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司法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时间:2023-05-06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2023年,青海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认真履行司法行政机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推动落实《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认真完成《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推动政府机构职能协同高效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拓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内容,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加强“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优化审批流程,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政务服务工作体系,提升司法行政政务服务质效。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扎实开展“助企暖企春风行动”。(责任单位: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厅办公室、厅警务督察处、厅律师工作处、厅司法鉴定和公证管理局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基层延伸。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工作能力水平。积极探索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协同推进市州、县(市、区、行委)及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厅立法二处、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厅法治调研处)

  3.强化依法行政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研究办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加强警务督察,强化队伍管理,促进监管场所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责任单位: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办公室、厅警务督察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4.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相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规范、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强化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做好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监测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办公室,厅科技信息处)

  二、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5.着力提升行政立法质效。全面学习贯彻新修改立法法,认真组织实施《青海省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加强与人大立法协调沟通,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政府自身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方式,积极探索拓宽立法参与渠道。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市州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厅立法一处)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及制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依据上位法变化和改革要求,适时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责任单位:厅立法二处)

  三、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能力水平

  7.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执行《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落实《青海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参谋助手作用。(责任单位: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办公室、厅律师工作处)

  8.加强行政决策执行评估。依法依规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建议,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责任单位: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办公室)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9.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青海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重点领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指导推动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责任单位: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厅律师工作处、厅司法鉴定和公证管理局)

  1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畅通投诉渠道,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责任单位: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五、依法加强社会矛盾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工作

  11.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持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督促指导力度,成立市县两级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厅政治部、厅法治调研处)

  12.完善行政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组织开展“枫桥经验”基层治理探索专项行动,健全人民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及法院速裁、诉讼相互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创建,实现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覆盖。强化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有效衔接。(责任单位: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厅办公室)

  13.全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严格执行狱(所)情、队伍状况分析研判等风险预警制度。持续推进“减假暂”办案中心建设,推动监狱刑罚执行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加强“智慧戒毒”与“四区五中心”建设相衔接,推动戒毒模式提质升级。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打造“智慧矫正中心”青海样板。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社区矫正管

  理局、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厅科技信息处)

  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4.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市、县级公共法律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资源,加强偏远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国资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恢复重建。健全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体系和执业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厅司法鉴定和公证管理局、厅律师工作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15.深化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中期检查评估。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启动“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平台和“法律明白人”管理平台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出台我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工作。(责任单位: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厅科技信息处

  七、夯实组织保障

  16.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带头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责任单位: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17.加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和督察工作。坚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法治调研和督察,实现县级法治督察全覆盖。组织开展《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推进情况中期评估工作。规范市州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建立法治调研成果评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专家库。(责任单位:厅法治调研处)

  18.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导和支持市州、县(市、区、行委)积极参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已经命名的中央、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地区和项目开展“回头看”,切实发挥典型引领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厅法治调研处)

  19.积极探索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新模式。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优化整合政务信息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信息化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完成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责任单位: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厅科技信息处、厅立法一处、厅立法二处配合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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