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丨美人松下话解纷

时间:2025-08-25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这是一件别具特色的调解案件。

  这是一场开在美人松公园里的巡回审判。

  在长白山北麓,生长着独特的美人松,被誉为“长白山第一奇松”,中国独有树种。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作为环境资源案件管辖法院,对保护长白山、保护美人松的生态环境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8月伊始,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收到了来自长白山某公司起诉的4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案情说起来并不复杂,某公司与张某、廖某、解某、刘某在十年前签订了林业资源承包合同,用于林下经济作物种植,随着长白山环境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四被告承包的林班被划分到了长白山环境资源保护核心区域,随着政策的调整,面临着当年的林业承包合同无法履行,需解除合同,原本能为四被告改善经济收入的林下经济作物种植即将终止,大家心有不甘,各方矛盾尖锐,纠纷一触即发。

  

  

  为了更有效地化解案件,既能保护长白山的生态环境又能保护群众的利益,承办法官驱车从珲春赶往二道白河镇,邀请双方当事人前往长白山脚下的美人松公园,边走边谈。眼前是参天古松,潺潺溪流。承办法官没有直接同当事人谈案件,而是聊着长白山的旅游为老百姓带来的福祉,聊着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四被告也都是老林业人,跟着承办法官的话题,也纷纷聊起了自己当年如何开山造林,如何抚育树苗,如何保护美人松和长白山的生态资源。原被告有了共同的话题,气氛烘托了起来,承办法官指着一棵美人松说道,“大家都是土生土长的长白山人,咱们这个案件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护长白山生态资源,保护美人松,看看这棵美人松都两百多岁了,有了好的环境,美人松还能再活百年千年!冲着这目标,咱们双方好好唠唠,各退一步,大家伙啊,表表态。”

  

  

  “法官花费这么多的时间和精力组织我们双方调解,我们公司同意调解,也同意多给被告补偿款!”原告公司负责人主动和法官说道。

  “我们也不含糊,我们都是老林业工人,只要为了长白山好,为了林业好,我们同意调解!法官,我们都听你安排了”,四被告异口同声地说着。

  轻风渐起,美人松松枝摇曳,树冠舒展,见证着原被告双方的握手言和,见证着长白山的青山永存。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作为环境资源案件管辖法院,持续完善“巡回审判+现场普法”工作机制,面对面答疑、近距离普法,切实提高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力求矛盾就地化解、纠纷实质解决,既保护好绿水青山,也要守护好百姓的“钱袋子”和好日子。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8/id/89534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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