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机关联合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于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省政务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黎海滨通报了吉林省公安机关联合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出席发布会的还有吉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政委徐立建、吉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支队长郭飞,他们一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法制日报、中国新闻社、香港大公报、凤凰网、北方法制报、吉林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等17家媒体的近30名记者参会。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主持了本场新闻发布会。
2017-11-22 10:38:00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杨红军(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众所周知,毒品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前一段时间吉林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到了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黎海滨同志,他将向大家通报这次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政委徐立建同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支队长郭飞同志,他们将一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请大家给予充分的关注。
下面,首先请黎厅长为大家介绍情况。
2017-11-22 15:41:00
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黎海滨介绍有关情况
尊敬的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为有力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有效遏制毒品蔓延扩散,今年5月1日至今年10月31日,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以打击制毒犯罪、查缉堵截毒品流通渠道、禁种铲除毒品原植物和查处吸毒人员为主要工作任务的联合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厅厅长胡家福对此项行动高度重视,多次过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并委托我今天通过广大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通报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努力构建全民禁毒工作大格局。
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两方面情况:
第一方面,专项行动的主要成效:一是破获一批毒品案件。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毒品案件625起,其中部级目标案件8起,省级目标案件33起,逮捕和直诉毒品犯罪嫌疑人1106人,缴获各类毒品158.39公斤、枪支2支、毒资38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毒品目标案件考核中,我省由专项行动前的第25位跃升到全国第3位。二是打掉一批制毒工厂。全省公安机关主动发现制毒犯罪线索,开展跨地区联合专案侦查,锁定制毒犯罪团伙,全链条打击制、贩毒犯罪活动,共摧毁8个制毒工厂。三是堵截查缉一批毒品和涉毒人员。省公安厅禁毒总队会同高速公路公安局,依托省际公路检查站,公开堵截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累计排查932人,查处涉毒嫌疑人49人,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48人,强制隔离戒毒8人,社区戒毒35人,收缴冰毒97克。长春市公安局加强与长春机场公安局的衔接配合,通过分析研判涉毒旅客乘机轨迹信息,在长春龙嘉机场抓获来自云南省的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2名、缴获麻古2000粒。四是铲除一批毒品原植物。全省公安机关利用无人机航测技术和人工实地踏查方式,共发现并铲除罂粟11152株,破获非法种植罂粟的刑事案件1起,查处非法种植罂粟的行政案件54起,刑事拘留1人、行政处罚54人、批评教育248人。五是查处了一批吸毒人员。全省公安机关共查获吸毒人员7545名,责令社区戒毒人员10421名,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1200名。10月6日至15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社区戒毒人员“清零”行动,全省14000余名社区戒毒脱失人员全部纳入动态管控。
下面通报10起典型案例:
1、长春市公安局破获孙某等人特大制造毒品案件
2017年7月,长春市公安局净月分局在省公安厅和长春市公安局的指挥下,通过开展深挖扩线和全链条打击,辗转天津、河北、河南、陕西、山东、江苏、四川、广东等8省市,与多个涉案地禁毒部门开展侦查协作,成功破获公安部“2017-49”号毒品目标案件。抓获孙某(男,29岁,长春市人)等犯罪嫌疑人13名,捣毁省内制毒工厂1个,省外制毒工厂4个,缴获毒品20.92公斤,其中冰毒4.21公斤,液体冰毒9.05公斤,固体甲卡西酮198.62克,液体甲卡西酮7.47公斤,制毒物品麻黄素25.70公斤,收缴毒资16万元人民币,扣押涉案车辆1台。
2、吉林市公安局破获丁某等人特大涉枪贩卖毒品案件
2017年2月,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通过侦查发现丁某(男,35岁,吉林市人)等人以经营汽车抵押公司为掩护,将毒品藏匿于车辆中,通过公路从广东省向我省贩卖毒品。8月,此案被列为公安部“2017-501”号毒品目标案件。9月30日,吉林市公安局开展收网行动,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6名,缴获毒品2.34公斤,仿制手枪1支,收缴毒资20.46万元人民币。
3、辽源市公安局破获王某家族式贩卖、运输毒品案件
2016年1月,辽源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通过侦查发现王某(女,46岁,辽宁省铁岭市人)及其多名亲属从广东省向我省多次运输、贩卖大量毒品。2016年6月,此案被列为公安部“2016-533”号毒品目标案件。在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指挥下和辽宁、山东、广东等多省禁毒部门的协助配合下,辽源市公安局抓获涉案违法犯罪人员25人,缴获冰毒15.25公斤,扣押涉案车辆2台。
4、四平市公安局破获于某等人特大跨省贩卖毒品案件
2016年12月,伊通县公安局从当地连续查获的13名吸毒人员开展审查工作入手,通过顺线追踪,逐渐发现了以于某(女,38岁,四平市人)为首的贩毒团伙。历时8个月的前期侦查和深入经营,发现该团伙的毒品来源于广东省汕尾市洪某等人。7月,专案组同时在吉林、辽宁、广东开展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抓获团伙成员21人,缴获冰毒6.99公斤,收缴毒资63万元人民币、扣押车辆2台。
5、长春市公安局破获通过物流寄递渠道运输贩卖毒品案件
2016年11月,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吕某(男,40岁,长春市人)等人贩卖毒品的线索后,经过细致侦查,查明该贩毒团伙从四川和云南等地购买毒品,通过物流寄递渠道转运至长春市分销贩卖。2017年5月,长春市公安局派出警力多地布控,同时收网,抓获涉案违法犯罪人员12人,缴获毒品5.01公斤,收缴涉案毒资6.8万元,扣押涉案车辆2台。
6、长春市公安局破获袭某等人涉枪跨省制、贩毒品案件
2017年5月,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分局从吸毒线索入手,通过深挖扩线,追查毒品来源,发现袭某(男,47岁,长春市人)等人从四川省购买毒品后在长春市分销贩卖。在四川省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的协助配合下,发现制毒工厂1个。10月,长春市公安局开展收网行动,共抓获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8名,摧毁制毒窝点1个,查获冰毒2.33公斤,缴获钢珠枪1支,扣押涉案车辆4台。
7、白山市公安局利用信息化手段破获纪某贩卖毒品案件
2016年11月,白山市江源区公安局经侦查发现纪某(男,45岁,白山市人)长期从事贩卖毒品活动。江源区公安局运用信息化手段,严密监控纪某的行踪轨迹,逐条进行分析研判,秘密开展落地查控,查清了纪某贩卖团伙的组织架构和毒品交易情况。经过近1年时间的侦查经营,公安机关开展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缴获毒品5.73公斤,扣押涉案车辆2台。
8、长春市公安局与长春机场公安局通过公开查缉,破获任某运输毒品案件
长春市公安局与长春机场公安局通过分析研判涉毒旅客乘机轨迹信息,对来自云南省的涉毒人员进行重点查缉。9月3日,查缉民警发现旅客任某(男,34岁,长春市人)神色慌张、行为异常,遂进行重点盘查,经查,任某尿检结果呈阳性,在其携带的包裹中查获冰毒片2000粒,任某对吸食和运输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通化市公安局破获高某非法种植罂粟案件
2017年7月,高某(男,67岁,通化市人)在通化县石湖镇公益村自家院内非法种植罂粟598株,被公安机关检查发现。通化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立案侦查,对高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延边州公安局重视证据搜集,“零口供”毒贩被定罪
2017年6月,延边州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跨省贩卖毒品案件,共抓获苏某(男,47岁,广东省珠海市人)等违法犯罪嫌疑人13人,缴获冰毒1.02公斤。苏某在被抓获后负隅顽抗,拒不交待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为此,办案民警先后多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搜集完善案件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使“零口供”的苏某最终受到法律的处罚。
第二方面,专项行动的主要做法:
专项行动周期长、任务重、难度大,为确保取得成效,省公安厅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推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公安厅和各地均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精心谋划行动方案,周密安排工作部署,认真抓好责任落实,有力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二是加强大案攻坚。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公安机关,以侦办部省级毒品目标案件为重点,对一般贩毒案件要坚决顺线延伸、深挖扩线,努力破获全链条毒品案件。三是进行通报约谈。省公安厅每月对市州和县市区公安局战果进行通报排名,有关情况直接送各地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约谈战果排名靠后的市州公安局和县市区公安局的负责人。四是落实奖勤罚懒。省公安厅制定下发了专项行动考评办法,决定在专项行动结束后,集中表彰奖励战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责令成绩落后的公安局作出书面说明。
这次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能一次解决问题,下步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一是进一步强化部署推进。省公安厅已经决定,从专项行动结束起到年底,围绕公安部下发的禁毒工作考核任务,继续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攻坚战,确保专项行动力度不减。二是进一步强化侦查破案。综合运用人力情报、技术侦查和信息化研判分析手段,广辟线索来源,顺线延伸,深挖扩线,力争再破获一批毒品案件。三是进一步强化禁吸戒毒。大力实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程,从根本上减少毒品需求。持续加大收戒治疗力度,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大收戒行动,年底前再收戒一批吸毒人员。四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执法工作。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和证据意识,从实体和程序上规范执法行为,既要做到严格执法,又要做到理性文明规范执法。五是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借专项行动有利契机,大力加强禁毒基础建设。力争禁毒专业队建设、禁毒经费保障、禁毒信息化建设等都取得长足进步。
各位记者朋友,吸食毒品毁灭自己,危害家庭和社会。禁毒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行动起来,积极参与禁毒人民战争,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格局,为全省人民安居乐业和平安吉林建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
2017-11-22 15:42:00
主持人
谢谢黎厅长的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想提问请举手示意,并在提问前报一下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2017-11-22 15:43:00
1.吉林日报
你好,我是吉林日报社的记者。我想问一下徐政委,省公安厅为什么要开展联合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谢谢。
2017-11-22 15:44:00
徐立建
好的,我回答这个问题。在全国,我省虽然不是毒品问题突出的省份,但受国际国内毒情形势的影响,我省的毒情形势不容乐观。一是毒品犯罪问题日趋严重。近年来,我省破获毒品刑事案件明显增多,起诉毒品犯罪嫌疑人数逐年增加,2014年至2016年,起诉犯罪嫌疑人平均增幅为13.6%,2016年达到2435人,是历年来起诉毒品犯罪嫌疑人数最多的一年。今年到现在起诉犯罪嫌疑人数是1208人。贩毒团伙呈现有组织化、暴力化、武装化的特点更加明显。二是省外毒品流入我省数量增速迅猛。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收缴各类毒品228.66公斤,比2015年增长99.2%。其中来自云南、广东、四川、湖北等地的毒品占全部缴获毒品总量的99.1%。三是制造毒品犯罪活动有抬头趋势。2014年我省首次发现并打掉了制毒工厂。2015、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分别打掉制毒工厂4个和6个。今年到现在已打掉制毒工厂8个。随着南方毒品重点省份持续加大打击制毒犯罪活动的工作力度,制毒人员纷纷转移开辟新的阵地,我省制毒违法犯罪活动势必呈增多趋势。四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屡禁不止。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直是我省客观存在的问题,近年来虽然公安机关打击查处力度不减,但在2016年仍然发现铲除并非法种植的罂粟10309株、大麻24866株,如不采取有效措施,种植毒品原植物问题很难得到彻底解决。五是吸毒群体迅速膨胀。目前我省登记在册吸毒人员59000人,占户籍人口的2.1‰特别是近三年增幅较大,2014年新增9699人,2015年新增6104人,2016年新增15710人,三年平均增幅为104.8%,我省所有的县市区吸毒人数都已达到百人以上。
正是基于这种严峻的毒情形势,省公安厅决定开展这次联合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端制毒窝点、打贩毒团伙、抓禁种铲毒、控吸毒群体为主要工作任务,集中开展打击制、贩、种、吸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从专项行动战果上看,我们破获了一批制贩毒品案件,摧毁了一批制毒工厂、窝点,打掉了一批毒品犯罪团伙,抓获了一批涉毒违法犯罪人员,追捕了一批涉毒逃犯,铲除了一批毒品原植物,在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战果。可以说,通过开展联合专项行动,有效地遏制了我省毒情蔓延势头,为创建平安吉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回答完毕,谢谢。
2017-11-22 15:45:00
2.公共新闻频道
您好,我是公共新闻频道《第1报道》的记者,这次专项行动在稳定我省毒情形势、净化社会风气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请问一下黎厅长,下一步公安机关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进一步加强我省的禁毒工作呢?
2017-11-22 15:46:00
黎海滨
公安机关是涉毒违法犯罪的的天敌,只要毒品犯罪活动一天不停止,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就不会停止。2017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这项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应当说从我们国家总体毒情来看,还有发展蔓延的势头,我们吉林省也是不敢掉以轻心。所以,我们在2018年将认真总结2017年工作的成功经验和不足,要研究加大打击力度,一定要在公安机关从禁毒违法犯罪这场斗争中,始终掌握主动权,要让毒品违法犯罪感到法律的威慑,感到专政的威慑。
具体要抓以下六个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缉毒执法。也就是我们要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不打击是不行的,小的行政案件、大的刑事案件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禁吸戒毒。就是已经吸过毒品,成瘾的人员,我们要想办法让他戒掉,通过一种科学的治疗和管理让他逐渐及地把毒瘾戒掉。三是进一步加强禁毒管理。加强对场所管理,加强对抑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使毒品毒品违法犯罪的空间越来越小。四是进一步加强禁种铲毒。我上次新闻发布会已经讲过,在我们省今后的目标是不允许再有毒品原植物的出现,过去我们是有这个理想,没这个能力,现在我们有这个能力了,无人机航测技术能够做到种一株都可以发现,所以我们运用这个技术,把这项工作抓实。五是进一步加强毒品预防教育。毒品违法犯罪危害广大人民群众,但是它也涉及到千家万户,如果我们吉林省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够树立法制意识,能够对毒品危害产生正确认识,自觉地同这些现象斗争的话,毒品违法犯罪也就没有生存土壤了。所以,这方面是我们的重点。大家可能也感觉到,以前我们也开新闻发布会,但是没有今年开的频,我们今后也是特别倚重各位媒体记者和各位媒体,要把毒品的危害及时地向群众一遍一遍去宣讲,把我们打击毒品的战果向全社会公布,让人民群众理解我们、支持我们,让毒品违法犯罪人员害怕我们,这才是治本之策。六是进一步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毒品违法犯罪人员能够一时躲过公安机关的视线,但是你躲不过群众的监督。所以,人民群众如果都能够以专业的眼光发现毒品,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的话,那么我们打击毒品犯罪的线索会大大增加,成效会更好。
最后,我们会按照党的十九大的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要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把我们的职责更好地履行。
2017-11-22 15:47:00
3.法制日报
我是法制日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下此次专项行动查获大批吸毒人员,其中有一些是青少年,请问针对青少年吸毒的预防教育工作,我省有什么举措,谢谢?
2017-11-22 15:48:00
郭飞
下面我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吸毒青少年呈低龄化趋势是全国性的一个问题。目前我省和全国一样,35岁以下吸毒青少年人数占全部吸毒人数的60%以上,针对这一严峻形势,国家禁毒委制定了“6.27”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和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三年规划。我们省也与14家禁毒委成员单位联合下发了《吉林省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实施规划(2016—2018)》,此项实施规划为期三年。在省教育厅和团省委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普遍开展了毒品预防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校园等活动,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我们实行吸毒人员网格化管理,制定了由社区、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帮教措施。我们希望全社会都关注青少年吸毒问题,联手开展毒品预防教育,让青少年了解毒品常识、熟知毒品危害、自觉抵制毒品。
回答完毕。
2017-11-22 15:49:00
主持人
如果没有问题,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黎厅长和各位领导,谢谢大家!
2017-11-22 15:49:08
原文链接:http://gat.jl.gov.cn/jwzx/xwfb/201711/t20171120_35087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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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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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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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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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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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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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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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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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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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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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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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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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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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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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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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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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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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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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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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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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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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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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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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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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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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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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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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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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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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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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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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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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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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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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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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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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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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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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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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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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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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