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935432件。经审查,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88490人,同比上升3%;不批准逮捕313743人,同比上升4.7%,不捕率22.4%,同比增加0.3个百分点。
逮捕人数排在前10位的罪名是:盗窃罪188408人,占17.3%;诈骗罪113454人,占10.4%;寻衅滋事罪93834人,占8.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70763人,占6.5%;故意伤害罪67846人,占6.2%;开设赌场罪49207人,占4.5%;交通肇事罪30997人,占2.8%;强奸罪26648人,占2.4%;聚众斗殴罪26219人,占2.4%;非法拘禁罪22195人,占2%。
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413742件。经审查,提起公诉1818808人,同比分别上升7.2%、7.4%;不起诉190258人,同比上升35.3%,不起诉率9.5%,同比增加1.8个百分点。
起诉人数排在前10位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322041人,占17.7%;盗窃罪249301人,占13.7%;诈骗罪119383人,占6.6%;寻衅滋事罪113850人,占6.3%;故意伤害罪111509人,占6.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79937人,占4.4%;交通肇事罪71133人,占3.9%;开设赌场罪70093人,占3.9%;聚众斗殴罪34789人,占1.9%;强奸罪27070人,占1.5%。
依据起诉案件数量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常住人口数相比较,全国平均每万人的刑事犯罪发案量为13人。各地发案量较高的有:新疆38.8人/万人、浙江19.3人/万人、上海18.3人/万人、福建17.1人/万人、广东16人/万人;较低的有:西藏7.6人/万人、四川8.7人/万人、黑龙江9.8人/万人、安徽9.9人/万人、湖南10.1人/万人。
(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971038人,占同期审结数的48.3%。适用比例呈逐月上升趋势,1至12月适用人数分别为31069人、19880人、38454人、42780人、45491人、58659人、81225人、92530人、115590人、113164人、152692人、179504人;占审结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0.5%、20.7%、25%、26%、29.9%、38.4%、43.7%、52.5%、59.8%、67.7%、75.7%、83.1%。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40271人,同比下降4.9%;同期已纠正38035人,占提出数的94.4%,同比增加1.6个百分点。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9135件,同比下降17.4%;同期已纠正28847件,占提出数的99%,同比增加1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40571人,同比下降7.1%;同期已纠正39762人,占提出数的98%,同比增加0.5个百分点。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87210人,同比上升9.6%;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75457人,同比上升6%;有关机关采纳69557人,占提出数的92.2%,同比增加2.2个百分点。
(四)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679件871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63人。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案件76900件,同比上升32.3%。提出抗诉5103件,同比上升29.8%,法院同期审结4091件,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3172件,占审结数的77.5%,同比增加1.9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972件,同比上升95.1%,法院已裁定再审4583件,占提出数的57.5%,同比增加5.3个百分点。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案件20151件,同比上升7.6%。同期审结20009件,提出检察建议17715件,同比上升5.9%,占审结数的88.5%,同比减少2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17235件,占提出建议数的97.3%,同比增加4.2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案件30007件,同比上升1.6%。同期审结29328件,提出检察建议23437件,占审结数的79.9%,同比减少5.4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22638件,占提出建议数的96.6%,同比增加5.8个百分点。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案件12711件,同比上升36%。审查后提出抗诉156件,同比上升33.3%,法院同期审结101件,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45件,占审结数的44.6%,同比增加10.3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3件,同比下降7.8%,法院已裁定再审39件,占提出数的47%,同比增加21.4个百分点。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案件3316件,同比上升172.9%。同期审结3126件,提出检察建议2816件,同比上升110.2%,占审结数的90.1%,同比增加3.2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2671件,占提出建议数的94.9%,同比减少0.1个百分点。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案件15570件,同比上升116.2%。审结14565件,提出检察建议13113件,同比上升110.2%,占审结数的89.6%,同比减少1.5个百分点。法院同期采纳12463件,占提出建议数的95%,同比增加5.9个百分点。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线索141725件,同比上升3.4%。立案办理126912件,占受理数的89.6%,其中民事立案7125件,行政119787件,同比分别上升62.2%和10.1%。
(二)诉前程序情况。开展诉前程序107989件,同比上升4.9%,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4913件,同比上升185.5%,占4.6%;行政公益诉前程序103076件,同比上升1.8%,占95.5%。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提起公益诉讼4778件,同比上升48%,占立案数的3.8%,其中民事公益诉讼4210件,同比上升59.4%,占提起公益诉讼的88.1%;行政公益诉讼568件,同比下降3.2%,占11.9%。法院已审结3238件;支持起诉意见3225件,占裁判案件的99.6%,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922件,行政公益诉讼303件。
(四)办案效果。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被损毁污染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水域455.7万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560万吨;追偿治理生态环境费用5.8亿元;督促收回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8.3亿元;督促查处、收回销售、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55.9万公斤,假药和走私药品2.9万公斤。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88029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48275人,同比上升7.5%,占54.8%。经审查,批捕涉未成年人犯罪64152人,不捕23396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31515人,不捕16549人,不捕率34.4%,同比增加0.3个百分点,较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12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106614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61295人,同比上升5.1%,占57.5%。经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81205人,不起诉14830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43234人(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起诉),不起诉1389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后决定不起诉),不起诉率24.3%,同比增加1.1个百分点,较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14.8个百分点。
(三)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主动开展社会调查10849次,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5212次;对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1205件;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讲座24737次,法治巡讲19765次,参观法治教育基地1652次;对撤销监护权案件支持起诉51件;向民政等部门提出检察建议30件,同期被采纳23件。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件939520件(群众来信491829件),同比上升18.2%,已办结892495件,同比上升19.7%。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737件,同比下降2.6%,决定给予赔偿1233件。受理司法救助16916件,同比上升15.9%,提起救助16905件,同比上升15.8%,实际救助20439人,同比上升19.5%,对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近亲属、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其他当事人,开展救助2613人,同比上升22.3%。
七、入额院领导主要办案数据
2019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597283件,检察长办理的占9.6%;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90.4%。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101280件,占17%;审查起诉类159559件,占26.7%;刑事诉讼监督类21118件,占3.5%;刑事执行检察类139859件,占23.4%;自侦类507件,占0.1%;民行业务类33792件,占5.7%;公益诉讼类71920件,占12%;未成年人检察类16887件,占2.8%;控告、申诉类19048件,占3.2%;案件管理业务类33313件,占5.6%。
八、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主要数据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1390人次,同比上升58.2%。其中,县区院8970人次,同比上升66.5%;分市院2214人次,同比上升32.3%;省级院206人次,同比上升51.5%。
检察长列席5682人次,同比上升56.4%,占列席总人次的49.9%,同比减少0.6个百分点;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5708人次,同比上升60.1%,占列席总人次的50.1%,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
最高检案管办主任董桂文就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答记者问
6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19年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权责透明,推动用权公开,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的重要体现,更是深化两会宣传、进一步解读最高检工作报告内容的重要举措。针对全年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董桂文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去年10月份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公布了2019年前三季度和2020年第一季度的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这次又公布了2019年全年的数据,是出于什么考虑?
董桂文:去年10月份,最高检首次按季度公开发布了主要检察办案数据,今年4月份,最高检又发布了2020年第一季度的主要检察办案数据,社会各界普遍给予积极响应,纷纷给检察机关的大胆创新、敢于以公开促公正的做法点赞,新闻媒体作了广泛报道,这是对我们的激励,也是鞭策。今后,最高检对外公布季度、半年度、全年主要检察办案数据将成为常态。5月25日,张军检察长向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作了工作报告,这次报告内容丰富、数据翔实,本身就是对全国检察业务数据的最权威的发布,我们这里公布的2019年全年主要检察业务数据与张军检察长报告中提到的数据总体上是一致的,同时在具体项目、分类上比报告中的数据更具体、更细化。这是因为工作报告的篇幅有限,只能结合报告内容、选取最能体现检察工作的部分数据,而按季度公布数据,是一种常态化的公布方式,目的是让全社会对各个时期的检察工作能有更为全面深入的了解,因此其每次公布的项目相对较为固定,在项目选取上也相对更加全面、更为细化。
记者:张军检察长的报告中讲到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内容,其中也重点讲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2019年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二年,从数据上看有什么新变化,黑恶犯罪主要集中在哪些罪名?
董桂文: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前启后转段的关键年。全国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最高检提出的“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牢牢把握“深挖根治”目标,以更高政治站位、更远战略眼光推进专项斗争持续深化,大量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全年共起诉涉黑犯罪30547人、涉恶犯罪67689人,同比分别上升194.8%和33.2%,比较集中的罪名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共起诉24144人,同比上升196.4%;寻衅滋事罪,起诉涉黑恶犯罪21546人,同比上升51.1%;敲诈勒索罪,起诉涉黑恶犯罪9333人,同比上升68%,上述三罪合计占黑恶犯罪总人数的近六成。
另外,全国检察机关始终把“破网打伞”放在头等重要位置,批捕黑恶势力保护伞790人,同比上升127%;起诉1385人,同比上升295.7%。
记者:2019年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方面,检察机关有哪些新成效?
董桂文: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是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任务。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全力为金融安全护航。全年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批捕29405人,起诉40178人,同比分别上升30.8%、25.3%;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批捕7507人,起诉9178人,同比分别下降33.3%、上升24.5%。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全力为脱贫攻坚助力。全年对涉及扶贫资金和其他影响扶贫工作犯罪批准逮捕2839人,起诉6225人,同比分别上升170.1%、171.7%。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尤其是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全力为美丽中国添彩。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批捕19462人,起诉50800人,同比分别上升28.9%、20.4%,其中对涉及土壤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的犯罪批捕4074人,起诉8099人,同比分别下降9.9%、上升25.4%;立案办理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69236件,同比上升16.7%。
记者:在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方面,检察机关有哪些办案数据能够体现?
董桂文: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调整、完善区域经济布局的重大战略部署。2019年,最高检与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精准发力。最高检统筹研究出台《关于办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推动建立“上管一段”等流域治理检察机制,有效提高了长江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水平。11省市检察机关建立了多个跨省域、地域检察机关协作工作机制,加强执法司法合作,加大具体案件办理力度,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7088人,同比上升43.1%,占同期全国该类犯罪批捕数的36.4%,较2018年高3.6个百分点;起诉22300人,同比上升20.2%,占同期全国该类犯罪起诉数的43.9%,与2018年基本持平。
记者:在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检察机关有哪些新作为?
董桂文:保护民营经济事关就业保障、经济增长、社会稳定,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的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全年共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22327人,同比上升48.7%。其中,排在前5位的罪名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3653人,同比上升354.9%,占16.2%;寻衅滋事罪1895人,同比上升47.7%,占8.4%;盗窃罪1671人,同比下降8.1%,占7.4%;诈骗罪1319人,同比上升10%,占5.9%;敲诈勒索罪1191人,同比上升99.5%,占5.3%。同时以更大的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全年不批捕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14358人,不捕率29.4%,较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7个百分点;不起诉13025人,不起诉率15.9%,较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6.4个百分点。
同期,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323件,同比上升130.7%;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82件,同比上升246.8%;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708件,同比上升25.8%。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4件;对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40件,同比上升133.3%。
记者:在服务和保障民生方面,有哪些检察办案数据可以与我们分享?
董桂文:服务和保障民生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更是检察机关守初心、担使命的应有之义。全国检察机关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实事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严惩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全年共批捕55635人,起诉60654人,同比分别上升3.2%、1.6%;坚决打击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常见侵财犯罪,共批捕323236人,起诉393587人,同比分别上升9%、5.1%;坚决惩治“黄赌毒”犯罪,共批捕189842人,起诉239136人,同比分别上升3.4%、7.1%;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批捕4979人,起诉11184人,同比分别上升7.6%、下降9.5%,同时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55.9万公斤,假药和走私药品2.9万公斤;用心看护“祖国的花朵”,一以贯之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批捕47563人,起诉62948人,同比分别上升18.9%、24.1%,对校园欺凌暴力犯罪批捕1684人,起诉2948人,同比分别下降39.5%、35.8%,等等。这方面的数据有很多,我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
记者:2019年是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后的第一年,从数据上能看出哪些变化?
董桂文:2018年12月,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经中央批准,“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正式实施,并由最高检开始向全国检察机关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积极适应新型办案机制和运行模式要求,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刑事检察办案质效稳步提升:比如刚才提到的不捕率、不诉率双双上升,分别比上一年增加0.3个百分点、1.8个百分点,说明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发挥对刑事犯罪的过滤作用;再比如检察官主动作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意识进一步增强,2019年,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共提前介入39861件次,同比上升44.8%,占同期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件数的1.6%,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并且主动介入占比增加,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共主动介入10528件次,同比上升61.7%,占提前介入总数的26.4%,同比增加2.8个百分点;又比如更加注重发挥审查逮捕阶段的作用,2019年,检察机关在批准逮捕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282463人,同比上升67%,占逮捕人数的26%,同比增加9.9个百分点,这一数据上升的重要意义在于后续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案件量减少,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退回补充侦查466923件次,同比下降2.8%,占需办理案件的28%,同比减少3.3个百分点;还比如审查起诉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办案周期缩短,2019年需要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共2521741人,同期审结2177184人,同比上升9.1%,审结率为86.3%,同比增加0.5个百分点,以山东为例,2019年山东省检察机关平均审查起诉周期约32天,同比缩短7天。
记者:网络被骗的事例经常见诸报端,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办案数据有没有体现?
董桂文:随着网络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在为人们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和高效的同时,电信网络也成为不法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重要平台和工具。从这么几组办案数据上也能够反映出来:一是2019年共批捕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犯罪83164人,起诉94852人,同比分别上升35%、28.9%。二是从具体罪名看,我们都知道诈骗罪中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比较多,2019年以诈骗罪起诉119383人,同比上升30.9%,这远高于总体刑事犯罪的上升幅度。并且,这些年起诉诈骗罪持续上升,由2015年的4.9万余人上升到了2019年的近12万人。与此同时,常见的线下作案的盗窃罪总体持续下降,起诉数由近年来的最高点2017年30万余人下降到2019年24万余人。三是非法侵入、非法控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以及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上升幅度也较大,2019年共批捕2294人,起诉2476人,同比分别上升91.2%、25%。
记者:去年以来,民事检察工作取了很大进展,请问民事检察工作中有什么突出亮点,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
董桂文:张军检察长在这次报告中提到,努力做强民事检察。一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民事监督案件一直在高位运行,无论是受理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还是受理对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的案件量均同比上升,这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加大了对虚假诉讼的整治力度。去年6月,最高检专门部署了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全年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提出抗诉,以及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当中,共涉及虚假诉讼3300件,同比上升122.5%,并呈现了逐季度上升的趋势,四个季度的数量依次为217件、684件、1090件、1309件。其中,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1775件,同比上升172.1%;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875件,同比上升140.4%;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650件,同比上升39.2%。
记者:我们知道,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后,行政检察从原来的民行检察中单列出来,行政检察方面有哪些突出点给我们分享?
董桂文:张军检察长在这次报告中提到,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全国检察机关努力在“实”字上下功夫。一方面体现在办案质量上,比如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156件,同比上升33.3%,法院同期审结101件,再审后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45件,占审结数的44.6%,同比增加10.3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3件,同比下降7.8%,但法院已裁定再审39件,占提出数的47%,同比增加21.4个百分点;再比如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3113件,同比上升110.2%,法院同期采纳12463件,占提出建议数的95%,同比增加5.9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体现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上,全年息诉案件1545件,同比上升81.1%。其中,对生效裁判不支持监督申请息诉851件;审判活动监督中息诉90件;执行活动监督中息诉589件;其他息诉15件。去年10月,最高检开展了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通过抗诉、促进和解、督促纠正违法、给予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221件。
记者:公益诉讼已成为检察工作的新名片,这方面的办案数据如何,可以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董桂文:张军检察长在这次报告中提到,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积极拓展公益新领域。全年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1725件,同比上升3.4%。立案126912件,同比上升12.1%,占受理数的89.6%,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69236件,占54.6%;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5778件,占28.2%;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2336件,占9.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564件,占1.2%;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领域48件,占0.04%;其他领域7950件,占6.3%。开展诉前程序107989件,同比上升4.9%,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103076件,同比上升1.8%,通过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90239件,占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数的87.5%。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fgsd/202006/t20200603_28469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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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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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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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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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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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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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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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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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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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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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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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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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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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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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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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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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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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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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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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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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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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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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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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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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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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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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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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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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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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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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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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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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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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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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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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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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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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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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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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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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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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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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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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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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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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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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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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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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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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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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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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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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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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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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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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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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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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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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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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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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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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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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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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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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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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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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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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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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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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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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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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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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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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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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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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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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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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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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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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