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法院探索跨区域行政争议化解机制

时间:2025-08-26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厦门同安法院联合翔安区政府、翔安法院共同召开“3+N”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共商跨区域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路径。这标志着“1+1+1”跨区域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正式启动运行。

  跨区域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集中管辖法院、属地法院和属地政府“1+1+1>3”的优势,依托跨区域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协同平台,建立起委托调解和指导调解机制、行政复议前置引导机制、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和重大事项沟通会商机制,协调、化解同安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翔安区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与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相关联的其他民事纠纷。

  联席会上,同安法院介绍了跨域行政纠纷化解运行模式,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翔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介绍今年以来配合同安法院化解行政诉讼案件相关情况,分享办案经验。会议还就近期发生的、需多方联动化解的行政争议案件进行介绍,各有关单位共商实质性化解方案。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7/id/88924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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