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检察建议“挪”走“隐藏”垃圾

时间:2021-03-22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对2020年办结的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专项监督,确保每一份诉前检察建议都得到落实,每一起案件都真改实销。

      今年年初,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对去年办结的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专项活动。巡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位于灵武市东临线庆沟附近的一处山坡上,曾因堆放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被检察机关督促进行整改,现已种植了树苗。然而,在山坡另一面的羊肠小道上,由于平时很少有车辆经过,未设立警示标识和限宽墩,路上被倾倒大量水泥石板、木板、树枝、废旧塑料制品、废旧家具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周边土壤、植被等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经实地勘测,该处垃圾堆放点占地面积约2.5亩。

      针对随意倾倒垃圾问题再次抬头现象,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综合执法局、乡镇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两家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尽快对堆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置,并对场地进行平整。

      收到检察建议后,综合执法局立即联合乡政府及第三方运营企业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对涉案现场水泥石板、木板、树枝、废旧塑料制品、废旧家具等500余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了分类清理,并对现场进行了整平、恢复。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JCJD/2021/03/243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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