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法院:“综治中心+法院”联动化解矛盾纠纷

时间:2025-08-25 来源: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望奎县法院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选派业务骨干入驻县综治中心,推动司法资源与基层调解力量深度融合,将矛盾化解端口前移。近日,依托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法院联合多方力量成功调解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既维护了物业合法运营权益,也化解了业主与物业间的积怨。

      2025年7月,望奎县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带着一份催缴记录来到综治中心求助:“业主洪某某从2023年1月就没交物业费,我们上门、打电话催了十几次,他都不同意交,累计拖欠已经3800元了。”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小区公共区域绿化维护、日常垃圾清运、电梯安全检修等服务一直正常开展,个别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不仅影响物业对其他业主的服务质量,还可能导致小区基础维护资金短缺,损害更多业主的共同利益。

      综治中心接待人员当即梳理案件信息,第一时间将纠纷分流至法院驻综治中心诉讼服务窗口。法院工作人员接到案件后,立即拨通了洪某某的电话,了解其拒缴物业费的缘由。电话那头,洪某某的情绪略显激动:“不是我故意不交,2022年冬天顶楼积雪融化,我家阳台漏雨漏得厉害,墙面都霉了,被子也潮了。我找物业反映了三次,他们每次都说‘尽快处理’,结果拖了很久才来人看,他们都没尽到管理责任,这物业费我怎么甘心交?”

      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情况后,判断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具备先行调解基础。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依法委托驻综治中心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并通过望奎法院多元解纷指挥中心提供法律支持和调解指导,明确《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与物业的权利义务。

      调解当天,调解员先采取“背靠背”沟通:对洪某某,调解员拿出《物业管理条例》条文,结合小区其他业主按时缴费的情况解释:“物业没及时修漏水,确实是他们服务不到位,你可以要求他们补修、赔偿,但拒缴物业费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是物业起诉,你还可能承担诉讼费、违约金,反而得不偿失。”对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调解员拿出洪某某拍摄的墙面霉变照片说明:“业主交物业费,就是买你们的服务,漏水报修拖那么长时间才处理,换谁都有意见,你们得先承认问题,拿出解决办法。”

      待双方敌对情绪缓解,调解员组织“面对面”协商。物业公司当场承诺:“3天内派维修队上门,把阳台漏水问题彻底修好,后续还会定期检查顶楼防水。”考虑到洪某某因漏水导致的损失,物业公司主动提出减免1000元物业费;洪某某也松了口气:“其实我也不是故意为难物业,就是气不过服务拖沓,既然他们愿意修、愿意减免,我现在就交剩下的2800元。”

      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后,法院工作人员依双方申请,当即办理了司法确认流程,赋予协议强制执行效力,让双方都吃下“定心丸”。当天下午,物业公司便安排维修人员进场维修;洪某某也通过手机转账结清了物业费,一场持续两年多的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原文链接:http://www.hlj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4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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