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5年度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5-08-26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

  在笔试和录入测试成绩均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名额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含同分并列者),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组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现场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6月20日(星期五)全天,地点为广东法官(培训)学院(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悦华大厦)。

  按照附件编号顺序进行,上午9:00—12:00审核编号1—40号考生;下午14:30—17:30审核编号41—79号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提前20分钟到达。

  (二)审核资料清单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党团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党团员证或党组织出具的证明)。

  6.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应届毕业生在院校学习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者获得过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的,提供担任学生干部或荣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具有法律相关工作经历、在工作单位获得过有关荣誉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及荣誉证明)。

  9.具有法检书记员工作经历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或法检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所有复印件均需彩色,各一式一份。)

  考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安排

  6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2:30,地点为广东法官(培训)学院(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悦华大厦),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请于当日上午8:00前到达,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入场,现场抽签确定分组及排序。

  四、其他事项

  (一)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在笔试和录入测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取消手机短信拦截设置,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020-62620687。

  

  附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6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dcourts.gov.cn/gsxx/fayuangonggao/content/post_18433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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