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举荐见义勇为人员帮助申请司法救助

时间:2021-05-12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岳思轩)“我希望通过自己的行为,去影响和教育自己的下一代,让他们勇敢地去做好事,做对社会有用的人。”4月13日上午,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徐友玉对来看望他的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说。此前几天,经检察官举荐,徐友玉被确认为见义勇为。

  2019年8月18日5时许,徐友玉结束晨练时,看到一位老人被疾驰而过的农用三轮车撞倒在地,陷入昏迷。徐友玉抓住三轮车扶手阻拦,结果当场被拖行。为了摆脱徐友玉,肇事司机开车拖着他前行200多米,并持铁棍连续殴打徐友玉。徐友玉最终被甩下车。随后,司机驾车从他身上碾过并逃离现场。徐友玉报了警,赶来的120急救车将受伤的老人和他送往医院急救。

  这次挺身而出,让徐友玉全身多处严重挫伤,尾椎骨骨折并脱位,住了大半个月的医院。案发后,司机逃逸失去音讯,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因犯罪嫌疑人迟迟未到案,入院治疗的医药费也是徐友玉自付。

  今年3月,肇事司机投案,随后被移送乐清市检察院审查逮捕。徐友玉的善举,引起了审查这起故意伤害案检察官的关注。

  “证据材料反映,被害人徐友玉为了他人生命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阻拦嫌疑人,最终受到伤害。”承办检察官表示,“经过审查,徐友玉不认识被撞的老人,不存在法定职责,故可以认定为见义勇为。”

  检察官联系上徐友玉后,第一时间来到他的家中以及社区了解情况。同时,检察官了解到案发后徐友玉的医药费都由自己承担,犯罪嫌疑人徐某也一直没有对其进行赔偿,于是,决定帮助徐友玉申请司法救助。

  (原标题:案卷中发现特别的“他” 浙江乐清:举荐见义勇为人员帮助申请司法救助)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04/t20210418_5159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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