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三项措施强化羁押期限监督

时间:2021-03-1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派驻检察优势,采取三项措施依法对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升监督质效,全市未发生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情况。

      该院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羁押期限监督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结合看守所检察办法,提升监督本领。运用信息联网,对羁押期限实行动态监督,督促看守所及时履行羁押期限预警职责,不定期向看守所发出《在押人员羁押期限预警提示函》,监督看守所督促办案机关办理换押、延期手续,在羁押期限届满前7日内向办案机关进行预警提示。加强与办案机关的沟通,运用检察建议监督手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有效防止出现超期羁押情况。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JCJD/2021/03/24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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