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检察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时间:2021-05-20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宝坻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案件中,聘请了“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这是今年7月该院聘任“合适成年人”后,首次有“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

  据了解,该案中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超(化名)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宝坻分局刑事拘留,到案后心理压力一直较大,对检察机关的讯问存在抵触情绪。针对这一情况,在小超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情况下,检察官邀请该院选聘的“合适成年人”——宝坻一中心理辅导老师刘俊荣担任小超的“合适成年人”。

  讯问前,刘老师在检察官的陪同下见了小超,详细了解其健康和心理状况。讯问开始后,刘老师运用自己多年的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经验,帮助小超分析了犯罪原因,对其循循善诱,教育其要勇于担当,并针对小超出现的焦躁、紧张情绪及时进行了抚慰,保证了讯问的顺利进行。因为有“合适成年人”刘老师的参与,讯问过程更加理性而温情。

  讯问结束后,小超表示,对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已有了清醒认识,愿意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检察官将与刘老师一起对小超进行心理疏导和法治教育,积极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宝坻区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精准化选择“合适成年人”,以未成年人之“需”定“合适成年人”之“选”,既要把握关键证据、了解真实案情,又要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得到全面贯彻。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zz/shgl/tjcaw-ihytcern41358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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