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使命勇担当 司法为民守初心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萍 徐鹏
□ 通讯员 麻昌俊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青海省司法厅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安排部署,紧扣“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把主题教育同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激发广大党员解放思想、担当作为相结合,实现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
深学笃行创新载体
青海省司法厅广大党员干部坚持领导带头学、组织集中学、研讨交流学、及时跟进学、指导督促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投入理论学习之中,笃学深悟领袖思想、身体力行党章党规、努力实践党的理论、发扬光大党史传统,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为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司法厅邀请省委主题教育宣讲团成员和省委党校教授作宣讲报告及党史专题辅导,对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进行多维度的深刻解读,帮助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初心使命的认识和理解,坚定理想信念。“七一”期间,召开“两优一先”表彰大会,组织开展监狱系统先进模范事迹巡回宣讲报告,用先进力量和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昂扬精神状态,奋力投身司法行政事业。
厅属各单位也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广泛开展了参观青海省主题教育档案文献展、青海解放70周年成就展,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开展主题教育征文和演讲比赛,传承红色基因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党员干部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热情。
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省司法厅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专题研讨,13名厅级领导干部和厅机关、厅属各单位339名处级干部围绕确定的4个专题进行研讨交流。另外,为解决干部职工在理论武装、履职本领、工作作风等方面与新职能新使命不相适应的问题,省司法厅党组加开一次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为主题的专题研讨,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改革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统一干部思想,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推进。
求真务实深入调研
青海省司法厅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落实中央部署、青海省委要求和司法行政改革工作,制定了《省司法厅系统各级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活动的通知》,把调查研究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以身作则,按照确立一个调研课题、完成一份调研报告、制定一个整改方案、解决一批难点问题的要求,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委专项整治8个方面内容,聚焦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单位自身查摆的突出问题、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深入联点单位开展调研,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把脉问诊”。
省司法厅各级领导干部纷纷沉下去开展调研,了解民情、掌握实情,研究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问题,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运用“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加大监督力度,取消证明事项102项。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稳,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五大改造”实施意见等5项改革任务,占全年任务的50%,律师参与调解试点、监狱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等改革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
深刻检视对标对表
青海省司法厅各级党组织聚焦思想、政治、能力、作风和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设置征求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各市州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和服务对象对厅党组的意见建议。
省司法厅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的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问题查出来、把症结找出来、把责任担起来,对照学习研讨中查摆出的问题、对照党章党规找出的问题、调研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与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省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等紧密结合起来,分析研判问题症结,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列出整改内容和措施,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确保整改落实不走过场。
目前,省司法厅制定出台19条促进政策落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具体措施和8条提醒事项;对压缩会议文件数量,减少微信群等提出明确要求,有效减轻了基层负担。
动真碰硬狠抓整改
青海省司法厅把整改落实作为主题教育的落脚点,把为民服务、改进作风作为一条重要原则,以饱满的热情推进主题教育与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相结合,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
青海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抽调专人成立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通过巡回指导、随机抽查、调研访谈等方式,对厅系统各级党组织主题教育进行督促指导,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力戒形式主义,确保主题教育的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见效。
主题教育期间,省司法厅针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全国率先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意见》,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设施布局、服务供给、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大力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实体平台已覆盖87.5%的市州、97.8%的乡镇,网络和热线平台已基本覆盖全省;大力发展“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初步形成了以“12348”青海法网为中枢的线上服务集群;136名外省律师和159名本地大学生志愿者,通过“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赴无律师县开展法律援助,公共法律均等化、多元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省司法厅强化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加大律师队伍管理与培训,律师党建在实现“全覆盖”基础上向“全规范”“全统领”迈进;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涉黑涉恶监管重点人员,坚持“扫黑、除恶、治乱”并举,全面开辟“第二战场”,狠抓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形成打击威慑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推进“枫桥经验”青海化,主题教育开展期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925次,预防纠纷1722件,调解矛盾纠纷12656件,成功调处12303件,调解成功率97%。
再回首是为了再出发,忆初心是为了再奋斗,担使命是为了再辉煌。通过主题教育,青海省司法行政系统立足新方位、把握新论断、贯彻新要求、担当新使命,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举措,苦干实干、攻坚克难,为不断开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凝聚了人心、汇聚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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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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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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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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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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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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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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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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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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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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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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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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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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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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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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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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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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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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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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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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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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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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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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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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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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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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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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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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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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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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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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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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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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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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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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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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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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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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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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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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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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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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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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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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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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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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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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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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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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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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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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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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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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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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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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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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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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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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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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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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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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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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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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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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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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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