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潘新峰接受审查调查

时间:2021-03-01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据贵港市纪委监委消息:浦北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潘新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在接受贵港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潘新峰简历

  

  潘新峰,男,汉族,1974年12月生,湖北浠水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07—1997.08钦州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见习民警;

  

  1997.08—1998.09钦州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科员;

  

  1998.09—2000.03钦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钦城大队科员;

  

  2000.03—2001.08钦州市公安局钦城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2001.08—2001.12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警务科副科长;

  

  2001.12—2005.10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队伍管理科副科长(副科级);

  

  2005.10—2009.05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队伍管理科科长(正科级);

  

  2009.05—2011.01钦州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

  

  2011.01—2012.09钦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2012.09—2013.05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局长(副处长级);

  

  2013.05—2016.05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钦南分局局长;

  

  2016. 05—浦北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10108/gxjjw5ff82828-1545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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