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外贸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对外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40号)精神,推动我区对外贸易创新发展,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水平,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
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共建“一带一路”等重大机遇,突出出口需求导向,坚持巩固传统市场与拓展新兴市场相结合,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策划组织宁夏特色产品境外展示展销活动,支持企业参加线下线上重点展会,鼓励企业通过数字贸易平台拓展国际市场。加快商事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商事法律服务平台作用,提升跨境贸易法律咨询服务水平。(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外办、宁夏贸促会,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培育壮大外贸经营主体
建立重点监测进出口企业跟踪服务机制,推动解决外贸企业生产经营、进出口环节突出问题。推动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引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外贸新业态企业,培育发展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集聚和协作配套能力。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外贸企业在减税降费、出口信贷、出口信保、稳岗就业等各项普惠性政策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持续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宁夏税务局、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商品结构和贸易方式
实施传统行业提升、特色产业品牌、新兴产业提速工程,培育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外向型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扩大我区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先进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特色农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先进技术、重要装备、关键零部件、能源资源产品和优质消费品进口。积极争取进出口资质和配额,推动建设区域性进口商品销售中心。做强一般贸易,做大加工贸易,培育新型贸易方式,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支持银川综合保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强化开放平台载体功能,提升承接福建等中东部发达地区产业转移能力。(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厅、银川海关,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鼓励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物流发展和海外仓建设,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报关报检、仓储物流、融资担保、出口退税等服务。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管理办法,优化退税服务,加快退税进度。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信用培育力度,推动符合认证标准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推动建设数字贸易平台,支持企业提升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银川海关、宁夏税务局、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发挥贸易促进平台作用
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等贸易促进平台,扩大对外经贸交流合作。对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等国际性展会留购展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宁夏产品境外展示展销中心、品牌专卖店、仓储物流周转中心、售后服务中心和公共海外仓。发挥驻外经贸事务联络处作用,建设集市场开拓、贸易对接、双向投资促进和市场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宁夏境外贸易促进中心。推动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融合发展,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实现贸易投资双向互动、协同发展,带动商品、服务和技术出口。(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博览局、银川海关,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引导外商投资我区电子信息、清洁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创新投资促进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远程推介、视频会议、网上洽谈、“云签约”等在线招商方式,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围绕港澳台地区、印度、东南亚以及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专题招商,适时举办“跨国公司宁夏行”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我区企业境外上市和返程投资。深化闽宁协作交流,发挥国家级经开区和重点园区利用外资主阵地作用,积极承接福建省与我区产业关联度高、贸易融合度强的项目向我区转移。推动建立自治区省级领导与跨国公司互访机制,鼓励各地建立市级层面联系跨国公司机制。鼓励各地合理设定招商引资工作经费额度与标准,支持各地将外资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等纳入考核激励,对招商部门、团队内非公务员岗位实行更加灵活的激励措施。对出境招商活动、团组申请等给予支持。对于投资1500万美元以上国家鼓励类外资项目,梳理形成清单,实行专人联系制度,提供专业化、全流程服务,用地指标由自治区统筹安排,在前期、在建和投产等环节,内外资一视同仁加大用水、用地、能耗、环保等方面服务保障力度。(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外办,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确保外商投资法各项制度在我区切实有效执行。切实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充分发挥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的制度效能,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构建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协调机制,设立投诉和权益保护工作点,向社会公开办事机构、联系方式,完善投诉接收、协调转办、研究处置、及时反馈的闭环处理流程,规范处理程序,提高处理效率。各地要保持外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严格兑现向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优化外商投资服务环境,发挥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区性“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着力营造公平经营环境。(自治区商务厅、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市场监管厅,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监管政策执行规范性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更加科学合理设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监管执法检查频次,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合规成本。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实际情况,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推进多测整合、多验合一和信息共享,简化报件审批材料。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条件确定、评标标准等方面,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或投资者国别,以及产品或服务品牌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急厅、市场监管厅、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
发挥出口信保作用,加大信用限额支持力度,提高风险容忍度。以“风险全覆盖”平台为抓手,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支持力度,保障普惠金融政策落实。鼓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无抵押无担保的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规模。发挥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加快推广“信保+担保+银行”融资模式。鼓励中国进出口银行新增贷款规模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外贸外资企业。推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外贸外资企业信息共享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积极保障重点外贸外资企业融资需求。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继续巩固压缩货物整体通关时间,推动规范和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严格落实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提升口岸收费透明度和可比性。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地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提高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线上办理比例。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便利跨境电商外汇结算。建立贸易预警、产业损害预警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大对企业应对贸易摩擦法律服务的支持力度,提升贸易摩擦应对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依法实施贸易救济和贸易调整援助,维护重点产业安全。全面落实外国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来宁工作便利政策,提高外籍商务人员来宁便利度,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为外贸外资企业商务洽谈、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领域急需人员往来提供便利,对符合条件的来宁复工复产外国人实施“快捷通道”。(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科技厅,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
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区内符合条件的优势特色外向型生产企业短期流动资金的存量贷款产生的实际利息,按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支持,最高限额不超过100万元;引导企业拓展对外贸易线上渠道,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境外推广推介、线上展览、现场直播、在线洽谈、在线接单,对企业入驻具备相关资质的线上展会平台展位费给予70%的支持,企业利用每个平台不超过4万元,每个企业每年最高限额10万元;对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除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对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实行“三免三减半”优惠;切实降低外贸企业融资成本,对在宁投资新办且从事国家不限制或鼓励发展的产业,“三免三减半”优惠。对国家级经开区通过远程推介、视频会议、网上洽谈、云签约等创新方式开展的招商引资活动,每场次给予适当支持,每年不超过20万元。(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自治区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外贸外资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进一步做好外贸外资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站位,主动作为,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视情况对各地、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7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7月1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gat.nx.gov.cn/info/1664/370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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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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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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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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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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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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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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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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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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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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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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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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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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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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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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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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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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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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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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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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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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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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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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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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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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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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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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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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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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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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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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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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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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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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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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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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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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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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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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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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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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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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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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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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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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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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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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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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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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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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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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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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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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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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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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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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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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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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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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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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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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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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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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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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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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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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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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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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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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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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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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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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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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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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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