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山西卫视齐聚焦法院这件事
近日,山西日报、山西卫视等多家媒体对我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进行了专题报道。
平安,民生所盼、发展之基。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山西法院交出优异"答卷”。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将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攻坚克难,提升审判质效,实现“长效常治”,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恶案件1634件,审结1551件,其中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7件重大涉黑案件一审全部审结。已生效案件中,1339名涉黑涉恶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涉黑案件重刑率达52.5%。财产刑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执行到位204.94亿元,在全国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中居第一位。同时,聚焦“打伞破网”重拳出击,依法严惩省监狱管理局原局长王伟、原副巡视员高奇等涉黑“保护伞”68案78人,向公安、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60条,提出加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1850份。运城“盗墓黑帮案”入选“2018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刑事案件”,2019年全省法院涉黑恶案件综合审判质效位列全国第4,省高院被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六个协调”打好专项斗争“组合拳”
全省法院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充分运用党委政法委的协调机制,建立了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财政部门、宣传部门的协调机制,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威、打出效果。
全省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以党委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为平台,结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完善法院提前介入机制,积极协调解决重大案件和疫情防控条件下的案件开庭保障工作,切实把可能影响审判的问题解决在诉前,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相统一。截至2020年11月底,省委政法委召开会议11次,协调保障重大涉黑案件开庭13次。
与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加强协调配合的指导意见》,就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认定标准、证据标准、追漏追赃等工作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统一办案标准。同时,积极与检察机关协调,对人数多、罪名多、事实多的案件实行分案审理,确保分案后在关联事实认定、定罪量刑等方面保持协调统一。如李增虎涉黑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吕梁中院提前介入、沟通协调,决定先对84名涉黑犯罪成员集中审判,其余53名被告人予以分案处理,优化诉、审衔接配合,有效提高了案件办理质效。
出台《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指引》《审理涉黑恶案件审查判断证据指引》,通过授课等方式,指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强化侦查取证,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积极协调省公安厅开通疫情防控期间涉黑恶案件开庭、提审绿色通道,各级法院与看守所建立远程视频办案系统,远程提讯涉黑案件47件523人、涉恶案件116件729人,远程开庭审理涉黑案件33件、涉恶案件59件,安排辩护人视频会见涉黑案件被告人392人。
与省财政厅共同下发《关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资产上缴省级国库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涉黑恶案件财产现状移交、省级财政统一处置执行机制,罚没实物资产评估后现状移交省财政厅资产管理中心依法处置的做法,属全国首创。
在新闻宣传部门大力支持下,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集中宣判、开展扫黑除恶知识问答等形式,及时宣传贯彻党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的落实情况,公开重大案件审判最新进展,新华社、新华网、人民网等600余家新闻媒体和网站多次转载报道。中央、省级媒体多批次报道山西法院11次集中宣判74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陈鸿志涉黑案宣判后,省高院官方微信首发报道《刚刚!陈鸿志等78人重大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被评为全国法院“十佳”优秀新媒体作品第一名;根据真实案例创作《勇敢站起来》《破局》《抉择》等双微作品,获得全国法院第七届“金法槌奖”优秀作品;有效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为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个督导”层层压实责任抓落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省法院分解任务、夯实责任,聚焦责任集中督导,班子成员包片督导,重点案件个案督导,逐一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的落实。
省高院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责督导谈话工作方案》,成立由副厅级以上院领导带队的12个督导组,开展6次集中督导,逐级督导谈话,确保传导压力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省高院班子成员按照“包片负责、逐案督导、一督到底”工作要求,每名院领导负责一个中院及其辖区法院,连续8次开展蹲点式、跟踪式督导,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中的“堵点”“痛点”精准督办,持续推动疑难复杂案件攻坚,受到省委领导充分肯定。
对全国扫黑办和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成立专案督导组,实行“专人专案、专人负责、全程跟踪”,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督促、指导、监督,对审理期限较长的28个涉黑涉恶案件发出督办函,推动全省法院集中攻坚突破一批大要案。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洪山深入办案一线现场指导、调度、协调,确保重大涉黑案件审判顺利进行。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建立案件审理研判专班和涉案财产清理专班,确保实现“长效常治”目标。
省高院制定《关于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意见》,成立由分管刑事副院长和11名刑事审判骨干组成的涉黑恶案件审理研判专班,指导中基层法院涉黑恶案件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理念,严格执行“三项规程”,从严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将每一起涉黑恶案件办成“铁案”。
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全省法院对涉案财产100万元以上的案件实行“一案一专班”,开展“摸底数、建台账、清财产”工作,确保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对全省24个省级银行、4500多个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涉黑案件财产逐案厘清查封、冻结、扣押和权属情况,切实做到财产底数清、权属情况清、执行进度清,有力推动“打财断血”“黑财清底”目标的实现。
此外,全省法院建立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台账制度,逐案制定清单,详细记录案件名称、涉及罪名、被告人名单以及基本情况、涉案财产权属、是否涉及“保护伞”及腐败问题、审理法院、办案人员、进展阶段、疑难问题解决等情况,确保案件底数清、进展明。省高院对月底结案率低、存案量大的法院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以“清单”机制力促案件审判效率提升。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斗争决心不动摇、深挖彻查不松劲、依法严惩不含糊,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决战决胜的担当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要着力构建完善扫黑除恶长效常治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原文链接:http://shanxi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12/id/56790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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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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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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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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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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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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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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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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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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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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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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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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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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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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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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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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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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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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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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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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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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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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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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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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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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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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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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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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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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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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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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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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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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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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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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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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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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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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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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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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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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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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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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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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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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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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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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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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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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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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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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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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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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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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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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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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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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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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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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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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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