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开展清晨集中执行行动

时间:2025-08-26 来源: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开展错峰集中执行行动,向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亮剑”,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行动前,为确保强制执行效果,执行局对于被执行人情况进行了先期摸排,筛选出具备集中执行条件的案件,并制定执行预案。

  当日清晨6时30分,院内警车依次排列,警灯闪烁,数名执行干警和法警整装列队,按照预案针对被执行人可能藏匿的多个地点展开集中查找行动。

  某保险公司与赵某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法院判决赵某赔偿某保险公司4650元,赵某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经关联案件查询其在本市有多个被执行案件,且赵某避而不见,案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金额不大,如果找到赵某,案件就可能取得突破性进展,遂将本案纳入集中执行范畴。集中行动过程中,执行干警分别前往了赵某的住所和工作单位进行查找,虽然没有直接找到赵某,但在当天联系了赵某的父亲和单位领导,迫于执行压力,赵某在集中行动当天就履行了义务,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同样是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张某需赔偿某保险公司56206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总是以自己生活困难为由,百般推脱,拒不履行义务。集中执行当日,执行干警将正要送孩子上学的被执行人张某堵住。为减少对孩子的影响,执行干警将张某叫至一旁,经过释法明理,张某当即承诺半个月内一定履行完毕。

  下一步,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坚持严格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持续保持高压执行态势,努力提升执行质效,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4/id/88173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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