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个人信息,别让自己“丢脸”!
你听说过“颜值检测”App吗?你想知道自己“撞脸”哪个明星大腕吗?先别急着上传自己的照片小心个人信息泄露面临“丢脸”风险
日前,正义网邀请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黄鑫曌和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室检察官卫倩雯,开讲第三十九期检察官公开课,带你一起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脸”。
“刷脸”测颜值
个人信息全泄露
扫码付款要“刷脸”,小区门禁要“刷脸”,测个颜值也要“刷脸”……随着人脸识别技术越来越成熟,“人脸识别”技术的滥用也引起人们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
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就办理过一起利用“颜值检测”软件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2020年,李某某制作了一款“颜值检测”App发布于互联网论坛提供免费下载。经鉴定,该软件实为窃取个人信息所用,截至案发共窃取使用者手机相册照片1700余张,其中部分照片含有人脸信息、自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卡号等100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同年9月,李某某在非法渠道购买了含有户籍信息、车主信息、借贷信息等内容的资料包并转存于境外网盘。经鉴定,共有1.5亿余条公民个人信息,去重合并后共计8100万余条。2021年2月,李某某出于炫耀目的将含有上述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盘链接分享至QQ群供他人免费下载。后李某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受到刑事处罚。
卫倩雯介绍:“这款‘颜值检测’是一款典型的黑客软件,用户下载App后会遇到弹窗询问‘是否同意App占用手机内存’,一般情况下,大多数用户都会点击同意,之后它的后台就偷偷将用户手机相册里的自拍照、身份证照片上传至开发者指定的云服务器里,而这时候用户是完全不知道的”。
对此,黄鑫曌提醒道:“广大网友在使用手机App的时候,一定要在正规的应用商店渠道下载,防止个人信息被窃取。”
“丢脸”非小事
财产安全需注意
人脸识别收集的面部特征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一旦被泄露或者被非法使用,不仅会危害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还可能引发隐私权、名誉权纠纷,甚至可能让人陷入“被诈骗”“被贷款”的境地。
“比如犯罪分子会利用非法获取的身份证照片等个人信息制作动态视频,破解人脸识别验证程序,实施窃取财产等犯罪行为。”黄鑫曌介绍了一起从特大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中牵出的非法人脸识别案。
由于在注册“皮包公司”用于虚开发票的过程中,人脸识别是关键环节,犯罪分子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联系上了吴某和周某二人。之后,二人通过破解人脸识别技术等方式,将从别处购买的他人高清头像和身份证信息利用某种App进行处理,让照片“动起来”,形成包括点头、摇头、眨眼、张嘴等动作视频,然后利用特殊处理的手机“劫持”摄像头,使得在人脸认证环节手机系统获取的是之前做好的视频。经查,二人以此方式致使犯罪分子虚开发票超过5亿元。
除此之外,二人还以每单25元到300元不等的价格承接了大量的破解其他App“人脸识别”的业务,涉及政务、安防、金融、支付、生活消费等App,二人由此获利数万元。虹口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吴某、周某提起公诉后,二人均获刑。
“人脸识别技术是把双刃剑,我们在享受技术让生活更便利时,也存在人脸容易被获取、人脸识别技术并不完全安全、人脸信息泄露后危害大等使用风险。大数据时代下,我们要正视这种风险,不能因噎废食,而应通过提升保护能级使人脸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生活。”黄鑫曌说道。
人脸信息处理原则:
合法、正当、必要
在人工智能赋能深度广度不断加强的科技浪潮下,人脸识别技术日益成熟,商业化进程不断加速,在各个领域纷纷落地。
卫倩雯介绍,除了民法典、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公民的人脸信息保驾护航外,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8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也进一步强化了对人脸信息的司法保护。
该《规定》明确了信息处理者处理人脸信息的原则是:合法、正当、必要。同时还从人格权和侵权责任角度明确了滥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行为的性质和责任,即处理自然人的人脸信息,必须征得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的单独同意;对于违反单独同意,或者强迫、变相强迫自然人同意处理其人脸信息的,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
普通人如何保护好自己的“脸”?
想要保护好自己的“脸”,关键要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黄鑫曌和卫倩雯结合办案实践,提出四点忠告和建议:
第一,使用人脸识别功能时谨记“非必要不提供”。除了政府政务办件需要的必要人脸认证之外,谨慎使用刷脸付款、刷脸开机、刷脸登录App应用等功能。
第二,切勿在非正规平台下载来源不明的App应用软件。从非正规平台下载App应用软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容易携带下载窃取个人信息的黑客软件。
第三,自媒体平台谨慎发布个人照片。有很多人会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自己的照片记录生活点滴,但这些照片也可能被不法分子盯上盗用、出售,引发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建议网友在分享照片时也要设置分享范围,适当打码保护自己的隐私安全。
第四,发现“偷脸”行为时及时维权。一旦遇到信息处理者非法收集、利用人脸信息侵犯自己权利的情况,可以先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将人脸信息及时删除。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据《规定》第九条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索赔。
除此以外,还可以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77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等投诉、举报,对于严重的导致自己人身财产遭受损失的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原文链接:http://www.shzfzz.net/node2/zzb/n4484/n4490/n4508/u1ai1647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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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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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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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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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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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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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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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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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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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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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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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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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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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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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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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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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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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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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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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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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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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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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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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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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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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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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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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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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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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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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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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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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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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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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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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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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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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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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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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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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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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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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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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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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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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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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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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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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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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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