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时间:2025-08-26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要求,6月20日,恰值长春破产法庭成立三周年之际,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签署合作意向书,并举行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仪式,随后举办了第四期“长法道破·审判实务讲堂”。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破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徐阳光,长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任贵利,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策,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博杰出席签约和揭牌仪式。

  

  任贵利在致辞中介绍了长春中院在破产审判工作方面的积极探索和显著成效。他指出,本次合作是院校携手打造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的典范,是共同开启共建发展的崭新篇章,双方将以“抓基地促深化、抓融合促提升”为导向,全力推进长春法院破产审判现代化,切实为长春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更大贡献。

  

  徐阳光在致辞中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的发展历程、特色品牌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建设情况。他表示,共建基地要立足中国实践,服务法治建设,希望以共建基地搭建起开放、共享的交流协作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实现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同频共振。

  

  随后,张策和徐阳光代表双方共同签署合作意向书。

  

  任贵利和王欣新共同为“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

  

  揭牌仪式结束后,王欣新、徐阳光受邀作为第四期“长法道破·审判实务讲堂”的授课嘉宾,分别以“破产法修改中的重整制度”“执行与破产程序的功能界分与制度衔接”为主题,为参训人员作了一场精彩的辅导讲座。两位教授凭借极其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富有启发性的见解,对破产审判实践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引。

  王博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娜以及长春破产法庭部分干警、长春市两级法院从事破产审判及执破融合案件办理的法官、长春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各成员机构代表参加培训。

  

  

  

  此次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的成立,是破产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一次双向奔赴,标志着双方在破产法领域的合作正式迈入新阶段。下一步,长春中院将以此次合作共建为契机,以更高标准汇聚合力,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彰显担当,以丰富的学术资源和前沿的学术理论增强破产审判业务素质,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谱写长春全面振兴发展新篇章。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7/id/888778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法制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