化解执行难题,最终实现案结事了,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4
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龙岩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善用失信惩戒宽限期,让“强制腾房”变“续租多赢”
【基本案情】
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龙岩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民事判决,判令龙岩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厂房占有使用费,腾空厂房并返还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月,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连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限期搬离租赁厂房并支付拖欠租金40余万元。
执行中双方曾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但龙岩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履行了一期租金后未能再履行,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恢复执行。由于此前被执行人未按规定及时申报财产,也未按和解协议如期履行还款义务,连城法院拟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在实地调查中,被执行人向执行法官说明了企业资金链断裂等实际困难,且目前企业正在生产一批新型纽扣电池并即将产出销售,一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无法吸引到新的投资,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只要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就能清偿债务。连城法院综合考虑被执行人的现状,以及其积极履行义务的态度,为助力企业纾难解困发展生产,决定给予失信惩戒宽限期;并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前提下,对被执行人部分设备采取“活封”措施,同时敦促加快生产进度,早日实现产品销售。后被执行人成功引入新的投资方,升级改造了生产线,资金回笼后一次性履行完毕了法定义务。双方握手言和的同时,又续签了新的租赁合同。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应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负面影响。本案中,连城法院充分考虑被执行人面临的实际困难,采用“活封”、给予失信惩戒宽限期等措施,同时因案施策,积极协调,促使该案由“强制腾房”变为“续租多赢”,全力以赴把定分止争工作做深做实。
案例5
于某与长春某物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发挥失信惩戒宽限期警示作用,促进供暖企业主动履行护民生
【基本案情】
于某与长春某物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判决判令长春某物业公司给付于某欠款本金199.7万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长春某物业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某向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宽城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在执行法官积极推动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分三期还款。被执行人履行第一、二期共计120万元后,未能履约偿还第三期本金及利息,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并要求以“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宽城法院考虑到被执行人已如约履行了前两期还款义务,且其负责辖区内近万人的物业及供暖服务,如果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严重影响企业信用和经营状况,并对辖区供暖产生影响。宽城法院释法明理,告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影响后果。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执行人说明了其面临的困难,并表示会积极筹措资金还款。在宽城法院的协调下,申请执行人同意给予被执行人一个月宽限期,暂不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宽限期届满前,被执行人如约履行了剩余款项,本案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宽城法院积极探索适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综合考虑和解协议履行情况、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意愿以及被执行人承担的民生职能,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给予被执行人一定宽限期,同时警示被执行人,促使其主动履行,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有力保障了民生。
案例6
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某施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按下失信“暂停”键,“慢功夫”促成企业“快发展”
【基本案情】
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某施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城法院)判令北京某施工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合同价款200余万元及利息。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履行两期还款义务后,未能继续履行。经西城法院依法认定,被执行人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同时,该院了解到,被执行人仍有在建工程和招投标项目,具备一定的赢利和还款能力,未能还款是由于部分商业汇票延期及应收账款展期等原因导致。虽然其已经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但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降低其履行能力。鉴于此,西城法院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给予被执行人一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暂不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西城法院的监督和敦促下,被执行人分四次清偿了剩余全部债务及利息,案件执行完毕。此后,西城法院又陆续收到另外两起申请执行北京某施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案件,该公司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均自动履行完毕,取得良好效果。
【典型意义】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西城法院在判断被执行人存在失信行为后,没有简单机械地对被执行人采取失信惩戒措施,而是深入了解被执行人现实状况,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决定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暂不采取失信惩戒措施,保持被执行人继续赢利的能力,以此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实现,促进案件圆满解决。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本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例7
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与芜湖市某菜篮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放水养鱼”促成和解,司法为民守护“菜篮子”
【基本案情】
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与芜湖市某菜篮子公司(以下简称菜篮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依据生效判决向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繁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菜篮子公司支付工程款961.93万元。
执行过程中,繁昌法院依法查封了菜篮子公司拥有的综合楼,并冻结了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为进一步推动案件执行工作,执行法官约谈了菜篮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表示愿意配合履行,但公司现有较大数额商业贷款,一旦账户被冻结,后续还款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都将会受到严重影响,故请求解冻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鉴于以上情况,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耐心释明,鉴于被执行人有积极履约意向,给予被执行人自我施救、恢复生产经营的机会。经多轮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繁昌法院对菜篮子公司的综合楼采取“活封”措施,由企业继续正常生产经营,按约定分期偿还债务,并按照先本后息的方式进行清偿,以减轻债务压力。繁昌法院为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和周边群众日常生活,对菜篮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进行了解冻。后菜篮子公司按执行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近百户商家、数万名群众的“菜篮子”也丝毫未受影响。
为表达感谢,申请执行人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菜篮子公司共同制作了一面锦旗送至繁昌法院,锦旗上“调解化纠纷,为民倾真情”的赞许是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肯定。
【典型意义】
本案的成功执结,是繁昌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有力体现。执行法官将解纷思路前移,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精准选择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助力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诚信履约,最终促成该起执行标的近千万的涉企执行案件得以妥善执结。人民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有力守护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安稳无虞,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作出了贡献。
案例8
陈某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失信惩戒宽限期内自动履行,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高效化解
【基本案情】
陈某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陈某某工程总价款188万余元,在施工期间,该公司分5笔向陈某某共计支付了施工进度款161万余元,剩余27万余元迟迟未能结清。经大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明确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陈某某工程款27万元及迟延履行利息、仲裁费等。后陈某某向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大同中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网络查控,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只有5000余元,与执行标的相差甚远。陈某某认为被执行人在大同本地承揽了多项工程,明显具有可执行收入,遂以其具备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为由,向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接到执行法官电话后主动来法院配合调查,态度积极。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并非不愿意主动履行,因其在第三人处的工程款无法如期结算导致本案未能清偿。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从老家组织人员来大同施工,因本案未执行到位,导致其拖欠了不少农民工工资。执行法官积极做双方当事人工作,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得知这一情况后,希望法院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暂时不要对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以便其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维持公司运营,同时,积极采取措施筹措案款并表示尽快清偿。
执行法官通过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决定暂缓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给予被执行人3个月的履行宽限期。被执行人的股东一方面积极筹措款项,一方面努力追讨第三方拖欠的工程款,最终,在履行宽限期届满前,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将剩余案款一次性结清,农民工工资亦得到及时偿付。
【典型意义】
大同中院在积极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对暂时没有履行能力但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人,没有简单机械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是将执行的“力度”与“温度”相结合,统筹解决被执行企业发展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形成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对于构建诚信社会也是有益之举。
案例9
李某与职工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执行法院柔性执法,助力诚实守信被执行人“重获新生”
【基本案情】
李某系一家庭作坊式小服装厂的老板,此前,其投入全部积蓄,扩大服装厂生产经营规模,但因市场行情急剧变化,导致服装厂资金链断裂,濒临倒闭。58名工人向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奉化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支付劳动报酬56万余元。诉讼过程中,李某售卖老家的房子,将所得的28万元全部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后奉化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判令李某支付58名工人工资共计28万余元。2023年12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奉化法院发现李某名下尚有几台服装生产设备可供执行,但该类设备市场估价普遍不高,即便拍卖,工人工资清偿率也较低。在传唤李某后了解到,李某将全部积蓄投入到服装厂,现服装厂暂停经营,其未找到工作,家中还有年迈的母亲和年幼的孩子,难以支付剩余的工人工资。
执行法官还了解到,在进入执行程序前,服装厂陆续还能接到零星小额订单,故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活封”措施,暂缓处置这些设备,让工厂逐渐恢复经营。因工人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均已返回老家生活,遍及11个省份,为继续支付工人工资,执行法官、李某和工人组建微信群,积极沟通协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工人同意减免部分债务,要求李某限期履行。后新股东入股该服装厂,李某在期限内支付了余下的工人工资,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被执行人李某因自身经营策略失误,导致资金链出现问题,拖欠工人工资,但其在背负巨额债务后,主动卖房、积极筹集资金清偿债务。进入执行程序后,奉化法院坚持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向优而行的理念,坚持柔性司法,暂缓处置资产,推动达成执行和解。最终工人拿到了工资,被执行人也因自己的诚实守信行为获得了部分债务的减免,卸下了债务包袱,轻装上阵,“重获新生”。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71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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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证明,失信惩戒制度是推动执行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有效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解决执行难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以构建失信惩戒联动机制为基础,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畅通信用信息共享渠道,提升失信惩戒信息化建设水平,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强化联合惩戒、发布典型案例等举措,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2013年10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有1710万人次迫于信用惩戒和限制消费压力自觉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前,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问题依然突出,人民法院仍需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对于存在恶意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强化失信惩戒,及时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
为强化区分“失信”与“失能”相关工作,持续提升失信惩戒工作的靶向性、精准度和便捷性,指导各地人民法院严格规范公正适用失信惩戒制度,把信用惩戒聚焦到对少数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上来,实现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最高人民法院选取并发布九个严格区分失信、失能被执行人强化信用修复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以下特点:
一、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在审查是否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通过分析案件具体情况,核实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综合判断被执行人是否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失信情形。对于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充分考量其是否具有失能的情形,杜绝不区分实际情况的机械执法和简单粗放执法,避免将“失能”但无“失信”行为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蒋某忠等与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中,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由于生活陷入困境,属于客观上无履行能力的“失能”情形,通过执行和解、司法救助的方式,最终实现案结事了,兼顾了执行的“力度”与“温度”。
二、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人员纾困解绑。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存在困难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积极适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予被执行人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主体合法权益的影响,被执行人最终由拒不履行转变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积极履行。在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某汽车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龙岩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于某与长春某物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某施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中,人民法院充分考虑被执行主体面临的实际困难,采用“活封活扣”、给予失信惩戒宽限期等措施,既让陷入资金流动性危机的被执行人得以继续生产经营,又最大程度保障所涉案件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让执行措施的温度唤醒更多主体遵守规则的向善本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三、坚决惩治恶意失信行为。实践中,有的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行踪,下落不明;有的公司停业、歇业,而原企业主另行注册公司继续经营原业务;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逃避责任,将年近九旬的老母亲变更为法定代表人;有的依然大肆高消费,过着穷奢极欲、纸醉金迷的生活;有的公开肆意对抗甚至使用暴力抗拒执行。这些恶意失信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坚持对此类严重失信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在陈某与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中,狄某某以自己身患癌症,需要不定期前往北京等地治疗为由申请解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措施,执行法院依法予以临时解除,但被执行人却利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措施被临时解除的机会,多次前往香港、澳门等地消费、赌博,执行法院发现后,移送相关线索,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控制,对其拒执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严格区分失信、失能被执行人强化信用修复典型案例
案例1:陈某与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以治病为名申请解除失信惩戒措施实则赴澳赌博,依法被以拒执罪追诉案例2: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某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暂缓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助力高新科技企业健康成长
案例3:蒋某忠、蒋某平、蒋某国与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精准甄别失能情形,多方联动化解涉民生案件
案例4: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龙岩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善用失信惩戒宽限期,让“强制腾房”变“续租多赢”
案例5:于某与长春某物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发挥失信惩戒宽限期警示作用,促进供暖企业主动履行护民生
案例6: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某施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按下失信“暂停”键,“慢功夫”促成企业“快发展”
案例7: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与芜湖市某菜篮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放水养鱼”促成和解,司法为民守护“菜篮子”
案例8:陈某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失信惩戒宽限期内自动履行,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高效化解
案例9:李某与职工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执行法院柔性执法,助力诚实守信被执行人“重获新生”
案例1
陈某与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以治病为名申请解除失信惩戒措施实则赴澳赌博,依法被以拒执罪追诉
【基本案情】
陈某与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陈某依据生效判决向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溧阳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狄某某归还借款125000元。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因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溧阳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狄某某以其身患膀胱癌需要不定期前往北京等地治疗为由,向溧阳法院申请解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溧阳法院依法审查并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依法予以解除,同时告诫其具备履行能力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狄某某病情稳定后,并未及时向执行法院报告并积极履行义务,而是利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措施被临时解除的机会,多次前往香港、澳门等地消费、赌博。2024年2月29日,溧阳法院接到“执行110”电话举报,称狄某某近期前往香港、澳门等地消费、赌博,并将于3月1日晚上搭乘飞机至南京。溧阳法院立即出警,与机场公安联动执法,被执行人走出机舱后被依法控制。将狄某某拘传到法院后,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搜查措施,在其随身携带的包裹中搜查到了名牌烟酒及大量现金,同时发现被执行人实际使用的他人微信账号收支金额超三百万元,微信聊天、支付记录证实了其近期前往香港、澳门等地进行消费及大额赌博的事实。狄某某主动承认规避执行的违法行为,筹措钱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当场履行完毕。鉴于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拒不履行情节恶劣,溧阳法院将相关拒执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已就狄某某涉嫌拒执犯罪立案侦查。
【典型意义】
本案中,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执行法院在考虑到被执行人需赴外地治病的特殊情况,依法解除失信惩戒等措施,目的在于保障被执行人的生存权、健康权,为后续执行创造有利条件,但被执行人违背法院解除失信惩戒等措施的初衷,辜负执行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的信任,严重影响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溧阳法院接到线索后立即出警,会同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控制,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了拒执行为。
案例2
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某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暂缓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助力高新科技企业健康成长
【基本案情】
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某汽车有限公司、上海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宁法院)于2024年7月11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两被执行人表示,目前公司陷入融资困境,正在不断寻找融资途径,并向执行法官承诺,只要钱一到账就还款。其后两被执行人均未在承诺的付款时间节点履行还款义务。上述被执行人在该院还有多起作为被执行人的劳动仲裁案件。
执行法官还了解到,被执行人系上海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因其承诺履行而未履行的行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影响其正在进行的融资,进而影响后续执行进程。为了督促履行,同时也为了综合评估被执行人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经营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企业的核心技术及实力,核实相关融资合同,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估。结合调查情况,执行法官认为企业存在暂时融资困难,尚有继续经营的可能,决定暂不对其采取失信惩戒措施,而是以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提供执行担保并限制其出境的方式,取代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措施,以此适当约束被执行人。后执行法官通过具体细致做工作,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2025年3月底,被执行人顺利获得融资后,主动支付了600余万元的执行款,本案执行完毕。多起劳动仲裁执行案件也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针对被执行人承诺履行而未及时履行的情形,需综合判断被执行人不履行的原因,系“失信”还是“失能”,不宜简单机械执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之。本案中,长宁法院针对创新能力强、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尚处于成长期的高新科技企业,在其暂时面临融资困难时,为避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融资受到影响,决定暂不对其采取失信惩戒措施,而是采取执行担保、限制出境等对被执行人经营发展影响更小的执行措施,推动案件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案例3
蒋某忠、蒋某平、蒋某国与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精准甄别失能情形,多方联动化解涉民生案件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黎某驾驶摩托车与行人蒋某珍相撞,造成蒋某珍当场死亡。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黎某、蒋某珍承担事故同等责任。黎某驾驶的摩托车未购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黎某掏空积蓄,筹遍亲朋好友,凑齐5万元赔付给受害人家属。在治丧期间,黎某变卖家中物品,多方筹款后又赔付了5万元。后受害人家属诉至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醴陵法院),经法院审理和调解,黎某须再赔偿受害人家属25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对其财产进行查控。经线上查询、上门走访、实地调查等,均未发现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了解到,黎某的妻子患有癌症,家中尚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其早年外出务工的积蓄也已全部用于本次事故赔偿。当地村民联名出具困难情况说明,希望醴陵法院酌情处理。一边是痛失亲人且家庭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一边是诚实履行但也面临家庭困难的被执行人。在“两难”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多次与受害人家属沟通,并会同当地交警队、村委会组织调解,帮助解决双方实际困难。经多方协调,受害人家属对黎某的家庭境遇表示理解,在通过司法救助、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等弥补了部分损失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受害人家属仅要求黎某再支付6万元。几个月后,黎某筹集并付清了款项,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系涉民生执行案件,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难点之一。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针对被执行人黎某主观上有履行意愿、客观上无履行能力的“失能”情形,执行法院积极搭建双方当事人沟通的桥梁,并会同交警队、村委会共同参与实质化解执行难题,最终实现案结事了,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4
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龙岩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善用失信惩戒宽限期,让“强制腾房”变“续租多赢”
【基本案情】
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龙岩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民事判决,判令龙岩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厂房占有使用费,腾空厂房并返还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月,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连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限期搬离租赁厂房并支付拖欠租金40余万元。
执行中双方曾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但龙岩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履行了一期租金后未能再履行,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恢复执行。由于此前被执行人未按规定及时申报财产,也未按和解协议如期履行还款义务,连城法院拟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在实地调查中,被执行人向执行法官说明了企业资金链断裂等实际困难,且目前企业正在生产一批新型纽扣电池并即将产出销售,一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无法吸引到新的投资,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只要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就能清偿债务。连城法院综合考虑被执行人的现状,以及其积极履行义务的态度,为助力企业纾难解困发展生产,决定给予失信惩戒宽限期;并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前提下,对被执行人部分设备采取“活封”措施,同时敦促加快生产进度,早日实现产品销售。后被执行人成功引入新的投资方,升级改造了生产线,资金回笼后一次性履行完毕了法定义务。双方握手言和的同时,又续签了新的租赁合同。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应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负面影响。本案中,连城法院充分考虑被执行人面临的实际困难,采用“活封”、给予失信惩戒宽限期等措施,同时因案施策,积极协调,促使该案由“强制腾房”变为“续租多赢”,全力以赴把定分止争工作做深做实。
案例5
于某与长春某物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发挥失信惩戒宽限期警示作用,促进供暖企业主动履行护民生
【基本案情】
于某与长春某物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判决判令长春某物业公司给付于某欠款本金199.7万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长春某物业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某向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宽城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在执行法官积极推动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分三期还款。被执行人履行第一、二期共计120万元后,未能履约偿还第三期本金及利息,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并要求以“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宽城法院考虑到被执行人已如约履行了前两期还款义务,且其负责辖区内近万人的物业及供暖服务,如果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严重影响企业信用和经营状况,并对辖区供暖产生影响。宽城法院释法明理,告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影响后果。被执行人主动向申请执行人说明了其面临的困难,并表示会积极筹措资金还款。在宽城法院的协调下,申请执行人同意给予被执行人一个月宽限期,暂不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宽限期届满前,被执行人如约履行了剩余款项,本案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宽城法院积极探索适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综合考虑和解协议履行情况、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意愿以及被执行人承担的民生职能,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给予被执行人一定宽限期,同时警示被执行人,促使其主动履行,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有力保障了民生。
案例6
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某施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按下失信“暂停”键,“慢功夫”促成企业“快发展”
【基本案情】
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某施工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城法院)判令北京某施工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合同价款200余万元及利息。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履行两期还款义务后,未能继续履行。经西城法院依法认定,被执行人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同时,该院了解到,被执行人仍有在建工程和招投标项目,具备一定的赢利和还款能力,未能还款是由于部分商业汇票延期及应收账款展期等原因导致。虽然其已经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但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降低其履行能力。鉴于此,西城法院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申请执行人同意给予被执行人一定期限履行还款义务,暂不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西城法院的监督和敦促下,被执行人分四次清偿了剩余全部债务及利息,案件执行完毕。此后,西城法院又陆续收到另外两起申请执行北京某施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案件,该公司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均自动履行完毕,取得良好效果。
【典型意义】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西城法院在判断被执行人存在失信行为后,没有简单机械地对被执行人采取失信惩戒措施,而是深入了解被执行人现实状况,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决定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暂不采取失信惩戒措施,保持被执行人继续赢利的能力,以此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实现,促进案件圆满解决。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本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例7
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与芜湖市某菜篮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放水养鱼”促成和解,司法为民守护“菜篮子”
【基本案情】
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与芜湖市某菜篮子公司(以下简称菜篮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依据生效判决向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繁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菜篮子公司支付工程款961.93万元。
执行过程中,繁昌法院依法查封了菜篮子公司拥有的综合楼,并冻结了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为进一步推动案件执行工作,执行法官约谈了菜篮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表示愿意配合履行,但公司现有较大数额商业贷款,一旦账户被冻结,后续还款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都将会受到严重影响,故请求解冻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鉴于以上情况,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耐心释明,鉴于被执行人有积极履约意向,给予被执行人自我施救、恢复生产经营的机会。经多轮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繁昌法院对菜篮子公司的综合楼采取“活封”措施,由企业继续正常生产经营,按约定分期偿还债务,并按照先本后息的方式进行清偿,以减轻债务压力。繁昌法院为保障企业生存发展和周边群众日常生活,对菜篮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进行了解冻。后菜篮子公司按执行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近百户商家、数万名群众的“菜篮子”也丝毫未受影响。
为表达感谢,申请执行人安徽某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菜篮子公司共同制作了一面锦旗送至繁昌法院,锦旗上“调解化纠纷,为民倾真情”的赞许是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高度肯定。
【典型意义】
本案的成功执结,是繁昌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有力体现。执行法官将解纷思路前移,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精准选择对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助力暂时陷入困境的企业诚信履约,最终促成该起执行标的近千万的涉企执行案件得以妥善执结。人民法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有力守护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安稳无虞,实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作出了贡献。
案例8
陈某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案——失信惩戒宽限期内自动履行,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高效化解
【基本案情】
陈某某与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支付陈某某工程总价款188万余元,在施工期间,该公司分5笔向陈某某共计支付了施工进度款161万余元,剩余27万余元迟迟未能结清。经大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明确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陈某某工程款27万元及迟延履行利息、仲裁费等。后陈某某向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大同中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网络查控,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只有5000余元,与执行标的相差甚远。陈某某认为被执行人在大同本地承揽了多项工程,明显具有可执行收入,遂以其具备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为由,向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接到执行法官电话后主动来法院配合调查,态度积极。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并非不愿意主动履行,因其在第三人处的工程款无法如期结算导致本案未能清偿。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从老家组织人员来大同施工,因本案未执行到位,导致其拖欠了不少农民工工资。执行法官积极做双方当事人工作,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得知这一情况后,希望法院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暂时不要对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以便其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维持公司运营,同时,积极采取措施筹措案款并表示尽快清偿。
执行法官通过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决定暂缓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给予被执行人3个月的履行宽限期。被执行人的股东一方面积极筹措款项,一方面努力追讨第三方拖欠的工程款,最终,在履行宽限期届满前,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将剩余案款一次性结清,农民工工资亦得到及时偿付。
【典型意义】
大同中院在积极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对暂时没有履行能力但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人,没有简单机械地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是将执行的“力度”与“温度”相结合,统筹解决被执行企业发展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形成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局面,对于构建诚信社会也是有益之举。
案例9
李某与职工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执行法院柔性执法,助力诚实守信被执行人“重获新生”
【基本案情】
李某系一家庭作坊式小服装厂的老板,此前,其投入全部积蓄,扩大服装厂生产经营规模,但因市场行情急剧变化,导致服装厂资金链断裂,濒临倒闭。58名工人向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奉化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支付劳动报酬56万余元。诉讼过程中,李某售卖老家的房子,将所得的28万元全部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后奉化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判令李某支付58名工人工资共计28万余元。2023年12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奉化法院发现李某名下尚有几台服装生产设备可供执行,但该类设备市场估价普遍不高,即便拍卖,工人工资清偿率也较低。在传唤李某后了解到,李某将全部积蓄投入到服装厂,现服装厂暂停经营,其未找到工作,家中还有年迈的母亲和年幼的孩子,难以支付剩余的工人工资。
执行法官还了解到,在进入执行程序前,服装厂陆续还能接到零星小额订单,故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活封”措施,暂缓处置这些设备,让工厂逐渐恢复经营。因工人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均已返回老家生活,遍及11个省份,为继续支付工人工资,执行法官、李某和工人组建微信群,积极沟通协商,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工人同意减免部分债务,要求李某限期履行。后新股东入股该服装厂,李某在期限内支付了余下的工人工资,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被执行人李某因自身经营策略失误,导致资金链出现问题,拖欠工人工资,但其在背负巨额债务后,主动卖房、积极筹集资金清偿债务。进入执行程序后,奉化法院坚持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向优而行的理念,坚持柔性司法,暂缓处置资产,推动达成执行和解。最终工人拿到了工资,被执行人也因自己的诚实守信行为获得了部分债务的减免,卸下了债务包袱,轻装上阵,“重获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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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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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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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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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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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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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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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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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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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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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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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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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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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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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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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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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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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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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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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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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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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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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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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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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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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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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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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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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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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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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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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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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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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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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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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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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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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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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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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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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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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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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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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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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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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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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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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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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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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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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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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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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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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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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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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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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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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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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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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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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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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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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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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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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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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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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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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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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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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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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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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