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拆除黄河支流违法建筑

时间:2021-03-0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红寺堡区麻黄沟河道岸线保护范围内一处停产7年的机砖厂违法建筑被依法拆除,这是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回头看”中发现的问题。

      麻黄沟系黄河二级支流,流经辖区跨度面积较大。上述违法建筑物侵占沟河道水域岸线问题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及河势稳定,该院发现后快速启动诉前审查程序,并向相关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经过1个多月的整改,违法行为人自行将两座砖窑及附属厂房等14.11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拆除,对周边土地进行平整。该问题的整改销号,为辖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到了示范效应。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JCJD/2021/03/239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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