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实施《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时间:2021-05-20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8月11日,市公安局召开《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推动会,就持续整治不文明交通、不文明养犬以及噪声扰民等行为进行部署。

  《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涉及不文明行为警情6.1万起,依法开展行政检查273万次、行政处罚361万余件,以法治“硬标准”推动了文明“软实力”的提升。

  市公安局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聚焦人民群众对社会文明的新期待新要求,带头尊法守法执法普法,将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公安机关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实践主战场,主动对标对表,精心谋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条例》全面准确贯彻实施。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严格执法、源头治理、协同共治、广辟渠道,从严查处各类不文明行为,进一步提升不文明行为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紧盯执法主体,切实提升民警执法意识和素质能力,在坚持严格依法的同时,注重疏堵结合,进一步加快停车场地、交通配套设施、犬类留检所建设,为推动城市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物质基础。要创新监管方式,积极运用人脸识别等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力度。要主动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不文明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执法信息共享机制、追踪溯源机制,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以实际行动促进城市文明建设,维护天津良好城市形象,为加快推进“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shgl/tjcaw-iivhvpwy08453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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