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检察机关多举措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1-03-02 来源: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
按照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的安排部署,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遵义市检察机关大力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在此次专项活动中,遵义市检察机关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行政检察监督力度,完善检察机关参与化解行政争议长效机制,为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检察力量。截至2020年底,遵义市检察机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45件。其中,办理的刘某、邓某不服余庆县政府撤销林权颁证纠纷案成为贵州省首例行政检察公开听证案件,并被最高检选为公开听证典型案例。

落实公开听证审查

公开听证审查的目的在于以公开促公正。遵义市检察机关在办理行政监督案件中,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查清案件事实,除审查在案证据材料外,通过调阅卷审查、询问当事人、向有关单位调查取证等方式辨明是非、定分止争。

遵义市检察院在办理刘某、邓某不服余庆县政府撤销林权颁证纠纷案时,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将双方纠纷进行公开审查,努力促成案件双方争议实质性化解。最后,该案作为贵州省首例行政检察公开听证案件,以“贵州省遵义市检察院引入公开听证程序化解一起30余年的行政争议纠纷”为题刊登于最高检第8期《检察工作简报》,并被最高检选为公开听证典型案例。

此外,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遵义市检察院收到案件当事人所在地村民联名举报信,反映当地林业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未发放的问题。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遵义市检察院将该线索移交至基层检察机关办理。经查,余庆县林业局林地补偿款未发放情况属实,余庆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通过与当地林业局多次沟通、协调,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其落实整改。最终,余庆县林业局向当地41户村民发放了森林生态补偿金99000余元,该起行政争议纠纷得以在源头治理。

上下一体合力办案

针对基层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缺乏监督案件来源的实际情况,遵义市检察机关发挥上下一体办案优势,灵活组建行政案件办案团队,形成纵向一体、高效运转的办案模式,并充分发挥基层行政检察部门熟悉当地情况、就近就地开展工作的优势,合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目前,遵义市检察院与基层检察院共同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6件,公开听证9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8件。

在“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中,遵义市检察机关始终坚守法治底线,认真践行“精准监督”新理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加强调查核实,在查清事实、辨明是非的基础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既要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也要对当事人不合理的诉求说“不”。

在施某与红花岗区人社局养老保险纠纷案中,遵义市检察院通过多方调查核实、耐心进行心理疏导、反复释法说理,化解了申请人沉积心中多年的心结,最后申请人当场主动撤回监督申请,一场长达九年的纷争得以成功化解。

创新建立协作机制

遵义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中,各个基层检察院之间积极探索,建立了行政检察工作横向联动协作意见,解决异地监督行政机关的难题。

此外,遵义市各基层检察院还积极与当地司法局、行政部门建立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协作机制。其中,汇川区检察院、正安县检察院、赤水市检察院与当地司法局建立了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协作机制,解决了基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无案可办的问题,加强了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席机制。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402/441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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