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青海省司法厅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各环节各方面,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度重点任务抓紧抓实。及时办理省委依法治省办日常事务,积极履行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会议筹备保障、人员调整、工作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代拟《<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分解表>》《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制定《青海省司法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具体措施。对部分市州和省级单位开展法治督察,并下沉县乡进行实地调研督察,压实各地各部门抓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责任。针对全省法治建设重点领域、难点堵点问题征集2022年全面依法治省调研课题,委托第三方开展调研课题结题报告评审,并编印成册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参考。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适时跟进指导本省有关地区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格尔木市“智慧平台助力法治化城市管理”项目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组织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验收评定和“回头看”工作,有力巩固了省直机关和市州层面示范创建成效。
二、坚持良法善治,加强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科学编制并超额完成2022年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突出农业专业合作、电梯安全、预算绩效管理、地震预警管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立法,审修完成地方性法规6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需要,牵头开展省级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修改地方性法规5部,废止地方性法规4部。修改政府规章3部,废止政府规章2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58件,审查率100%;备案审查市州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报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7件,纠错16件。有序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五次全面清理工作,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总数精减至2347件。组织厅机关相关处室(局)对现行有效3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继续保留17件,修改废止22件。
三、坚持创新驱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制度,对《青海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清单(2022年版)》《青海省37个部门权责清单通用目录(2022年版)》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化管理工作,加强证明事项互认共享,出台异地办事便捷化服务,开通网上“跨省通办”事项4项。将118项公证事项纳入“青松办”APP,实现全流程在线办理,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合省检察院、省工商联等9部门组建青海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深入开展“万所联万会”和“生态环境、涉外经济合作法律服务团”活动,为173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900余人次,梳理企业法律风险点200余个,审查完善规章制度100余项。
四、坚持依法行政,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严格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省监狱管理局党组制发《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指导各地各部门按照《青海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按需配备法律顾问,借助“外脑”规避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合同制定等方面法律风险。截至2022年底,省、市州、县区三级党政机关及329个乡镇党委政府以单独聘任或联合聘任形式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
五、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关于开展青海省行政执法评价指标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档升级。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问题805个,整改问题559个。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各市州采取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离执法岗位等方式,对2021年度法院判决败诉行政案件涉及的2家行政机关、42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错予以问责。印发实施《关于开展青海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市州、县(市、区、行委)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加强行政执法证件资格管理,换发申领行政执法证件5200余件,切实服务保障各级行政执法人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坚持稳字为基,积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
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复议职责实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集中统一行使,设立省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定《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办结7件,作出撤销纠错决定1件。完善新时代司法所制度建设,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着力优化司法所职能。进一步推动“枫桥经验”本土化,建成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33个。深入推进新一轮刑罚一体化建设,建成省级智慧矫正中心15家。指导全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5.3万余次,调解26092件,调解成功26017件,成功率达99.7%,同比增长有新提高。依法加强信访工作,全年受理群众来访来信39件,转办37件,办结39件。稳步推行全国统一戒毒模式,规范开展诊断评估工作,教育戒治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深化智慧监狱建设成果,推进刑罚执行和劳动改造模块应用,合理调整监狱监控智能分析部署,通过政法专网实现与法院、检察院罪犯数据互联互通。
七、坚持法治为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推进实体、网络、热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建成全省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5124个,全天候为群众提供法律热线服务。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着力提高全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深入开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第九个全国宪法日暨第五个“宪法宣传周”活动,14.8万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统一学法用法考试。大力推动法治乡村建设,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5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宣传活动的通知》,征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173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西宁市城西区文汇路街道文亭巷社区等14个村(社区)被民政部、司法部命名为全国第九批、全省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资源共享、互为补充,打造“多网多端多微”新媒体大普法格局,“指尖普法”“掌上普法”“智慧普法”影响力、渗透力持续增强,“青海普法”头条号入选中央政法委第四届“四个一百”优秀政务新媒体榜单,得到中央政法委通报表扬。
八、坚持多措并举,夯实法治建设长效工作基础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2件,办结率、面商率、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解读政策文件10件,制作发布政策解读视频1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12345投诉10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数字化建设,科学编制厅机关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推动跨部门大数据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和应用,认真做好省政府共享数据更新和上传工作。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加强网络舆情防控处置,开展网站攻防演练1次,不定期开展渗透测试、漏洞扫描等网站系统安全评估,累计堵塞网站系统漏洞100余个,处置舆情预警提示2次。
一年来,省司法厅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薄弱、监督覆盖不全面,推动全省法律服务均等化、普惠化发展力度不够,法治宣传工作针对性有待加强等问题。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落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积极协调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yfzs_head/fzdy/202303/t20230314_101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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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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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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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