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铁检院:与铁路运输企业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时间:2021-09-15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王莉媛)8月24日,黑龙江省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与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公司绥化工务段、绥化车务段共同召开“检察长+段长”协调推进会,并会签了《关于建立“检察长+段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意见》。会上,绥化工务段工作人员说:“‘检察长+段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能够更好地帮助铁路运输企业解决安全隐患问题……”

  2021年以来,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在铁路运输企业的协助下,深入开展普速铁路安全和铁路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共办理了普速铁路安全相关案件11件、铁路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案件14件。在开展专项监督的过程中,该院了解到,受铁路运输企业的工作范围、工作权限等因素影响,铁路运输企业自身无法解决一些安全隐患问题。为帮助铁路运输企业解决这些“老大难”问题,该院积极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主动联系绥化工务段、绥化车务段,建议其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技术支持、法律协助等机制。

  据了解,上述《意见》从保障铁路运输企业运营安全、维护铁路旅客出行权益等方面,聚焦绥化工务段与绥化车务段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和国土资源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权益保护、铁路线下安全等领域可能出现的公益损害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表示:“下一步,我院将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铁路运输企业形成监督合力,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原标题:“检察长+段长”助推平安铁路建设 哈尔滨铁检院:与铁路运输企业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09/t20210909_5289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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