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

时间:2025-08-26 来源:浙江法院网 作者:佚名

  

  5月20日,浙江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扛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的使命担当,奋力推进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打造更高水平的生态省、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出席并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震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许惠春主持。

  近年来,浙江法院坚持打击与防范并举、惩治与保护并重、办案与服务并行,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高地建设。2023年7月以来共审结各类生态环境资源一审案件21653件,其中刑事1433件、民事2869件、行政1989件、行政非诉审查15362件,公益诉讼600余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20余件,协同助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等各方面工作,近五年来一审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呈现下降态势。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李占国说,全省法院要深刻把握国内外形势,找准环境资源审判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切实增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更加深刻认识和践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更加清醒认识自身问题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运用改革的思维和方法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将问题解决转化为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李占国强调,要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奋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更高质量发展。要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法治原则、以人民为中心、绿色发展、系统保护以及预防性修复性理念,以深化理念变革引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行稳致远;要坚持“三并原则”,依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要完善审判机制,健全专门审判体系,完善“三合一”融合机制、集中管辖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促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强化审判管理,抓住院庭长监督管理这个牛鼻子、立调审执兼顾这个关键、纠纷源头化解这个基础、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这个重点、精品审判工程这个载体,着力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要狠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高度重视纪律作风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对下调研指导,打造忠诚干净担当过硬队伍。

  会上,杭州、宁波、湖州中院及宁波海事法院作交流发言,浙江高院发布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创新事例,充分展示各地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护航美丽浙江建设的务实与担当。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金根莅临指导。浙江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环资庭全体干警,各中院、宁波海事法院分管院领导、环资庭负责人参加会议。全省法院行政、环资审判业务精修班全体学员以会代训。

  

  


原文链接:https://www.zjsfgkw.gov.cn/art/2025/5/21/art_24_36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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