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私下问证人,程序错了!3招讨回质证权

时间:2025-09-10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法官私下问证人,程序错了!3招讨回质证权

“拿到判决书才发现,法官私下问了证人,还把笔录当证据,我连问证人的机会都没有!”最近不少人遇到这种事,明明自己是当事人,却被排除在证人询问之外——其实这是严重违反程序的,你的质证权、辩论权被剥夺了,今天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就说清楚咋应对。

先明白:法官单方问证人,3个法律依据证明它违法

证人出庭是义务,得双方问:《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证人有义务出庭;《证据规则》第68条更明确,法院得让证人出庭,接受法官和双方当事人询问。只法官问、不让你问,就是违法;

证据得质证才能用:《民诉法司法解释》第103条说,没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能当定案依据。证人笔录没让你质证,直接用就违规;

剥夺你的核心权利:你没法通过提问发现证人证言的问题(比如证人记混了、跟对方有关系),质证权没了,辩论权也跟着受损,判决基础就不公正。

再分清:只有1种例外情况合法,其他都是错

不是所有单方问证人都违法,只有满足“双方同意”才可以:比如证人重病躺床、在国外回不来,你和对方都同意不用证人出庭,法官才可以单方问。要是没问你意见,法官自己决定,哪怕理由再好听,也是违法的。

最后记:遇到这事别慌,3招维权

庭审中立刻提异议:发现法官要单方问证人,马上说“我有异议!根据《证据规则》第74条,我要询问证人”,别等庭审结束;

庭审后补记录:签字庭审笔录时,一定要注明“对法官单方询问证人有异议,未保障我方质证权”,留下书面证据;

上诉/再审时主张:要是判决已出,上诉或申请再审时,重点说“程序违法,单方询问证人导致事实认定错误”,要求重新让证人出庭接受双方询问。

打官司别只盯着证据,程序也得盯紧,少了质证机会,赢官司就难了。你遇到过类似情况吗?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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