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十四五 · 两会看检察丨《海南日报》专版刊发“创一流”的海南检察工作:强监督 抓重点 补短板 创一流

时间:2021-03-01 来源: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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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海南日报》(2021年01月26日A15版版面图)

  

  《海南日报》在“省两会”期间专版刊发《强监督 抓重点 补短板 创一流》2020年海南检察机关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自贸港建设顺利开局、蓬勃展开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以下是正文内容:

  2020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认真践行“强监督、抓重点、补短板、创一流”工作主题,构建“先进理念引领、目标管理推动、素能教育保障”工作格局,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

  

  2020年成绩

  

  最高检72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我省56项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排全国第二,45项排名前十、12项排名第一;省检察院294项年度目标任务全部完成。扫黑除恶、刑事抗诉等9项工作在全国作经验介绍,全省检察机关77个集体、191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一年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司法活动586人次,举办监督办案活动56件次,精心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对代表委员重点关注的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扫黑除恶等工作,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01

  聚焦服务大局

  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依法履职抗击疫情。起诉各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124人,平均办案时间仅19天。办理医疗废弃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

  

  护航重大项目建设。实现11个自贸港重点园区派驻检察工作站全覆盖精准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1268次。

  

  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依托派驻工商联检察工作站及时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起诉职务侵占、侵犯知识产权、挪用资金等破坏营商环境犯罪146人。对386名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同比上升102%。

  

  助力加强风险防控。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洗钱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22人,同比上升45.2%。与广东、广西检察机关共建反走私司法协作机制。在全省各级海警局、海警工作站设立派驻检察官办公室。起诉走私犯罪76人,其中走私离岛免税商品28人。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立案20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0份。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711人,其中涉野生动物保护犯罪308人,同比增长1.9倍。责令犯罪嫌疑人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866.7万元,补种苗木2.4万株,放流鱼苗35.4万尾。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全年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205人,同比上升17.8%,起诉195人,同比上升6.6%。依法对张家慧、张美文等8名原厅局级干部提起公诉,认真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责,立案侦查18件24人,省级检察院直接立案人数居全国第一。

  

02

  注重社会治理

  服务全国最安全地区创建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扎实开展“断卡”行动,批捕781人、起诉735人,同比分别上升30%、79.7%。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8542人、提起公诉13540人,同比分别下降28%、3.6%。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数同比下降11.2%。全省刑事立案数为近10年最低。8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数为近20年最低。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清零攻坚战。全年共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891人,在2019年同比增长320%的基础上再次上升40.8%。在全国首创以发布决定的方式赋予调用检察人员法律身份,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要求在全国推广,“10·26”专案组同时被评为全国检察、政法系统优秀办案团队。

  

  全力打好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全年共批捕毒品犯罪767人、起诉1255人,同比分别下降68.3%、55.2%。

  

  立足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理念,针对不构成犯罪、犯罪情节轻微或证据不足等情况。决定不批捕2916人、不起诉2686人,同比分别上升6%、61.3%。立足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观念,办理正当防卫案件6件。

  

03

  强化检察为民

  助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加用力。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985人,其中性侵未成年人犯罪229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不批捕407人、不起诉257人,对655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帮助返学191人、就业145人;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该严惩的决不放纵,依法起诉662人。

  

  服务乡村振兴更加有力。起诉恶意欠薪等犯罪22人,帮助538名农民工追回940.1万元“血汗钱”,选派18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76名干警加入乡村振兴工作队。

  

  检察便民服务更加完善。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对1682件来信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做到“需听证尽听证”,共开展公开听证36次。

  

  民生司法保障更加精准。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63人,对伤医扰医的2名“医闹”依法批捕起诉。

  

04

  加强法律监督

  维护执法司法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立案并被判处有期徒刑率位居全国第二,刑事抗诉采纳率位居全国第一,最高检向全国推广我省经验。全面核查近5年缓刑罪犯交付执行情况,监督意见采纳率100%。

  

  

  做强民事检察。学习贯彻民法典,联合省高院在全国率先建立诉讼卷宗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对审查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裁判提出抗诉48件,抗诉改变率94.3%。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30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98.5%,位居全国第二。对执行程序不当提出检察建议84件,同比上升35.5%,对虚假诉讼案件提出抗诉和检察建议数同比上升75%。

  

  做实行政检察。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提请抗诉和提出检察建议112件,通过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案件数同比增长10倍。

  

  做大公益诉讼检察。共立公益诉讼案件1219件,在2019年大幅上升68.4%的基础上,又上升6.4%,向法院提起诉讼43件,同比上升95.5%,办理全省首例涉外海事公益诉讼案件。

  

05

  深化改革创新

  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面提升检察质效。全省刑事“案-件比”降至1:1.37,仅此一项就少办程序性“案件”7246件,办案时间同比减少16天。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审结案件8816件12846人,适用率81.1%,量刑建议采纳率93.2%,一审服判率93.3%,是非认罪认罚案件的1.6倍。

  

  

  

  全面深化智慧检务。扎实推进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试点,大大提高办案效率。疫情期间,开展“不见面”远程提审3372次,远程审判622次,网上办案1123件。

  

  全面强化制约监督。修订检察官权力清单,全面推开检察官业绩考评;建立业绩评价指标体系,抓实案件质量评查对发现的瑕疵案件和司法不公问题,进行联动整改。

  

06

  持续强基固本

  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方方面面。创新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扎实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和“比学习比担当比创新比奉献”活动。

  

  强化作风建设。对最高检巡视反馈意见挂图作战、逐项销号,整改效果获得充分肯定。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省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363件,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3人。

  

  

  强化素能建设。举办各类培训297期17338人次,开办海南自贸港检察沙龙,3名干警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和业务能手,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成为常态,三级院检察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648件,省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131件,全年共有15个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原文链接:http://www.hi.jcy.gov.cn/M101/view/673131/005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