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等待观望”到“即时沟通” ——漳平市人民法院“村居法官工作群”高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时间:2025-08-26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自从有了村居法官工作群,不仅工作开展更便利高效了,还让我们这些村干部意识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今年以来,漳平市人民法院探索建立“村居法官工作群”,实现从“面对面”到“屏对屏”的转变,让村干部的“土经验”与法官的“专业法”相结合,快速高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从“等着法官来”到“随时找法官”

  “村居法官工作群建立前,我们处理纠纷时想找法官‘讨主意’,只能看时间、等机会。就算和法官通了电话,也很难描述清楚现场的情况。自从有了这个群,我们不仅可以和法官即时沟通,还可以通过拍照片、录视频的方式还原现场。”漳平新桥镇某村委会郑书记表示。

  今年3月,新桥镇某村的几名农户因耕地机作业损坏农田起了纠纷。郑书记赶到现场时,双方吵得不可开交,几番调解都未能解决问题。突然想到法院最近建立了一个微信群,郑书记便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将录制的现场情况发到了群里,并附上详细的过程描述。几分钟后,法官就回复了解决方案,厘清各方责任,还配有类似案例。郑书记照着法官的思路开展调解,不到2个小时就解决了纠纷。

  这种“屏对屏”的工作方式不仅提高了答疑解惑的效率,还成为村干部的“移动普法站”。漳平法院在公众号开设“村居法官说案例”“和万家”“调解有漳”普法栏目,定期将普法案例推送至微信群。村干部一边学习、一边咨询,渐渐地,他们也成了“法律明白人”。

  从“各管一段”到“接力配合”

  “基层矛盾往往情法交织,如果只靠村干部的人情调解或法官的法理分析,调解效果可能会打折扣。村居法官工作群的建立,让我们实现了‘无缝接力’——村干部熟民情、知家底,负责摸清矛盾的来龙去脉;法官懂法律、明程序,负责给出解决方案。”村居法官陈法官介绍。

  2024年年初,黄某因生产需要向陈某租赁农地,后双方产生纠纷。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黄某同意恢复承包农地,但事后黄某并未付诸行动。无奈之下,陈某向法院起诉黄某。法院经审理,判决黄某恢复农地地貌。然而判决生效后,黄某仍拒不履行。今年年初,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陈法官调查后发现,该案涉农地杂草丛生,无法判断是否已平整,案件陷入僵局。为妥善化解纠纷,陈法官在微信群联系村干部召集双方当事人前往现场进行调解。陈法官从土地现存状态、恢复农地原貌程度、土地政策等方面入手,进行释法说理;村干部则从睦邻友好的村规民约入手,开展思想疏导。最终,黄某同意一次性补偿陈某2700元,纠纷得以化解。

  “屏对屏”的沟通方式不仅方便村干部“问计”,还缩短了法官请“外援”的时间,避免将小纠纷拖成大矛盾。

  从“事后补救”到“事前预防”

  “我们建这个微信群的初衷,不止在于解决问题,更在于预防问题。”陈法官表示。

  今年6月,漳平市永福镇某村计划流转土地建产业园,签订合同前,该村村干部在群里寻求村居法官的帮助:“您看这合同条款,村民的利益有没有保障?违约责任写清楚了吗?”接到求助后,村居法官帮忙补充了必要条款,并讲解补充条款的作用。6月18日,该村村民在合同上签字。“合同是法官看过的,不会吃亏,放心!”村干部的话,让村民吃下了定心丸。

  这种“事前问法”的习惯,正在改变基层治理的逻辑。如今,开展集体活动之前,村干部都会事先在群里请法官把关法律方面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

  村居法官工作群的“村法”联动,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的最前沿。当村干部的“土经验”遇上法官的“法专业”,当“即时沟通”替代“等待观望”,基层矛盾化解便开启了“加速度”。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8/id/89522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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