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自己能选法院吗?

时间:2025-05-12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打官司,自己能选法院吗?

签合同时,不少人会琢磨:以后万一闹纠纷,能不能指定去某个法院起诉?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带大伙弄清楚协议管辖的门道。

北京的科技公司和法国企业合作时,就在合同里写明:“纠纷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后来因技术授权产生争议,尽管法国公司远在欧洲,北京的法院照样能受理。这就是书面约定管辖的好处,能提前避免抢着管或都不管的麻烦。

但约定也有红线。比如不能约定国外法院管国内企业解散的案子,这属于咱的 “专属管辖” 范围;也不能为了逃避责任故意选和案件没关系的法院。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在审核大量合同发现,很多无效约定都是因为不懂这些限制。签合同时多留个心眼,关键时刻能省不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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