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链子”的跛子兄弟栽了——记镇安杨氏黑社会团伙覆灭记
“平时势扎的老,穿的很讲究,四五十岁的人了,经常露着纹身、爱戴个大金链子......看起来就不像个好人”,这是陕西省镇安县部分熟悉杨氏兄弟的群众,对两人的评价。在无任何正当职业和产业的情况下,人称杨家老三杨超为“杨总”或者“杨哥”,称杨家老二杨华为“二哥”。弟兄两人在老家镇安县城,从八、九十年代就恶名远扬。有老百姓家遇到哭闹的小孩,大人会说“你再哭,杨跛子来了”,小孩立马止哭。曾在省城西安某派出所从事过协警工作的杨超,从西安辞职回老家镇安县城后,平时开着豪车、身边年轻女人不断,出门常有“小弟”随行,在小城镇安威风八面,路人遇见唯恐避之不及。但“天狂必有雨”,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把杨超和他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扫”了出来,让他们兄弟两人露出了狰狞的真面目。
近日,经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柞水县人民法院对杨超、杨华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路人闻之,无不拍手称快。
吃条鱼花了两万元,挨打又受气
时隔四年之久,一想到自已在家门口吃饭无故被打的恶梦般经历,被害人聂某至今想起,仍心有余悸。
2016年5、6月份的一天,被害人蔡某、聂某在被告人杨金金(女,该组织骨干成员)开办的重庆鱼庄吃饭后,因付账时不慎将桌上一不锈钢水壶碰倒在地,该店服务员遂与蔡、聂两人发生争执,杨金金得知此事后给杨超打电话让其帮忙,并带该组织成员刘某、马某赶到重庆鱼庄店内,对蔡某进行殴打,聂某上前阻止时与马某发生撕扯。被告人杨超带领手下打手陈沛、白世清、冯涛、汪旭等人到达重庆鱼庄后,指使冯涛、白世清等人对蔡、聂两人进行殴打,将蔡某抬至店外扔在地上,并往身上浇洒馊水桶里的污水。永乐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将蔡、聂两人带至派出所,之后蔡、聂两人乘坐县医院急救车至县医院就医时。被告人杨金金、杨超等人在获悉聂、蔡两人在县医院就医后,又纠集陈沛、白世清、冯涛、马东等人赶至县医院急诊科找到聂某,通过暴力、威胁等方式阻止医生给其诊治,并强行向聂某索要现金2万元并向杨金金等人承认错误后才扬长而去。
“这事太冤了,自已正常去消费,就因为一点小事,被打的头破血流、泼了一身臭馊水不说,连在医院就医都不被允许,反而给打人者赔了两万元。想起来真窝火,这些人简直比黑社会还可恶”。当年被杨超等人殴打的蔡某一提起此事,就气得浑身发抖。
“杨总”高利放贷,谁被他缠上一辈子也还不清
被告人杨超、杨华系同胞兄弟,二人均有犯罪前科。杨华于1983年因犯抢劫罪被镇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因和别人打架成了跛子,所以人送外号“杨跛子”。刑满释放后,杨华在其居住地镇安县铁厂镇及周边的高峰镇、大坪镇一带逞强好胜、恃强凌弱,有了一定的恶名。2000年被告人杨超先后两次在镇安县城实施敲诈勒索后潜逃,2008年11月19日被镇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出狱后,二人并未因此而改过自新,反而把坐牢的经历视为逞强耍横的资本。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2011年开始被告人杨超伙同其兄杨华陆续从亲戚朋友处筹集大量资金,在镇安县范围内进行职业非法高利放贷以攫取经济利益。为谋求更大的经济利益,2013年被告人杨超、杨华先后通过宴请、提供免费毒品、支付索债费用等方式纠集、笼络吸毒或有前科人员褚敏、陈沛、汪旭、冯涛、白绍华、李新峰等人参与帮忙非法讨要债务,逐渐形成了以杨超、杨华为核心的职业非法高利放贷犯罪团伙。2013年5月开始杨超多次纠集上述人员采取非法拘禁、殴打、威胁等方式分别向高某暴力讨债,并实施敲诈勒索;2015年6月,因被害人朱某、邱某二人无力归还高利贷,被告人杨超、杨华多次指使褚敏、牛康、黄斌、何明遥、王松、陈沛、白世清等人采取殴打、威胁、滋扰、在家吃住、强拿硬要财物等方式向朱某、邱某暴力讨债;2016年3月因被害人姚某无力归还高利贷,杨超、杨华多次纠集汪旭、白世清等人采取滋扰、威胁等方式逼债,导致被害人姚某不堪重负服毒自杀,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姚某在自杀前写给其家人的遗书中这样说“我欠下了杨华他们的高利贷,几辈子也还不完了,现在我死了,帐也就烂了吧”。姚某虽经抢救,捡回来一条命,但却因此落下严重后遗症,人变得呆痴,精神智力大不如前。
该团伙目无法纪,在镇安县城乡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多名群众,势力影响进一步扩大,犯罪手段进一步升级,骨干成员进一步固定,层级分工进一步明确,逐步形成了以杨超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杨跛子兄弟两人在社会上名头比较响,手下有一帮小弟做事,只要被他们缠上,利息多少由他们说了算,越还越多,几辈子也还不清。”这是一名三十年前曾目睹杨华殴打他人的一名旁观群众对杨氏兄弟的评价。随着扫黑除恶战役的打响,对杨氏兄弟及手下小弟的举报信如同雪花一样飞到了镇安县城的政法各部门。
至此,一个在小城镇安长期实施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涉黑犯罪组织浮出水面。
吃住全包、“免费”吸毒背后有猫腻
最初,杨超、杨华在实施暴力讨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中,人员较零散。为了获取稳定的经济来源,也为了加强对手下马仔的管理控制,杨超、杨华平时通过提供免费毒品、发放讨债费用、宴请等方式实现对该成员的笼络和控制。被告人杨金金、马东借助杨超等人势力,先后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行为,无事生非,打压竟争对手,并多次为该组织成员在其经营的饭店提供免费吃喝及聚会点。他们通过从事高利放贷这种一本万利的非法活动,发展壮大经济实力,并将聚敛的部分财物用于购买管制刀具、警用手铐等物品,用于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其中,殴打蔡某并敲诈勒索同行的聂某两万元钱是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的标志性事件。至此,一个人数众多、相对固定、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步形成。
长期以来,杨超、杨华以月息2毛甚至更多的高息向急于用钱的不特定人员进行高利放贷,通过砍头息、利滚利等方式垒加或虚增债务,并采取暴力或“软暴力”等非法手段有组织地进行强行索债实现非法“债权”,攫取经济利益,用以稳定组织结构、支持组织活动。司法会计鉴定表明,自2011年以来,杨超、杨华共向镇安县城乡44名群众非法高利放贷,出借资金达588.9万元,收回资金825.27万元。除此之外,在案证据显示,还有相当庞大的资金因案发未收回。该组织在获取大量财物的基础上,通过给组织成员发放讨债报酬、提供毒品、支付生活费、支付组织成员违法犯罪造成的医疗费用、宴请聚会等方式,豢养组织成员,维护组织稳定,壮大组织力量,并实现对该组织成员的笼络和控制。
2012年1月12日,镇安县高峰镇青山村村民高某向被告人杨华、杨超分别借高利贷20万元。后因高某未按期偿还高利贷,2013年5月开始,被告人杨超便先后多次指使陈沛、冯涛、李新峰、褚敏、白绍华等人有组织地采用殴打、威胁等方式向高某讨债,使高某心生恐惧,在暴力讨债过程中杨超逼迫高某给其支付购房首付款5万元、房屋装修费用8万余元、购买家具费用6000余元,并多次逼迫高某给其购买高档烟酒等物品。2015年2月杨超将自己的一辆别克小汽车以25万元卖给高某,由于高某无钱支付车款,在高某已陆续偿还杨超100余万元高利贷的情况下,又逼迫高某将车款连同以前垒加的高利贷给其写借条150万元,后又将车开走。并威逼高某用自己的三间门面房作抵押,指使白世清、汪旭等人采取张贴催债报、强行锁门等方式,欲强行占有三间门面房的使用权,致使租户长时间无法正常营业并强行收取房租2.2万元。2015年10月,高某因不堪忍受杨超等人的暴力讨债被迫离开镇安县。
2013年底,镇安县高峰镇银坪村村民白某向被告人杨华借高利贷3万元,因无力还款,杨华便先后多次纠集杨超、白世清、姜昆、褚敏、汪旭、何明遥、王松等人前往白某在铁厂镇街道开办的海尔专卖店及其家中,采取威胁、辱骂、滋扰、肆意损毁店内物品(价值5450元)及在家吃住等方式逼迫白某及其母亲程某偿还债务,并向白某强行索要全新的荣事达牌四开门冰箱一台(价值3400元),后白某被迫外出躲债。2017年5月16日,杨华等人又威逼白某母亲程某向杨华出具30万元的欠条一张。因惧于杨超、杨华犯罪组织势力,白某及其母亲程某始终未敢报警或提出控告。
“这些人身上有纹身,气焰非常嚣张,动不动就骂人砸东西,杨超是个结巴子,话都说不利索,经常唱红脸。杨华在背后出谋定计,唱白脸,其实他们都是一伙的。因害怕他们报复,只有忍气吞声,不敢报警或寻求帮助”。被害人高某及其母亲这样说。
“我原本是厨师,饭菜做的较好,杨超就让我给他做饭.....杨超用毒品控制我和其他人后,平时不把我们当人看,我们不敢也很难摆脱他,我们一部分人也非常痛恨他”。负责伺候杨超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的“小弟”冯某如此说。
指定管辖后,检察机关提出补查意见180余条
为了确保案件质量,减轻办案阻力和压力,此案经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决定由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过初查,公安机关初步查明了以杨超、杨华为首的犯罪组织多年来在陕西镇安县城区实施的大量违法犯罪行为,由于该组织参与人员多、作案数量多、时间跨度长、取证难度大,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侦查机关有些“拿不准”。2019年9月,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接到镇安县公安局的邀请,希望该院派员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
柞水县人民检察院迅速成立了以检察长王斌为组长的办案组,选派多名业务骨干提前介入,全面熟悉案情。在检察院的主持下,先后召开公安、检察、法院专项联席会议5次、案情分析推进会3次,引导公安机关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的4个特征搜集、固定证据。并创造性的提出了对其经济特征以司法会计鉴定的方式进行证明,对危害特征以社会评估报告的方式进行证明。
“检察机关的提前介入为我们理清了侦查取证重点、解决了许多取证困惑和难题,为我们指明了侦查方向,同时也坚定了我们对于此案构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信心。”镇安县公安局负责侦办此案的辛清炎队长对柞水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深有感触。
2019年7月,“6·21”杨超、杨华涉黑案件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公安厅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挂牌督办案件。这起案件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办案人员的工作量非常大。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经过仔细审查,通过提前介入等方式,引导、规范侦查行为,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80余条,依法追捕漏犯5人,追诉漏罪3件,同时自行补充侦查,查明遗漏犯罪事实2件,查明累犯6人;发现漏犯2人,其中法定刑为三年以上的4人,社会效果非常好。
“办案中,我们注意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注重发现漏罪漏犯,切实做到依法全面审查,不枉不纵。”副检察长温江涛介绍,“在审查被害人王某被寻衅滋事案中,我们发现王某价值四千余元的“苹果”手机被杨超砸毁前,杨超曾指使白世清、冯涛手持匕首挟持王某,从王某家里强行搬走一价值为2730元“公鸡型”根雕,公安机关对这一事实并没有认定。通过询问了被害人王某及相关证人,并对杨超等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讯问,我们查明杨超等人为了催收债务,对王某采取威胁、恐吓、殴打的过程中,在违背王某本人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持匕首逼迫王某交出财物,该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我们一方面追加了这一漏罪,另一方面对实施抢劫行为的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依法追诉。”
“移送过来的时候是54本案卷,送到法院成了86本。”仅审查报告就有400多页,二十余万字。当管理员将案件移送至柞水县人民法院的时候,承办法官对检察院的工作也啧啧称赞。
与此同时,该院对于审查认为不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依法不予认定1人1件,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不予认定5件,依法审查并改变定性3件,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13条,就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制度漏洞发出检察建议3份。
多次释法说理后,两名“黑老大”率先认罪认罚
“我们严格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核心要义,绝不单纯为了认罪认罚而无原则的让步”。审查起诉期间,经过我们多次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杨超、杨华慑于法律的威严,首先认罪认罚。这一良好的开端,极大地增强了办案人员对于拿下全部犯罪嫌疑人的信心。经过进一步的工作推进,15名犯罪嫌疑人均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其中四名涉案人员及辩护人提出希望检察机关在法定刑幅度以下提量刑建议,再考虑是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此,办案检察官予以拒绝。“量刑建议符合预期就认罪认罚,不符合预期就不认罪认罚,这样的认罪认罚是毫无诚意的,实质上是一种违反认罪认罚规定的行为,不符合立法本意。”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刑事部副主任刘海燕检察官介绍说。
办案检察官坚持原则,在审查起诉期间,根据19名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表现提出中肯的量刑建议。截至开庭审理前,另外4名处于观望状态,认罪态度不稳定的被告人为了能够争取从宽处理,在开庭前也自愿要求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在庭审中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由于柞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积极开展了释法说理,向各犯罪嫌疑人充分解释所涉罪行和量刑情况,促使该案19名犯罪嫌疑人在开庭审理前全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商洛市首例黑社会成员全部认罪认罚的涉黑案件,为准确惩治犯罪,保证庭审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轻伤不下火线,就是倒也要倒在公诉席上
2020年8月11日早上8时30分,随着法槌敲响,杨超等19人涉黑案件在柞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正式开庭审理。时值夏秋之交,正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所有参与此案的审理人员,均是统一吃盒饭,中午仅有一个小时的吃饭时间。对这种不休息,连轴转的工作需求,大家都毫无怨言,每人都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坚持到庭审的最后一刻。
酷热的三伏天气加上高强度的工作,在庭审进行到第三天时,出庭公诉的四名员额检察官的身体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暑状况。其中有两名已年近半百的老公诉人尤为严重。庭审进行到第四天时,他们一整天粒米未进,但仍然坚守在工作第一线。有人劝他们下来休息,但是他们说,案子这么大,自己从头至尾一直亲力亲为,临时换人不妥。再说了,临时临尾的,别人对案件情况也不熟悉,一是难为人家,二是恐怕会影响案件正常审理。“所谓轻伤不下火线,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关键时刻,我就是倒也要倒在公诉席上”。从事检察工作近30年的老公诉人——徐家斌副主任如是说。
就这样,他们开庭前喝药打针,拔掉针头后又继续上庭口若悬河,展现出了公诉人应有的气度和风采,不仔细看,是看不出他们抱病在身,强打精神的病态。尽管知情者仔细观察,会发现他们掩饰的病容和气息的不足,但瑕不掩瑜,开庭后如潮的好评,早已让旁听的各界人士,忽视了他们负重前行的病体。
精心出庭备预案,庭审效果超预期
庭审中,承办检察官除了精心准备出庭预案,讯问提纲、示证提纲、公诉意见、答辩提纲外,还以表格形式详细制作了《被告人违法犯罪统计表》《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清单》《涉案人员量刑建议表》《违法犯罪事实列表》《违法犯罪事实年份统计表》,使此案各嫌疑人涉嫌罪名、地位、作用看起来一目了然。在法庭讯问、举证质证环节,为充分证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产生的严重社会危害提供了清晰的指引,确保了庭审的清晰流畅。公诉人用事实和证据当庭给予了被告人的狡辩强有力地驳斥和回应,戳穿了个别辩护人与被告人串通,让被告人假意认罪认罚,辩护人却以独立辩护为名,行无罪辩护之实,企图蒙混过关的小伎俩,彻底打消了个别被告人仅存的侥幸心理。被告人最后陈述时,杨超等19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所有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异议,有的还当庭痛哭流涕,向法庭提交了悔过书,表示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对于庭审的把控,柞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涛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这个案子我们原本预计需要7至10天,但由于检察机关庭前详细的工作,19名被告人在开庭前全部认罪认罚,庭审中也全部如实供述,在充分保证各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实际上我们只用了5天就把所有案件事实审理完毕,超出了我们的预期,庭审节奏和效果非常好。”
2020年9月7日,柞水人民法院对杨超、杨华等19名被告人涉黑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杨超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虚假诉讼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杨华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两万元到五十六万元的罚金。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涉案财产依法没收。
(作者:柞水县人民检察院温江涛 牛亚军 编辑:王瑾)
原文链接:http://www.sn.jcy.gov.cn/dwjs/basj/202012/t20201214_202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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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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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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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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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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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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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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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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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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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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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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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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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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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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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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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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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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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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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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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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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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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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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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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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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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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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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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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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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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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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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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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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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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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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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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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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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