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藏品”中追溯警察服制变迁
他曾是警队中有名的“淘宝王”,喜爱收藏,但是,与其他收藏爱好者不同,在他的“藏品”里有近千件都是与警察有关的“宝贝”。他就是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退休民警刘怡华。
1月5日,在沈阳市铁西区宏峰小区,记者见到了75岁的刘怡华。
刘怡华向记者介绍收藏的各个时期的人民警察服制白罡摄
“淘宝王”家里的“宝藏”
精神矍铄的刘怡华告诉记者,从接到采访通知开始,他翻箱倒柜,仅找到了部分警服,感到特别遗憾。
走进刘怡华的家中,记者看到,客厅沙发上堆了高高的两摞老式棉警服。桌子上,整齐地摆放着各式警帽。桌旁立着一个镶着玻璃的大相框,透过玻璃,可以看到各个时期的警察标志。
刘怡华指着警察标志介绍道:“这里面存放的是从1950年到现在更换过的警号、肩章、肩徽、帽徽、臂章、领章、警衔,每一个时期的都有,算是比较全的了。”
即使在采访的过程中,刘怡华还在寻找那些压箱底的“警服”。
“我是一名人民警察,有这个情结,与警察有关的一切东西我都感兴趣,我几乎是见一样收一样。那时也没人收藏警察的东西,时间久了,行里的朋友知道我喜欢这个领域的收藏,只要看到了就会第一时间通知我……”刘怡华通过“藏品”了解各个时代的警察历史和故事。
统一警察服制从无到有
辽宁警察始建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仿效东西方各国建立警察机构,但警察的服饰从形式到章程都没有统一规定。到光绪三十四年,也就是1908年时,全国才有了统一的警察服制。民国时期的警察服制先后经历了11次变革。
1928年,随着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人民政府的建立,最初的肃反委员会、政治保卫局、民警局、刑事侦探局,就成了人民公安的雏形。那时,公安人员与红军战士穿一样的服装。
在1945年,前苏联红军实行军事管制的旅大地区,旅大市人民警察曾实行警衔制和统一着装,按警衔着装,警衔分为警监、警正、警佐、警长、警士,警服是统一制式,夏装为绿黄色,冬装为青色。
1948年11月,东北全境解放。为了统一东北人民公安部队、人民警察、公安人员的生活待遇和服装供给,东北公安部于1949年3月26日以公文字第1460号发出通知,要求继续着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装的公安人员,从1949年8月20日起佩戴新的胸章。其式样为红边、白地、黑字,质地用漂白布,书写单位全称。背面标明姓名、年龄。胸章佩戴在左胸小兜口袋上端。
1950年1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命令,统一规定全国各地人民警察的等级划分、服装、领章、帽徽及供给待遇标准,并对着装范围做了整顿。
1950年2月1日,中央公安部公布了中国人民警察服装式样(简称为“50式”)。至此,各地公安人员均按规定换着新警服执行公务,不着警服的公安人员因工作需要可着公用服,执行公务后交回,集中统一管理。
从一个公安帽徽开始
谈起收藏警用物品的经历,刘怡华打开了记忆的大门。
1999年5月的一天,刘怡华在天津沈阳道古物市场发现了一枚上世纪50年代的警察帽徽,铜质红五星内嵌“公安”二字,还有一条藏蓝色带红线的警裤。这两件只有在电影、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东西让他眼前一亮。
刘怡华告诉记者:“我是个警察,当时看到这两件东西的时候,我就在想,为什么不能结合自己的职业特点搞收藏呢?我毫不犹豫就把这两件东西买下来了。”
从那时,刘怡华开始了警用物品系列收藏。
刘怡华“淘”到的正是“50式”帽徽和“65式”警裤。
“50式”警服,春夏秋三季为米黄色。干部制服,上衣为翻领,4个口袋下襟大口袋为吊兜,下身为西服式裤;警长以下上衣为翻领,4个口袋均为贴兜,下身为马裤,打绑腿,系黑色皮带,皮带扣为圆形白铜制成,扣正中嵌五角星。
1956年,全省人民警察换着“55式”警服。1959年,换发“58式”警服。1966年,换发“65式”警服。数据显示,此时,全省共计着装人数6803人,其中,城市5597人,县镇829人,企业377人。外事、看守两个警种经批准开始着装。警服式样未变,上衣颜色为草绿色,裤为藏蓝色。帽为“解放式”,男式有沿,女式无沿;冬季男女均为栽绒无沿棉帽。帽徽,铝质圆形,中间为国旗,旗周雕金色麦穗、齿轮。领章,平绒红旗缝在前领左右。黑色皮鞋。男女均系腰带。
1987年,刘怡华(左)到和平公安分局新华派出所调研白罡翻拍
白色上衣勾起那年往事
“几度风雨,几度春秋,风霜雪雨搏激流,历尽苦难痴心不改,少年壮志不言愁……”一首《少年壮志不言愁》,勾起了记忆中的那年那月那事。
很多人还记得电视剧中那上白下蓝的警服,在刘怡华的家中,就珍藏着这样一套。
1972年,警服颜色和式样有所改变。春夏秋冬男女上下服装均为藏蓝色。除男裤、女裙取消红牙线外,技术规格与“65式”相同。交通警察夏季上衣为白色,其他警种不变。
在此之前,警服和解放军服装大致相同,只是标志上有区别,而从此时开始,警服开始区别于军服。
1974年,夏装改为上白下蓝。警帽,男为平顶大沿帽,女为无沿帽。帽徽、领章仍保持原样。1978年正式确定为“78式”警服。由于公安业务的需要,着装范围有所放宽,着装人数已达10441人。户籍警、治安警、交通警、刑事警、外事警、看守警、训犬员都穿上了警服。
“83式”开始佩戴警号
1983年,全省人民警察分期分批换发“83式”警服。
大连、丹东两沿海城市从1984年换发;省公安厅机关及其他各市、县公安机关及所属单位从1985年换发。
这次新警服的改革从总体设计、质地选择、工艺加工方面均体现了人民警察的庄重严肃、威武雄壮的气概和警容风貌。新警服颜色为橄榄绿。冬季,男警取之于“中山服”式样,女警取之于“列宁服”式样;夏季,男警上衣小翻领,胸前两个兜;女警上衣大翻领,下襟两个斜兜。交通警为白色警服。
为使人民警察在执行警务工作中便于人民群众监督,各警种在左胸前佩戴警号。警号为7位数,前2位数字呈金黄色。是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代号,后5位数字呈银白色,是省辖市、县的编号,我省的代号是“21”。
鲜血滴在了“89式”警服上
1989年6月30日,公安部、财政部联合通知,对“83式”警服进行改革。
“89式”警服,男冬常服基本与“83式”相同,但两个上衣兜变为明贴兜,男春秋常服“中山装”合领式变成了西装式开领。女冬常装由双排扣“列宁装”改为单排扣西装式,女春秋常服基本同“83式”。配发白衬衫和红领带,女警配发裙子。公安部规定,1990年5月1日开始着装。1992年7月、1995年7月分别对“89式”警服进行了小改动。
1992年的一天,刘怡华在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兴工派出所当民警,一名群众跑来报警有人行凶。他追到一辆小公汽前,隔着玻璃,看到里面有一个光膀子的壮汉。刘怡华亮出警察证件后将车拦住,冲上车与持刀男子搏斗,手被刀划伤了,他带伤将男子抓获。事后,在车上发现了男子扔掉的火药枪。经过审查,男子是名“杀手”,被人雇佣杀害了竞争对手。刘怡华浴血擒凶,被授予三等功。刘怡华当时穿着的就是“89式”警服,他回忆道:“我当时不知道手受伤了,就想着抓人了,回来之后才看到,手上流的血都滴到衣服上了。”
“99式”警服闪亮登场
1999年4月,公安部召开警服设计发布会,国内30家著名服装公司设计师的500多套设计方案参加招标。经过一年多的时间,“99式”警服登场。选用与国际上警服主流色调相一致的藏蓝色,完全区别于军队的草绿色,形成鲜明的警察制服体系,在面料上也提高了档次。尤其是采用国际通用的型号制,实行量体套裁,对每一位民警进行量体,按人制作,由制作厂家直接发到民警个人手里,大大提高了警服的合体率。至此,中国人民警察穿着新式警服闪亮登上了世界大舞台。2005年,公安部宣布将“99式”警服的铁灰色衬衫换成浅青蓝色衬衫。
采访结束时,刘怡华说,自己还将继续收藏下去,一方面是兴趣使然,另一方面也是用这些“藏品”作历史的见证。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37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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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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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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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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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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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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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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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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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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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