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一站式”快速解纠纷

时间:2021-05-20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业主张某骑三轮车进入小区时,小区电动门自动关闭导致张某摔倒受伤,张某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赔偿。一审法院经过5个多月的审理,判决物业公司赔偿张某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4万余元。物业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市一中院在二审立案前,通过繁简分流程序将该案识别为简单案件,交专职调解员先行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

  该案仅用时7天即调解结案,成为市一中院依托两个“一站式”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快速有效化解的一个缩影。

  诉调对接 多元解纷

  专职和特邀调解员共同发挥作用

  据市一中院告立庭副庭长卢磊介绍,两个“一站式”建设,即“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是该院落实最高法院要求,立足法院职能,着眼群众需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走进市一中院诉讼服务大厅,“诉调对接中心”几个大字首先映入眼帘。该中心设有特邀调解室、律师调解室和专职调解室,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

  市一中院与天津保监局、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市律师协会、市银行业协会签署有关合作框架协议,并将与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市娱乐场所协会协商建立联动调解机制。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会成员、职业律师等担任特邀调解员,在婚姻家庭、道路交通、保险、医疗卫生、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该院还研究制定了《关于诉调对接工作的流程管理规定(试行)》,强化调解与诉讼的衔接,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对于起诉到法院的纠纷,先行开展引导分流,鼓励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行立案。据统计,从4月底专职调解员正式开展工作以来,共收案35件,成功调解12件,调裁分流效果初显。

  对于已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经当事人同意也可通过诉调对接中心委托特邀调解员进行诉中调解,最大限度发挥各领域特邀调解员的作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质化解。2019年8月至今,该院通过委托调解方式成功调解案件24件,调解成功率达54.5%。

  对于调解不成,进入审判程序的简单案件,由诉讼服务中心的4名速裁法官负责审理,其他案件移送各审判庭审理,形成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繁简分流工作格局。3月底以来,速裁团队共计收案702件,审结476件,调解撤诉241件,调撤率达50.6%。

  3月下旬,该院速裁团队通过繁简分流程序筛选后,新收两批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上诉案件,共计209件,涉案购房群众达230余人。疫情防控时期,考虑到案件涉及众多百姓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较大,速裁团队及时通过互联网进行了远程庭审。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过电话、邮箱等多种形式与当事人进行在线沟通,最终促成购房人与开放商达成调解协议,209件案件全部调解结案。

  网上立案 集约送达

  让司法服务为民、利民更便民

  综合服务智能显示屏,自助立案、跨域立案设施,智能云柜……市一中院诉讼服务大厅里的电子设备种类越来越丰富,为来院办事的群众提供了便利,也提高了办事效率。

  针对来院群众不熟悉自助服务设施、人工窗口等候时间长的问题,该院在自助服务区增设了服务台,并配备专职诉讼辅导员,指导群众使用自助设施,并为残疾人设立了“绿色通道”。

  不仅如此,该院还建成了集“厅网线”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群众可以通过诉讼服务大厅、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手机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享受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当事人可以通过天津法院诉讼服务网和手机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网上立案’端口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立案。”卢磊介绍说,“无论当事人身处何地,只要上传材料符合要求,当天即可立案,真正做到‘一次不用跑’。疫情期间,我们受理网上立案申请536件,既提高了立案效率,也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今年3月,该院在诉讼服务大厅新设立了保全鉴定中心和送达中心,统一协调、集中办理财产保全、司法鉴定、文书送达等审判辅助事务,对外服务群众、对内服务法官。

  送达中心主要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送达除结案文书以外的各类文书,在接收法官或辅助人员发起的送达任务后,送达专员通过短信将电子文书的链接推送给当事人,当事人点击链接即可查阅诉讼文书。

  相比以往的来院领取、邮寄送达、上门送达等方式,集约化送达极大地提高了送达效率和成功率,当事人可以不受时空限制,随时随地查收诉讼文书,也大大减轻了法官及助理的工作负担,实现了多赢的良好效果,为解决“送达难”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6月9日,送达中心已向1500起案件的2080名当事人成功送达各类文书3656件,成功率达91%。

  两个“一站式”建设,在功能定位上,实现了从立案受理向诉讼全程服务的转变;在工作布局上,实现了从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向“一站式”解纷的转变;在服务方式上,实现了从现场服务向线上线下立体化服务的转变;在解纷机制上,实现了由单一审判向社会联动的转变,让法院在司法为民、利民、便民之路上迈出了新步伐,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谱写了新篇章。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shgl/tjcaw-iircuyvi89020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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