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理论辅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在全国出版发行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的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著作选读》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法治中国建设向纵深推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牢牢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
《习近平著作选读》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生动展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发展过程,系统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丰富内涵。其中,第二卷收入的《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16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的一部分,这次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十年法治建设最重要的标志性成果,是我们党百年来提出的最全面、最系统、最科学的法治思想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重大原创性贡献,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不动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和理论创造力,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为理论起点、逻辑起点、价值起点,聚焦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命题,深入回答了事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方面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其核心要义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重点任务、重大关系、工作布局、重要保障,构成了一个富有开创性、实践性、真理性、前瞻性的科学思想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达到新的历史高度,成为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想旗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百年历程,也是党领导人民追求法治、探索法治、建设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的光辉历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党百年法治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以矢志不渝的决心意志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以党中央工作会议形式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引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基础上,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进行提炼和升华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科学行动指南。
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原创性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擘画全面依法治国宏伟蓝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党的十九大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八个明确”,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列入“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部署,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专章部署,突出法治保障工作。这一系列开创性、前瞻性、引领性的重大决策部署,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深远的战略思维和强烈的历史担当。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战略性、实践性、真理性、指导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理论上有许多重大突破、重大创新、重大发展,从法治领域深化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作出重大原创性、集成性贡献。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伟大时代孕育伟大思想,伟大思想引领伟大征程。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之所以能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领航掌舵,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党的二十大开启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同时,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针对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任务、重大问题、重大挑战提供了法治解决之道,而且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引领,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必将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征程实现更大发展。
2.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向哪里走、走什么路作出深刻论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习近平著作选读》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鲜明地贯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红线,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正确道路,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遵循的政治准绳。我们必须自觉增强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定力,始终确保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牢牢把握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各项要求,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统筹协调推进。及时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成果,坚持好、巩固好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开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境界,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谋划推进每一项法治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始终坚持“两个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是由这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适合中国国情、适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法治道路,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一切从我国实际出发,统筹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等因素,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深入挖掘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发挥好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在道路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抵制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观点,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
3.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著作选读》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为开卷篇。党的二十大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战略部署。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牢记“国之大者”,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在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必须持续抓紧抓实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深化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做实做细。全面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统筹各方面力量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外宣介,在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律制度、法治文化上抓得更实、更有成效,进一步彰显中国法治影响力和感召力。结合开展主题教育,持续把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围绕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真正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践难题。
健全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机制。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机制,在重要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贯彻落实党的领导有关内容,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在党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着力破除制约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优化法治考核,创新法治督察方式方法,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以高水平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坚持法治先行、保障同步,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海南自贸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持续加强法治保障。做好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推动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落到实处。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推动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为所有经营主体提供依法平等保护、一视同仁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体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面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对法治建设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要求更高。要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组织开展中期评估,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强化立法统筹协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推进完善重要领域法律制度,统筹立改废释,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组织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进第二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出台意见加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抓实行政复议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法,增强普法工作实效,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快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加大法治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抓住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突破、专项整治、务求实效,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努力营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法律制度,加强共同富裕法治保障,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宽提高法律服务层次、领域、品质,逐步实现从基本满足群众需求到精准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需求的转变。
大力加强涉外法治工作。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涉外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法律法规,加强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深化涉外执法司法实践,切实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维护好国家利益。着力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深入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积极开展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创建活动,提高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协同育人,努力培养更多政治素质高、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涉外法治人才。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历史自信,保持战略定力,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断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加广阔的空间、更加光明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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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调研函?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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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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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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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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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案情和所办工作的需要使用即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和《法制内参》编辑部以调研内容为主,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做舆情监测用的,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以信息化服务为主。4本介绍信有一定区别,需要一事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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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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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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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总共有14个,分别是法治内参、社会内参、法制内参、法制调研网、法治调研网、民生调研网、法制调查网、社会调查网、法制舆情网、法治纪实网、法治动态网、法制在线网、法治资讯网、法制政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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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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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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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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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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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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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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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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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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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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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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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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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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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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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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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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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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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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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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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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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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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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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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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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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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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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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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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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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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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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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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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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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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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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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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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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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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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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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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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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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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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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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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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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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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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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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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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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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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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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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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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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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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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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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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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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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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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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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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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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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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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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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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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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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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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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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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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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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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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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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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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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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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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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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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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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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