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法援惠民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十一届党代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推动“法援惠民生”提质增效,通知如下。
一、推行法律援助申请诚信承诺制
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出台《河南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实施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废除法律援助案件申请经济困难状况“证明制”,推行“诚信承诺制”,切实做到减证便民,使法律援助申请便捷化、人性化。
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
研究制定《河南省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从统筹省辖市律师资源,健全律师调配制度,建立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库;调动社会律师、法律援助机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积极性,推动案件承办主体多元化;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点援制,增强受援人参与性和获得感等方面出发,破解我省法律援助案件与律师资源配置不均衡,律师资源主要集中于省辖市的难题,有序提高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参与度。
三、研究制定法律援助捐赠办法
研究出台《河南省法律援助捐赠办法》,探索突破工作瓶颈,切实解决我省法律援助经费保障主要依靠财政供给、途径单一,保障力度弱,抗灾能力差的问题。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货币、非货币资产和法律援助服务等方式为法律援助事业提供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税收优惠,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经费来源渠道,提升保障水平。
四、加强军人军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推动联合省军区政治工作局、解放军郑州军事法院,研究出台《加强新时代军人军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围绕新时代强军战略,立足我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起步早、效果好工作实际,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后半篇文章。从推进工作、健全机制、做好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夯实军地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各项惠军政策落地落实,切实发挥法律援助、普法宣传、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工作职能,推动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向军人军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转变,持续提升我省军人军属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五、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贯彻落实全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精神,在全省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着重从开展广泛宣传、拓宽申请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劳动仲裁衔接、加强部门协作和强化组织领导等方面强力推进,积极受理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农民工欠薪案件,关注因校外培训机构规模裁员导致的农民工及其他人员欠薪案件,切实做好根治欠薪工作,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让每一个农民工家庭度过温暖祥和的春节。
六、优化服刑人员、戒毒人员法律援助服务
深入征求省监狱管理局、厅戒毒管理局以及省辖市司法局意见,研究制定《河南省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推动监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建设;注重维权与维稳相结合,建立服刑人员、戒毒人员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明确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途径和方法,有效满足服刑人员、戒毒人员法律援助需求,切实保障服刑人员、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监所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持续维护监所安全稳定。
七、推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
着力打造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流程管控机制,持续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组织开展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抽查评估工作。从省辖市、县(市、区)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中随机抽取卷宗,按照地市初评、交叉复评和异议审查的三级评估方式,由部级、省级评估师和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专职律师组成评估小组,开展质量抽查评估。进一步检视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促使法律援助机构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是生命线”的理念,提升律师办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度。
八、持续提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效能
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不打烊、不间断”服务优势,推动热线服务提档升级。完善热线系统维护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全年接听量突破45万通,接听率保持在94%以上,人民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9%以上。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重大案事件处置机制,推进重大舆情、重大事项“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工作机制落实生效。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12348与12345政务热线融合对接,推动各地12348热线以专家座席形式并入所属省辖市12345政务热线统一管理,在融合对接期间做到服务不减、管理不断,实现数据共享、系统互通、服务联动、无缝对接。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推进“法援惠民生”提质增效,进一步突出政治引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引导,抓好工作落实,结合实际,推动本地各项服务开展切实可行,落地生效。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及时报省厅法律援助工作处。
2021年11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1/12-31/2375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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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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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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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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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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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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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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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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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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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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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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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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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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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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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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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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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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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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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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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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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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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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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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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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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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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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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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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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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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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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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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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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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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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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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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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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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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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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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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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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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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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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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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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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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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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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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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