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北人民法院:高效化解“爆款剧本杀”背后的侵权风波

时间:2025-08-25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随着沉浸式娱乐方式的兴起,“剧本杀”凭借其烧脑的剧情、互动的体验和社交属性迅速成为年轻人追捧的潮流娱乐项目,随之而来的知识产权纠纷也时有发生。

      绥北人民法院依托线上调解平台,打破空间限制,让一起跨地域的维权纠纷在“云端”得到妥善解决,切实维护了创作者合法权益。

      赵某是一名剧本杀文字剧本创作者,她所创作的某剧本杀文字剧本在知名剧本杀销售平台上线后,迅速走红,正版售价为448元。发行至今,在该平台累计销量突破4000单,累计使用人数超30万人。一次偶然机会,赵某发现马某未经授权,在其淘宝店铺公然销售该文字剧本电子版,售价仅为35.88元,大量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被低价吸引,纷纷购买盗版。赵某愤怒之下将马某诉至绥北人民法院,要求马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下架所有盗版商品,并赔偿自己经济损失及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

      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绥北法院立案庭将该案委托给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退休老法官作为特邀调解员进行先行调解。调解员认真梳理案情、仔细审查了赵某的作品登记证书以及赵某提供的店铺销售截图、盗版购买凭证等证据材料,并第一时间与马某核实了相关情况。考虑到赵某居住地为天津市,马某户籍虽在本地,但现在辽宁省居住的现实情况,为了节约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调解员决定突破空间局限,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

      “我无意中看到这款剧本杀很火,想趁机赚点快钱,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起初,马某试图辩解称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涉及侵权。调解员向其详细讲解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其认识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同时通过云上调解系统向马某出示了赵某作为知识产权人的相关证据,向其阐释该作品凝聚着赵某的心血和智慧,售卖盗版剧本杀文字剧本的行为不仅侵害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的竞争环境。通过调解员的释法说理,马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提出赔偿,希望能够与赵某协商解决。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马某立即停止侵害该作品,并一次性给付赵某侵害该作品的赔偿款5000元。

      绥北人民法院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做实定分止争,积极邀请退休老法官担任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银发力量”在释法说理、情绪疏导上的优势,同时,借助线上调解突破地域壁垒,大幅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努力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见。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42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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