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输了想翻盘?法律适用错误这样用才有戏!

时间:2025-04-28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官司输了想翻盘?法律适用错误这样用才有戏!

打输了官司,发现判决好像“法律适用错误”,想着申请再审翻盘?先别急!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提醒您可不是所有法律适用错误都能启动再审,这里面的门道,今天就结合《民事诉讼法》给大家讲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六项和《民诉监督规则》第七十八条,能申请再审的必须是“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确有”二字是关键!法律还明确了6种典型错误情形:

1、法律与案件“不匹配”:比如把合同纠纷当成侵权纠纷判,适用法律牛头不对马嘴;

2、责任判定“乱弹琴”:不按约定或法律规定划分责任,该赔10万却只判1万;

3、用错“过期”法律:拿已经失效的法规判案,或者适用还没生效的法律;

4、违背法律“效力规则”:该优先适用的法律没适用,不该用的却拿来判;

5、违反法律适用“规矩”:比如该用特别法却用了普通法;

6、背离立法“初心”:判决结果和法律本意完全相反。

但满足这些还不够!想再审成功,核心要看:法律适用错误有没有导致实体处理错误!举个例子,把债务连带责任错判成共同责任,但最终赔偿金额不变,这种情况再审概率很低;可要是合同无效,法院漏判了利息返还,影响了真金白银的权益,就很可能启动再审。

申请再审时,别只喊“法律适用错误”,要重点证明错误的法律适用如何让自己“吃了亏”!你遇到过类似情况吗?评论区说说,咱们一起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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