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的“扶风方案”
“同学们好,我是扶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今天和大家分享的主题是对校园欺凌说不……”近日,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张建国走进辖区扶风初中、职高等学校,带领花季少年开启了一场法治之旅。
除了定期为辖区学生带来“法治大餐”外,扶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及未检干警分别担任了6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同时,该院抽调10余名年轻干警组建宣讲团,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讲活动40余场;依托“国国检察官”微博、抖音等,通过改编案例,实现在线普法教育、直播互动答疑,点击量突破千万次。
近年来,扶风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把依法打击、倾心挽救、用心保护、耐心教育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打造了未检工作的“扶风方案”。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
2015年,张某结识了患有精神疾病且怀有身孕的李某,两人随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李某的儿子出生后,张某以自己无力抚养为由,联系他人以支付1万元“营养费”的名义将李某儿子卖给他人。
此后,尝到甜头的张某又先后与李某生下一儿一女,均卖给他人。得知实情的朋友无法容忍张某的恶劣行径,遂向公安机关举报。至此,张某被抓获归案。
张某归案后,辩称自己因经济困难送养子女,而非贩卖儿童。因案件定性存在争议,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干警依法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办案检察官刘楠介绍:“相比传统的拐卖儿童案件,亲生父母‘送’孩子的情况更加复杂,如何准确把握拐卖与送养两者之间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
通过提前介入,承办检察官提出向介绍人、收买人核实张某出卖儿童时的主观态度,调取张某的银行交易记录,将张某所获利益与同时期当地人均收入标准进行对比,最终确定张某为牟利,应当认定为拐卖儿童。
张某最终认罪,受到应有惩罚。近年来,扶风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力度,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6名,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我们坚持零容忍态度,在办案过程中严格适用法律,尤其对性侵未成年人、拐卖、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彻底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唐玉峰说。
对涉罪未成年人倾心挽救
2019年,16岁的王某和网友相约后,从外地来到扶风县见面,因吃饭上网花光了身上的钱,遂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
扶风县人民检察院接案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王某家中对其家庭情况、成长环境等进行调查。根据社会调查结果,综合全案事实及证据,扶风县人民检察院最终认为王某虽涉嫌抢劫罪,但其属未成年人,主观恶性不深,且系犯罪未遂,依法对王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结合实际对其实行帮教关护。
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建立观护教育基地,以社会化帮教为载体,开展公益劳动、心理辅导等多种观护帮教活动。2020年初,扶风县人民检察院与陕西一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宝鸡某技校签订了《观护教育基地共建协议》,并制定《观护基地教育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涉罪未成年人和因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但有帮教必要的未成年人,进行考察、教育和矫治,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真诚悔过,实现零障碍回归社会。
近年来,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共附条件不起诉4人,不起诉7人,变更强制措施1人。对于涉罪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该院认真落实考察期帮教及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先后对24名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免除其前科报告义务,让失足未成年人消除顾虑,轻装前进。
“一站式”护佑未成年被害人
“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我们询问被害人时总会因为被害人年龄尚小或者涉及隐私,被害人难以启齿或不愿敞开心扉,这无疑增加了取证难度,也容易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扶风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王博坦言。
2020年初最高检提出,年底前各地市要至少建立一处兼具取证、救助功能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根据要求,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确定两家示范院建设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扶风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试点院之一,率先建成启用。
该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有230平方米,设置身体检查室、听证室、询问室、心理疏导及宣泄室、讯问室、司法救助办公室、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办公室以及指挥中心8个功能区,集证据提取、案件询问、心理疏导、医学检查、司法救助等多功能于一体,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关爱和隐私保护等“一站式”服务。
救助中心还配备有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趣味心理测试等设施,同时陈列了许多儿童玩具和书籍,整体布置色彩明亮柔和,舒适温馨,能有效缓解未成年被害人在案件询问时产生的焦虑恐惧等情绪。
同时,扶风县人民检察院与扶风县团委、妇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人民医院联合制定了《关于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形成部门协作机制,规范案件“一站式”取证工作。
自救助中心启用以来,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已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两起。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制定询问提纲,心理专家适时介入指导,做到一次性询问完毕,避免了因办案给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此外,该院通过与民政、法院等部门联合签订《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协作保护机制的意见》,近年来,共向12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
专项护航少年的你
2020年9月,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发现,扶风县域“小黄车”存在未依法登记挂牌、违规拆除脚踏装置、未对使用人进行实名注册验证等问题,致使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行“小黄车”、骑行时搭载未成年人等违法情形屡见不鲜,造成安全隐患。
扶风县人民检察院经街头走访、拍照取证等调取违法情形证据,向县交管大队、教体局分别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小黄车”运营企业加强监管,开展文明交通宣传,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检察建议发出后,交管大队联合教体局、共享电单车公司进学校开展警示教育主题宣讲3场次,为720辆共享电单车办理了注册登记挂牌手续,配备头盔300个,查处共享电单车交通违法362起。同时,电单车公司完善技术支持,保证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能注册使用该App扫码骑行,对未成年人通过使用父母手机账号开锁使用共享电单车,一经发现立即拉黑,从源头上堵住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扶风县人民检察院还开展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活动,重点监督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周边食品安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校车管理以及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等,以学校为单位布局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责任网。
“近年来,扶风县人民检察院一直将涉未成年人公共利益保护放在检察工作重要位置,充分运用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多项职能,全方位当好涉未公益守护人。”扶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宽让说。
来源:扶风县人民检察院
记者:孙立昊洋
通讯员:姚芮
原文链接:http://www.sn.jcy.gov.cn/jcdt_22157/sdbd/202102/t20210201_210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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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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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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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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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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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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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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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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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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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