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手表代购背后有猫腻,最后竟“表”财两空
除了作为最基本的计时器外,手表由于其精美的设计与深厚的底蕴,也成为了价值不菲的收藏品。由于限量款往往一“表”难求,许多手表收藏爱好者往往会选择寻找代购帮忙,通过他们的特殊渠道购买。然而,有的代购人员却在无法完成订单后,抵挡不住订金的诱惑,最终落入法网。
石沉大海的纪念手表
2020年3月,知名手表品牌A发布了一款新品纪念手表,立刻引起手表爱好者叶先生的关注。心动的叶先生想要第一时间购买,但考虑到该款手表一经发布就炙手可热,可能很难买到,就找到经常替人代购手表的“朋友”李某,想要委托他帮忙。听到马先生的需求后,以代购为生的李某立刻表示这事就包在他身上了,自己是A品牌专卖店的常客,认识里面的销售人员,肯定能帮叶先生买到。
2020年11月,李某约叶先生一起去A品牌专卖店参观,没想到这款手表太过热门,店里也没有现货,两人扑了个空。这时,李某提出自己再试试和销售人员单独交涉一下,让叶先生先在外面随便看看。过了一会儿,李某跟叶先生说已经谈妥了,就带着他离开了。
几天后,李某又联系了叶先生,说预定手表需要先支付两万元作为订金,等手表到了,专卖店会通知叶先生去现场支付尾款。叶先生没有怀疑,直接转给李某两万元,李某也发来一张销售单,以示预定成功。但在此之后,叶先生一直没有接到专卖店的电话,到了2021年1月,已经联系不上李某的叶先生在察觉到自己被骗之后,就立刻前往徐汇公安分局报案。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李某除了叶先生外,还骗取过其它人的订金。
遥遥无期的生日礼物
无独有偶,2020年10月,史先生想要买一块B品牌的名牌手表作为礼物送给妻子王女士,就找到李某帮忙代购。李某称需要史先生先支付一万元的订金,他再去外地把手表拿回来。
待史先生把一万元作为购买手表的订金转给李某后,他的妻子王女士也找李某购买两块手表,李某向王女士收取了28800元订金,并表示可以在年底前拿到。12月中旬,王女士又找到李某,想要订购C品牌的一款手表,作为送给丈夫的生日礼物。这次李某说虽然暂时没货,但王女士也可以先支付20000元订金,等有货了再通知她,王女士也照付了。
收到订金之后,李某却一直没联系史先生和王女士补款。后来因为时间拖得太长,史先生夫妻就与李某约好在2021年1月初拿手表。但真到了约定的时间,他们就再也联系不上李某了。
落入法网的手表代购
经过检察官的讯问,李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因为没有固定收入,正好有人找自己订购手表,就起了先把订金用作个人花销的歹念。李某虽然确实是A品牌专卖店的常客,但这款手表过于热门,销售人员当时根本没有答应帮他预定,销售人员的证词也印证了这一点。至于发给叶先生的销售单,则是李某通过修图的方式伪造的。由于手表市场的价格波动等原因,李某发现自己并不能完成全部手表订单,骗来的订金也被自己花完了,无法退还,就索性不再联系叶先生等人。除了叶先生等三人外,李某还交代了自己以相同手法骗取阮女士订金的犯罪经过。
最终,检察官认定,被告人李某在明知自己无法完成被害人的订购要求的情况下,虚构代购名表的事实,骗取4人总计158800元的手表订金,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日前,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检察官提示
检察官想要提醒从事代购行业的从业者们,做生意应当以诚信为本,假如无法完成客户的订购要求,应当及时坦诚地告知,并将订金如数奉还,千万不能像本案中的李某一样侵吞订金并拉黑客户,试图蒙混过关。同时,检察官也想提醒消费者们,在通过代购人员购买商品时,也需通过正规渠道并且签订合同,及时关注购买进度,保留订单、收据等相关证据,如若发生纠纷,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shzfzz.net/node2/zzb/n4484/n4490/n4508/u1ai1649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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