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综合体建设着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萍乡样板”

时间:2020-03-09 来源: 作者:

  

  萍乡市湘东区下埠镇胡家村综合体队员在防疫卡点轮班值守。

  □ 欧阳清新

  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内的具体实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近年来,萍乡市湘东区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问题导向,以打造“平安湘东”为主线,以村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为抓手,在日星社区、泉塘村和木马村先行先试并逐步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农村社会治理综合体建设之路,打造了具有湘东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品牌。

  农村社会治理综合体是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建设理念,以“两提升”(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三减少”(减少涉稳事件、违法案件以及突发事故的发生)、“四下降”(矛盾纠纷总量下降、案件总量下降、信访总量下降和重点人员总量下降)为建设目标,以村级综治中心为主阵地,构建“4+X”工作模式。“4”即治安巡防、应急处突、矛盾调解、志愿服务4项职能,“X”为各村根据村情需要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或社会治理服务,包括关爱行动、护路护林、消防安全、护校护市(集市)、文明创建、禁毒宣传等。通过整合各类资源,动员社会各方面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共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在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综合体建设中,萍乡市湘东区通过组建一支志愿队伍、选聘一名法律明白人、开设一间治安广播站、建立一个综合体微信群、建设一套视频监控系统,不断完善综合体功能,丰富治理手段。为保障综合体长效运行,建立了队员选聘机制、常态化巡防机制、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基本保障机制、日常管理机制等,推行“五化”运行管理,即队伍服务志愿化、法律明白人专业化、视频监控动态化、治安广播日常化、治理手段多样化。目前,湘东区已建成农村社会治理综合体106个,涵盖了全区11个乡镇与街道,在册义务巡防员达到1900余人。

  农村社会治理综合体对村级原有的平安志愿者组织、群防群治组织、矛盾纠纷化解组织等社区自治组织进行了有效的结构整合和功能融合,实现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整体推进。湘东区农村社会治理综合体运行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激发了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热度。综合体的组建和运行实际是群众用自己的方法防范和化解身边问题,群众真正成为主角,在参与中也获得了荣誉感和归属感。二是增强了基层组织应急处置的力度。综合体成立后,村级拥有一批政治可靠、训练有素、服从指挥的队员,遇到突发事件时,这支队伍成为重要的辅助力量。三是延伸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广度。综合体队员缓解了农村警力覆盖不足的困境,将一批思想先进、政治可靠、充满激情和正能量的年轻人组织起来,安排在综合体岗位上锻炼,使其整体素质得到全方位提升,扩大了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范围。四是提升了群众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满意度。综合体的运行激活了村级综治中心“一池活水”,其模式、职能、运行和效果符合农村社会治理的需要,符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一目标。

  湘东区推行的农村社会治理综合体建设是对“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一种率先尝试与全新探索。农村社会治理综合体在建设理念、建设目标、组织架构、服务职能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已形成独特的体系和结构。它创建了协同治理的市域社会治理模式,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市域社会治理理念,创新了“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市域社会治理方式,实现了提升安全感的市域社会治理目标,将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聚焦于乡村社区居民安全感的提升,有效地降低了乡村社区的犯罪率和信访率,减少了民事纠纷与极端事件的发生,从而大大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2019年,湘东区公众安全感指数持续提升,达98.25%;各类警情同比下降32.3%,刑事立案数同比下降11.2%,赴市及以上越级访同比批次下降24.29%,人次下降66.13%。

  下一阶段,萍乡市将进一步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综合体建设质效,着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的“萍乡样板”。一是注重理念先行,牢固树立“铸魂”“民本”“协同”“融合”四大理念。二是注重目标清晰,围绕“4+X”模式,既要进一步强化综合体基本要素和主体功能建设,做实规定动作,又要紧密结合村(居)实情,强化特色治理和工作创新,做强自选动作。三是注重体系建设,既要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的“自治”“法治”“智治”品牌和经验范本,又不能忽视“德治”和“心治”。四是注重能力提升,既要将能力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又要制定专门的培训计划,加强对市域社会治理的执行行动主体——乡镇和街道的党政领导、村级负责人、社区负责人的常态化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其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同时,要加强综合体日常运行、人员管理、综合保障、考核管理等各项制度建设,将综合体建设与村级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有机结合、相辅相成、互为促进,进一步提升综合体应急维稳、治安巡逻、矛盾调解、法治宣传、志愿服务、抢险救灾、护校护路等工作效能,通过以奖代补、公益反哺,为综合体提供必要经费和装备保障,增强其持续发展动力。根据考核结果,对素质过硬、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综合体队员,在村两委换届提名、入党考核、企业用工等事项中,协调组织、人事、用工部门等予以重点倾斜,并注重树立先进典型,激发综合体队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和向心力。

  (作者系江西省萍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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