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21-03-01 来源: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月26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措施。省院党组书记张毅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张毅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8年的共同努力,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庄严宣告了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高度,充分肯定了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绩,深刻总结了脱贫攻坚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深刻阐述了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

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张毅讲话

  张毅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三农”工作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中的基础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结合检察职能把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以及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实施好、落实好,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做到检察系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不留空档,检察履职不留空白。

  张毅要求,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要紧紧围绕省院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依法严惩侵害农村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安全、侵害农民权益的各类犯罪,持续落实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确保脱贫攻坚成果不被蚕食。要防止因案返贫,在检察办案中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要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服务村“两委”换届选举,扎实开展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检察监督,助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要持续做好帮扶工作,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稳妥推进省院扶贫办机构、职能以及人员的转换,扎实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保持稳定及轮换准备工作,做到帮扶力度不减、帮扶人员不撤,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省院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hi.jcy.gov.cn/M101/view/678769/005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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