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精神,着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速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有序增加公开深度、有效提升公开精度,更加有为地发挥政务公开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拓展政务公开重点领域
(一)以规划信息公开推动各类规划落地。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自然资源厅牵头梳理自治区本级“十四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自治区本级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主动公开规划信息。各市、县(区)要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本地区各类规划(计划),充分展示党和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多形式发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进展和成效。
(二)以监管信息公开推动市场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等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等,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围绕市场主体信息需求,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梳理、汇总和公开,以专题形式全面展示。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做好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归集展示。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要继续开展好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政务公开专项检查和评估,及时公开和展示各市、县(区)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市场监管规则标准的公开质量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效。
(三)以财政信息公开推动资金管理透明。深化财政事权信息公开,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实现全区各级预算单位全覆盖。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政府办公室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居延伸。自治区财政厅要依法组织全区财政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和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等各项信息公开专项检查评价,并公布检查评价结果,集中展示财政事权信息公开成效。
(四)以防疫信息公开推动健康宁夏行动。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持续推进全区医疗机构线上服务专栏建设,动态更新各类就医服务信息。完善医院、社区医疗点等线下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优化信息查询、就医引导等服务,方便老年人等群体日常就医。抓好自治区重大健康行动方案的信息发布,切实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推动健康生活理念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加快养成。
(五)以教育信息公开推动教育均衡发展。自治区教育厅要指导全区各级教育部门继续优化细化各级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公开,重点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中考改革政策的信息发布和配套措施的政策解读。继续规范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公开行为,督促各机构在显著位置公布办学许可信息、法人登记信息、收退费制度等核心信息,健全完善“白名单”管理制度。开展中小学信息公开事项梳理和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试点,探索建设基础教育信息公开标准化平台。
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配套制度
(六)以政策解读促进文件见效。
推进重大政策精准解读,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六稳”工作、“六保”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重点,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力度,凡面向企业和公众的政策性文件均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解读全覆盖,特别是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持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除图示图解外,要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微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更加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质量。2021年底,各地、各部门图示图解解读比例要显著提升,重大政策多元化解读比例不应低于50%。
扩大政策解读传播范围,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开展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主动推送服务,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强化政策实施后解读,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政策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
加强重大政策咨询服务,政策文件起草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文件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鼓励各地、各部门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服务机构业务窗口、政务服务网等,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增强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各地、各部门要持续优化本地区、本机关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渠道,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并在政民互动板块醒目位置开设网上咨询和网上问卷调查功能。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公平、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确保及时回应、有效应对。
(七)以筑牢基础促进公开提质。
规范政务信息管理。全区各级政府网站引用或登载行政法规,要使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并及时更新完善本机关政府网站原有行政法规文本。继续推进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自治区司法厅要指导各级司法部门系统清理本级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2021年底前通过本级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规范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深化以“中国·宁夏”门户网站为龙头的政府网站集群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持续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迁移,全区县级以上政府网站在2021年底前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持续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有效清理整合“娱乐化”“空壳化”等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杜绝重复建设。开展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专项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督促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限期整改;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现象。
规范政府开放活动。自治区确定中卫市承担全区统一的政府开放制度编写工作,力争2021年6月底在全区推行。同时把9月确定为全区政府开放月,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公正监管、卫生安全、教育公平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在每年9月集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政府开放系列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活动期间,要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研究吸纳并专项反馈。
(八)以申请办理促进条例实施。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依法从严界定不予公开范围,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化为主动公开常态审查机制,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公开。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各地、各部门要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收费要求和具体标准,依法收取、依法管理。
三、切实抓好政务公开监督指导
(九)狠抓业务指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问责机制,及时公开通报并约谈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效能考核倒数的单位。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转变指导方式,改进工作作风,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中,杜绝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各类书面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十)狠抓宣传引导。在“中国·宁夏”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看宁夏”专栏,及时刊发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力度,及时向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报送典型经验和有益做法,全面宣传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成效。
(十一)狠抓教育培训。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普法范围、列入领导干部重点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政务公开重视程度和认知水平。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各地、各部门定期开展短期教育培训和业务交流研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
(十二)狠抓任务落实。梳理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开展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回头看,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在本工作要点印发后30日内在本机关政府网站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布。
原文链接:http://gat.nx.gov.cn/info/1664/368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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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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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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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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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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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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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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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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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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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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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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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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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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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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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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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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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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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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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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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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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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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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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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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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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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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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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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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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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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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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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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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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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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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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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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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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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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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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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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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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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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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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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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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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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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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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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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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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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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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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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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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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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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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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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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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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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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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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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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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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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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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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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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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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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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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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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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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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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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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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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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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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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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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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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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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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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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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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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