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观而不可亵玩!绍兴警方抓获2人,非法收售野生动物!

时间:2020-03-16 来源: 作者:

野生动物属于大自然,“远观而不亵玩”是人类与野生动物相处的正确方式。

近日,绍兴柯桥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远观而不可亵玩!绍兴警方抓获2人,非法收售野生动物!

3月初,柯桥区分局平水派出所民警在疫情防控走访中了解到村民谢某在出售野生动物,这一信息引起民警高度重视。办案民警通过侦查,很快找到了犯罪嫌疑人谢某,通过审讯,谢某等人收购、售卖野生动物的肮脏交易被曝光。

今年 30岁的谢某早年做贩卖鸡鸭家禽的生意。他家住山村,家禽土养的要比养殖场里养殖的质量好,价格高。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有个体买主或者小饭店老板向他打听是否有野货,而且开出的价格奇高,谢某也就有心关注此类信息。

谢某的货源主要来自海宁某镇的一个非法交易市场,每天上午6点左右货主开始兜售,挑的几乎都是“熟面孔”,买卖谈成后到隐蔽处取货付款,完成交易。遭遇黑手的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多为猫头鹰、斑鸠、麻雀、蛇等。去年5月,谢某花20元钱买到一只活体猫头鹰,再以650元的价格卖给饶某,利润是3250%。近几年谢某转手倒卖野生动物,多用的是手机微信的联系,他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可以读到交易过程,有图有真相。

其实谢某也并非法盲,他知道他的同行因此被警方抓获,他还自我量刑:卖一只猫头鹰要坐一年牢的,只是在巨大利益诱惑下他丧失了对法律最后的敬畏。

同时落网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是买主饶某,她购买猫头鹰是为了食用,据说可以治疗头痛病。毫无科学依据的传闻,直接成为了猫头鹰的杀手。

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反该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疫情爆发,国家疾控中心有信息:新型冠状病毒的来源是野生动物。非常时期,当用重典。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第九条规定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那些顶风作案者,等待的是法律的严惩。

上述案件绍兴警方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邵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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