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全链条发力 金融解纷加速

时间:2025-08-26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佚名

  

  

  《人民法院报》2025年8月18日报道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近年来,陕西省安康市两级法院聚焦服务保障辖区金融发展,立足司法职能,以“前端预防﹢中端化解﹢末端执行”全链条发力,构建高效解纷体系,以创新实践按下金融纠纷化解“加速键”,为稳定安康金融市场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前端预防

  扬起部门联动“冲锋旗”

  

  “建议各单位协同配合,创新方法,努力打好共建共治共享组合拳。”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分行副行长王玉晨说道。

  今年4月16日,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联合召开全市金融纠纷协同化解工作座谈会,与会金融机构反响强烈,共同研讨金融解纷工作开展情况,梳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会议形成加强源头预防、深化部门合作的共识,标志着安康市“共建共治共享”的金融纠纷化解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这次会议的顺利举办,源自安康中院发送的一份司法建议书。

2024年初,安康中院民二庭法官在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时,发现案涉银行存在信贷合同签订不规范等现象。随后,安康中院对近五年全市银行5656件涉诉案件进行了梳理,结果显示,因未全面落实贷款“三查”制度、信贷合同签订不规范、贷后管理不规范等原因,银行涉诉纠纷案件数量呈持续上升趋势。

2024年8月26日,在经过实地调查、数据分析、开展座谈、征求意见后,安康中院向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发出《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司法建议书》,从加强对信贷业务监管、规范信贷合同签订、提升银行自主催收能力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

建议得到了高度重视,两部门随即督促全市金融机构进行专项整改,于10月24日复函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并建议进一步加强联动,深化金融协同治理。“法院﹢金融”协同工作由此进入快车道,建立起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定期组织会议座谈、业务培训、发布典型案例、发送“一书一报一函”反馈金融风险等方式,帮助金融机构增强法律风险意识。如紫阳县人民法院就茶企融资难向县金融办发送司法建议;汉滨区人民法院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助力防控金融风险。

据统计,2024年以来,安康全市法院新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1386件,环比下降14.97%;新收信用卡纠纷124件,环比下降36.08%。

  中端化解

  跑出金融解纷“加速度”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真是高效又便捷,仅用半天时间就了结了我的一桩心事!”案件了了,走出法院,倪某感觉浑身都轻松了。

  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因经营困难,未能按期偿还某银行贷款本金17万余元及利息,今年3月,企业主倪某被起诉至旬阳市人民法院。

“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你们可以通过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高效‘零成本’。”详细了解案情后,旬阳法院速裁中心法官柴子烨积极引导双方选择先行调解。经双方同意,案件被委派至旬阳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考虑到倪某身处外地,调解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开展。在柴子烨的全程指导下,调解员就双方诉求、争议焦点逐一分析、调解。仅1个小时,双方便达成调解协议。随后,柴子烨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选择先行调解不仅是选择效率,更是选择生存与发展的机遇;对于金融机构,先行调解则是风险防控与客户关系维护的双重优化。”柴子烨说。

2024年以来,安康各县(市、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先后挂牌运行。中心充分调动了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法院等各方力量,为金融纠纷一站式化解提供平台,促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让普惠金融纠纷解决之路更加便捷有效。

安康市10家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累计接受委派调解案件共计851件,调解成功287件,调解标的额达4000余万元。

安康法院还根据地方特色,探索出多种金融解纷新路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金融解纷提档增速。如石泉县人民法院设立“特色金融共享法庭”;旬阳法院适用“要素式诉状﹢诉讼要素表﹢要素式调解”模式,极大提高金融纠纷办理效率,超70%的案件成功调解。

  末端执行

  敲响权益兑现“重槌音”

  

  “感谢法官,我现在生活回归了平静,一切都好。”5月22日,石泉法院执行局局长秦万晖在对一起案件回访时,收到了来自被执行人张某的感谢。

  被执行人为何致谢执行局局长?事情还要从六年前说起。

2019年12月,张某的小舅子李某为经商向石泉某银行贷款35万元,由张某夫妻提供担保,张某名下唯一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次年,张某夫妻离婚,张妻外出务工一直未归。2023年底,贷款到期,李某怠于还款且处于失联状态,银行遂将三人诉至法院。

经审理,石泉法院判决李某一次性偿还某银行贷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张某夫妻承担连带责任。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

“经多方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张妻的下落及财产线索,担保人张某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就是设定抵押的房屋。”案情分析会上,秦万晖指出。

案件唯一突破口是张某,但张某已年届60岁,房产处置后张某住哪里?拍卖房屋后要如何交付?一系列的难题摆在了执行干警面前。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作为担保人不会逃避责任。”经过一番劝解,张某主动找到法院,表示同意拍卖房屋。

“张某讲诚信愿意主动拍卖房屋,但他的基本生活也要得到应有的保障。”秉持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秦万晖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协商,向银行阐述张某当前的困境,寻找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平衡点。最终,银行为张某找到了一处出租房,并同意从房屋拍卖款中提取5年租金直接支付给房东。

今年3月,案涉房屋以21.5万元成交。因张某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经协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银行不再向张某主张剩余债权。

“执行和解同样是化解金融借款纠纷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秦万晖说。

执行是实现金融债权的关键环节,也是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安康法院打出“组合拳”,通过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创新“三预告五区分”“执行110”等执行措施、加强信用惩戒等方式,切实保障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持续开展“陕亮执行”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累计查封扣押车辆30辆,查封房产48套,冻结案款3760.83万元,拘传拘留34人,执结案件177件,执行到位金额6653.57万元。

从源头风险预警到过程高效化解,再到最终权益兑现,安康法院通过全链条发力,成功按下金融纠纷化解“加速键”。安康法院将继续深化金融纠纷化解机制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为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文链接:http://sxgy.sxfyw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8/id/89477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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